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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摘要

本发明涉及产生气体的烟火固体物体,以重量百分比表示,其组合物不含粘合剂和爆炸成分,其包含:‑35%至50%、优选40%至50%的硝酸胍;‑35%至50%的碱式硝酸铜;‑0.5%至6%的至少一种选自氧化铝和熔点高于2100K的无机钛酸盐的化合物;以及‑5%至18%的至少一种无机草酸盐,其选自草酸钠、草酸锡、草酸锶、草酸铁、草酸铜及其混合物。
所述物体优选适用于正面安全气囊。

专利状态

基础信息

专利号
CN201780087086.8
申请日
2017-12-20
公开日
2019-10-11
公开号
CN110325492A
主分类号
/C/C06/ 化学;冶金
标准类别
炸药;火柴
批准发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状态
审查中-实审

发明人

S·L·贝森贝斯 A·R·杜瓦隆

申请人

阿丽亚娜集团联合股份公司

申请人地址

法国巴黎

专利摘要

本发明涉及产生气体的烟火固体物体,以重量百分比表示,其组合物不含粘合剂和爆炸成分,其包含:‑35%至50%、优选40%至50%的硝酸胍;‑35%至50%的碱式硝酸铜;‑0.5%至6%的至少一种选自氧化铝和熔点高于2100K的无机钛酸盐的化合物;以及‑5%至18%的至少一种无机草酸盐,其选自草酸钠、草酸锡、草酸锶、草酸铁、草酸铜及其混合物。
所述物体优选适用于正面安全气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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