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装置(1)具备面板(91)、基板(2)、发光元件(3)、以及导光体(4)。
其特征在于,基板(2)以抵靠于面板(91)的背面的方式配置。
发光元件(3)在基板(2)上配置成与该基板(2)平行地朝向面板(91)发出光。
导光体(4)供来自发光元件(3)的光进入,将该光向上述面板(91)的前表面侧引导而输出。
并且,导光体(4)被夹持配置在基板(2)的端面与面板(91)的背面之间。
西泽和彦 永井尚 乡木理史 草场则次
雅马哈株式会社
日本静冈县
显示装置(1)具备面板(91)、基板(2)、发光元件(3)、以及导光体(4)。
其特征在于,基板(2)以抵靠于面板(91)的背面的方式配置。
发光元件(3)在基板(2)上配置成与该基板(2)平行地朝向面板(91)发出光。
导光体(4)供来自发光元件(3)的光进入,将该光向上述面板(91)的前表面侧引导而输出。
并且,导光体(4)被夹持配置在基板(2)的端面与面板(91)的背面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