提供一种儿童安全吸烟用品包装100,其包括具有适于容纳吸烟用品102的开口104的壳体103和在盖107封闭壳体103的封闭状态和壳体103的开口104可进入的打开状态之间运动的盖107。
儿童安全吸烟用品包装100还包括第一可释放地接合的固定构件108‑1和第二和第三可释放地接合的固定构件108‑2、108‑3,其中第二和第三可释放地接合的固定构件108‑2、108‑3设置在儿童安全吸烟用品包装100的相对侧上。
第一、第二和第三可释放地接合的固定构件108‑1、108‑2、108‑3适于将盖107不可运动地固定到壳体103,并适于当它们同时被致动时释放盖107。
托尔本·雷德斯
方特慕控股第一私人有限公司
荷兰阿姆斯特丹
提供一种儿童安全吸烟用品包装100,其包括具有适于容纳吸烟用品102的开口104的壳体103和在盖107封闭壳体103的封闭状态和壳体103的开口104可进入的打开状态之间运动的盖107。
儿童安全吸烟用品包装100还包括第一可释放地接合的固定构件108‑1和第二和第三可释放地接合的固定构件108‑2、108‑3,其中第二和第三可释放地接合的固定构件108‑2、108‑3设置在儿童安全吸烟用品包装100的相对侧上。
第一、第二和第三可释放地接合的固定构件108‑1、108‑2、108‑3适于将盖107不可运动地固定到壳体103,并适于当它们同时被致动时释放盖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