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包括塑料制内板的机动车尾门(10),该塑料制内板包括至少一个支承后窗(12)的结构元件(16)。
结构元件(16)和后窗(12)一起限定包括内侧开口的收纳槽(14),借助于添加的衬板(22)来封闭该内侧开口,以使得所述收纳槽接收车辆的电气元件。
弗兰克·莱特里尔 伊萨姆·哈亚特 马丁·斯特劳斯
全耐塑料公司
法国里昂市
本发明涉及一种包括塑料制内板的机动车尾门(10),该塑料制内板包括至少一个支承后窗(12)的结构元件(16)。
结构元件(16)和后窗(12)一起限定包括内侧开口的收纳槽(14),借助于添加的衬板(22)来封闭该内侧开口,以使得所述收纳槽接收车辆的电气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