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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的构件(1)、尤其照明设备,其设有至少一个用于识别构件(1)的鉴别标志(H)。
本发明作如下建议,即,构件(1)具有至少一个区域,在其中透明材料部件(10)毗邻于不透明材料部件(11)且覆盖该不透明材料部件,其中,透明材料部件(10)构成面对观察者的视线侧,且其中,在材料部件(10,11)之间至少区段式地通过材料部件(10,11)中的至少一个构成轮廓且该轮廓示出了至少一个鉴别标志(H)。
由此实现,鉴别标志(H)可以简单的方式被带入到构件(1)中且被良好地保护。
此外,构件(1)满足较高的设计要求。

专利状态

基础信息

专利号
CN201711137098.5
申请日
2017-11-16
公开日
2018-05-25
公开号
CN108072011A
主分类号
/F/F21/ 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标准类别
照明
批准发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状态
审查中-实审

发明人

N.克诺尔曼 M.海因茨

申请人

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德国沃尔夫斯堡

专利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的构件(1)、尤其照明设备,其设有至少一个用于识别构件(1)的鉴别标志(H)。
本发明作如下建议,即,构件(1)具有至少一个区域,在其中透明材料部件(10)毗邻于不透明材料部件(11)且覆盖该不透明材料部件,其中,透明材料部件(10)构成面对观察者的视线侧,且其中,在材料部件(10,11)之间至少区段式地通过材料部件(10,11)中的至少一个构成轮廓且该轮廓示出了至少一个鉴别标志(H)。
由此实现,鉴别标志(H)可以简单的方式被带入到构件(1)中且被良好地保护。
此外,构件(1)满足较高的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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