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的构件(1)、尤其照明设备,其设有至少一个用于识别构件(1)的鉴别标志(H)。
本发明作如下建议,即,构件(1)具有至少一个区域,在其中透明材料部件(10)毗邻于不透明材料部件(11)且覆盖该不透明材料部件,其中,透明材料部件(10)构成面对观察者的视线侧,且其中,在材料部件(10,11)之间至少区段式地通过材料部件(10,11)中的至少一个构成轮廓且该轮廓示出了至少一个鉴别标志(H)。
由此实现,鉴别标志(H)可以简单的方式被带入到构件(1)中且被良好地保护。
此外,构件(1)满足较高的设计要求。
N.克诺尔曼 M.海因茨
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德国沃尔夫斯堡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的构件(1)、尤其照明设备,其设有至少一个用于识别构件(1)的鉴别标志(H)。
本发明作如下建议,即,构件(1)具有至少一个区域,在其中透明材料部件(10)毗邻于不透明材料部件(11)且覆盖该不透明材料部件,其中,透明材料部件(10)构成面对观察者的视线侧,且其中,在材料部件(10,11)之间至少区段式地通过材料部件(10,11)中的至少一个构成轮廓且该轮廓示出了至少一个鉴别标志(H)。
由此实现,鉴别标志(H)可以简单的方式被带入到构件(1)中且被良好地保护。
此外,构件(1)满足较高的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