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照明模块(10),所述照明模块(10)包括:光学机构(3);用于光学机构(3)的支撑件(5);容纳在照明模块(10)中的至少一个光源(7),所述光源(7)是可移除的并且包括:发光机构(11);用于发光机构(11)的机械支撑件(13);用于移动光学机构(3)的运动机构(15),所述运动机构布置成允许光学机构(3)在如下位置之间移动:锁定位置,所述锁定位置用于将所述光源(7)保持在用于光学机构(3)的支撑件(5)上;和解锁位置,所述解锁位置用于从照明模块(10)移除所述光源(7)。
雷米·莱特米林 托马斯·卡侬
法雷奥照明公司
法国波比尼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照明模块(10),所述照明模块(10)包括:光学机构(3);用于光学机构(3)的支撑件(5);容纳在照明模块(10)中的至少一个光源(7),所述光源(7)是可移除的并且包括:发光机构(11);用于发光机构(11)的机械支撑件(13);用于移动光学机构(3)的运动机构(15),所述运动机构布置成允许光学机构(3)在如下位置之间移动:锁定位置,所述锁定位置用于将所述光源(7)保持在用于光学机构(3)的支撑件(5)上;和解锁位置,所述解锁位置用于从照明模块(10)移除所述光源(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