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发生器(1A)具备长尺寸筒状的壳体(10)、配置在壳体(10)的内部中的收容室限定部件(60)、气体发生剂(70)和自动点燃剂(71)。
收容室限定部件(60)具有筒状部,其沿着与壳体(10)的轴向平行的方向延伸,并且在其内部收容气体发生剂(70)。
隔热层(S1B)位于壳体(10)与筒状部之间。
自动点燃剂(71)被配置在壳体(10)的内部且在壳体(10)的轴向上没有设置隔热层(S1B)的部分处,以使其经由金属制的部件与壳体(10)接触。
今井孝裕 饭冢玄弥 松本晃典 平冈雅基 芦田祥一
日本化药株式会社
日本东京都
气体发生器(1A)具备长尺寸筒状的壳体(10)、配置在壳体(10)的内部中的收容室限定部件(60)、气体发生剂(70)和自动点燃剂(71)。
收容室限定部件(60)具有筒状部,其沿着与壳体(10)的轴向平行的方向延伸,并且在其内部收容气体发生剂(70)。
隔热层(S1B)位于壳体(10)与筒状部之间。
自动点燃剂(71)被配置在壳体(10)的内部且在壳体(10)的轴向上没有设置隔热层(S1B)的部分处,以使其经由金属制的部件与壳体(10)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