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车辆大灯,包括至少两个光模块,其中,第一光模块设立成产生能动态地控制的第一子光分布(510)。
所述第一光模块包括至少一个第一光源和用于产生源自所述第一子光分布(510)的第一发光图像的至少一个第一器件和至少一个第一投影光学机构,其中,借助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投影光学机构能够将所述第一发光图像作为第一光像沿第一放射方向投影到道路上。
第二光模块设立成产生能动态地控制的第二子光分布(520)。
所述第二光模块包括至少一个第二光源和用于产生源自所述第二子光分布(520)的第二发光图像的至少一个第二器件和至少一个第二投影光学机构。
M.拉梅
ZKW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奥地利韦厄瑟尔堡
本发明涉及车辆大灯,包括至少两个光模块,其中,第一光模块设立成产生能动态地控制的第一子光分布(510)。
所述第一光模块包括至少一个第一光源和用于产生源自所述第一子光分布(510)的第一发光图像的至少一个第一器件和至少一个第一投影光学机构,其中,借助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投影光学机构能够将所述第一发光图像作为第一光像沿第一放射方向投影到道路上。
第二光模块设立成产生能动态地控制的第二子光分布(520)。
所述第二光模块包括至少一个第二光源和用于产生源自所述第二子光分布(520)的第二发光图像的至少一个第二器件和至少一个第二投影光学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