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基准图像生成系统和缝制系统。
基准图像生成系统具有拍摄控制部、显示控制部、变更部和基准图像生成部。
拍摄控制部利用拍摄装置拍摄缝制对象,并将拍摄结果作为缝制对象图像。
显示控制部在显示部显示缝制对象图像和标准图像。
标准图像与基于缝纫机的缝制内容在交接位置向缝纫机交接缝制对象时的缝制对象的位置和姿势相对应。
变更部对缝制对象图像中的缝制对象的位置和姿势进行变更,以使之与标准图像中的位置和姿势相对应。
基准图像生成部将经位置和姿势变更后得到的缝制对象变更图像作为基准图像数据存储至存储部。
山浦宏贵 广瀬香澄
兄弟工业株式会社
日本爱知县
本发明涉及基准图像生成系统和缝制系统。
基准图像生成系统具有拍摄控制部、显示控制部、变更部和基准图像生成部。
拍摄控制部利用拍摄装置拍摄缝制对象,并将拍摄结果作为缝制对象图像。
显示控制部在显示部显示缝制对象图像和标准图像。
标准图像与基于缝纫机的缝制内容在交接位置向缝纫机交接缝制对象时的缝制对象的位置和姿势相对应。
变更部对缝制对象图像中的缝制对象的位置和姿势进行变更,以使之与标准图像中的位置和姿势相对应。
基准图像生成部将经位置和姿势变更后得到的缝制对象变更图像作为基准图像数据存储至存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