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产生气体的烟火固体物体,以重量百分比表示,其组合物不含粘合剂和爆炸成分,其包含:‑35%至50%、优选40%至50%的硝酸胍;‑35%至50%的碱式硝酸铜;‑0.5%至6%的至少一种选自氧化铝和熔点高于2100K的无机钛酸盐的化合物;以及‑5%至18%的至少一种无机草酸盐,其选自草酸钠、草酸锡、草酸锶、草酸铁、草酸铜及其混合物。
所述物体优选适用于正面安全气囊。
S·L·贝森贝斯 A·R·杜瓦隆
阿丽亚娜集团联合股份公司
法国巴黎
本发明涉及产生气体的烟火固体物体,以重量百分比表示,其组合物不含粘合剂和爆炸成分,其包含:‑35%至50%、优选40%至50%的硝酸胍;‑35%至50%的碱式硝酸铜;‑0.5%至6%的至少一种选自氧化铝和熔点高于2100K的无机钛酸盐的化合物;以及‑5%至18%的至少一种无机草酸盐,其选自草酸钠、草酸锡、草酸锶、草酸铁、草酸铜及其混合物。
所述物体优选适用于正面安全气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