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车辆的照明和/或发光信号装置(1),所述装置(1)包括:前侧开口的壳体(10);至少一个光源;适用于封闭所述壳体(10)的玻璃状件(20),所述玻璃状件(20)包括适用于能够传送光线的半透明开口,所述开口在所述玻璃状件(20)的预定宽度上延伸;以及适用于扩散光线的扁平光导(40),所述扁平光导布置成与所述玻璃状件(20)隔有预定距离,以便形成空的空间,所述扁平光导(40)包括主要本体、朝向所述壳体(10)前方并且与所述玻璃状件(20)相面对的正面部分、以及使所述正面部分与所述主要本体联接的联结区域,所述扁平光导(40)的正面部分包括具有扩大的厚度的区段,所述区段的厚度大于所述玻璃状件(20)的开口的宽度。
R·佩龙
标致雪铁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国普瓦西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车辆的照明和/或发光信号装置(1),所述装置(1)包括:前侧开口的壳体(10);至少一个光源;适用于封闭所述壳体(10)的玻璃状件(20),所述玻璃状件(20)包括适用于能够传送光线的半透明开口,所述开口在所述玻璃状件(20)的预定宽度上延伸;以及适用于扩散光线的扁平光导(40),所述扁平光导布置成与所述玻璃状件(20)隔有预定距离,以便形成空的空间,所述扁平光导(40)包括主要本体、朝向所述壳体(10)前方并且与所述玻璃状件(20)相面对的正面部分、以及使所述正面部分与所述主要本体联接的联结区域,所述扁平光导(40)的正面部分包括具有扩大的厚度的区段,所述区段的厚度大于所述玻璃状件(20)的开口的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