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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具有便于连接的消防教学用泡沫喷水灭火系统的制作方法

时间:2022-02-17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一种具有便于连接的消防教学用泡沫喷水灭火系统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消防教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具有便于连接的消防教学用泡沫喷水灭火系统。


背景技术:

2.消防即是消除隐患,预防灾患,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目的是降低火灾造成的破坏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目前消防教学是普及消防知识的重要环节,其中在进行灭火操作时,需要工作人员模拟演示,泡沫灭火的操作,但是现有消防教学用泡沫喷水灭火系统搬运较为麻烦,并且演示后对燃料的清理工作需要耗费大量时间。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具有便于连接的消防教学用泡沫喷水灭火系统。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具有便于连接的消防教学用泡沫喷水灭火系统,使其便于对泡沫灭火器以及燃料放置桶进行运输,能够将灭火器进行连接固定,提高运输效率,且在演示完成后能够快速清理燃料桶。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6.设计一种具有便于连接的消防教学用泡沫喷水灭火系统,所述运输板上表面左侧安装有限位板,所述运输板上表面左侧安装有推把,所述运输板上表面左侧开设有第一滑槽,所述第一滑槽与运输板呈一体式设计,所述第一滑槽内部滑动安装有第一滑块,所述第一滑块上表面安装有夹块,所述夹块表面开设有限位槽,所述限位槽与夹块呈一体式设计,所述运输板上表面设有泡沫灭火器本体,所述夹块右侧连接有齿条,所述运输板内部开设有安装槽,所述安装槽与运输板呈一体式设计,所述运输板上表面与安装槽对应位置活动贯穿安装有活动杆,所述活动杆下端位于安装槽内部,所述活动杆上端安装有齿轮,所述齿轮与齿条之间啮合,所述活动杆下端安装有第一锥齿轮,所述运输板上表面右侧开设有凹槽,所述凹槽底部开设有第二滑槽,所述第二滑槽内部滑动安装有第二滑块,所述第二滑槽右侧活动安装有螺纹杆,所述螺纹杆活动贯穿运输板至安装槽内部,所述螺纹杆位于安装槽内部的一端安装有第二锥齿轮,所述第二锥齿轮与第一锥齿轮之间啮合,所述螺纹杆螺纹贯穿第二滑块,所述运输板上表面右侧活动安装有燃料盛放结构。
7.优选的,所述限位板轴截面呈圆弧形,所述限位板与泡沫灭火器本体之间配合。
8.优选的,所述第一滑块右侧连接有弹簧,所述弹簧远离第一滑块的一端安装在第一滑槽右侧。
9.优选的,所述泡沫灭火器本体位于限位板与夹块之间,所述泡沫灭火器本体穿过限位槽。
10.优选的,所述燃料盛放结构包括活动安装在运输板上表面右侧的转动板,所述转
动板左侧下部活动安装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远离转动板的一端活动安装在第二滑块上表面,所述转动板右侧中部安装有燃料桶。
11.优选的,所述燃料桶采用铁所制。
12.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具有便于连接的消防教学用泡沫喷水灭火系统,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在进行工作时,首先需要自泡沫灭火器本体的上方拿住泡沫灭火器本体,然后将泡沫灭火器本体向上拉动,将泡沫灭火器本体取出,泡沫灭火器本体取出后因不再挡住夹块,所以在弹簧的作用下,第一滑块向左滑动,从而能够带动夹块向左滑动,从而带动齿条向左滑动,齿条与齿轮啮合,从而能够带动齿轮转动,进而带动活动杆转动,活动杆能够带动第一锥齿轮转动,从而带动第二锥齿轮转动,第二锥齿轮通过带动螺纹杆转动,能够带动第二滑块向左运动一定距离,第二滑块带动支撑杆转动从而带动转动板逆时针转动,并最终与运输板水平,此时燃料桶口朝上,可以向燃料桶内添加燃料并点燃,随后使用泡沫灭火器本体进行消防教学演示,在将燃料桶内部燃料扑灭后,此时燃料桶内部的燃料依然处于温度较高的状态,此时将使用后的泡沫灭火器本体自上而下插入限位板与夹块之间,因夹块的结构设计,泡沫灭火器本体与夹块的抵触能够使得夹块向右运动,并通过带动齿条向右运动,带动齿轮、活动杆、第一锥齿轮反向转动,此时带动第二锥齿轮和螺纹杆反向转动,从而能够带动第二滑块向右运动一定距离,并通过支撑杆带动转动板顺时针转动,最终使得转动板垂直于运输板上表面,此时部分燃料已经从燃料桶内倾倒出,并且可以从燃料桶右侧的开口方向将剩余燃料扒出,能够节省教学演示后清洗工作所需要的时间,提高了效率,随后可以将装置整体推走,便于对泡沫灭火器本体以及燃料桶进行运输,增加了系统的实用性。
附图说明
13.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具有便于连接的消防教学用泡沫喷水灭火系统主视图剖视结构示意图;
14.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具有便于连接的消防教学用泡沫喷水灭火系统取出灭火器后系统状态结构示意图;
15.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具有便于连接的消防教学用泡沫喷水灭火系统俯视图结构示意图;
16.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具有便于连接的消防教学用泡沫喷水灭火系统夹块侧面结构示意图;
17.图5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具有便于连接的消防教学用泡沫喷水灭火系统a结构示意图。
18.图中:运输板1、推把2、限位板3、第一滑槽4、第一滑块5、弹簧6、夹块7、泡沫灭火器本体8、齿条9、活动杆11、齿轮12、第一锥齿轮13、安装槽14、凹槽15、第二滑槽16、第二滑块17、螺纹杆18、第二锥齿轮19、支撑杆20、转动板21、燃料桶22、限位槽23。
具体实施方式
19.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
实施例。
20.参照图1-5,一种具有便于连接的消防教学用泡沫喷水灭火系统,包括运输板1,运输板1上表面左侧安装有限位板3,限位板3轴截面呈圆弧形,限位板3与泡沫灭火器本体8之间配合,能够对泡沫灭火器本体8左侧进行限位,便于对泡沫灭火器本体8进行运输工作。
21.运输板1上表面左侧安装有推把2,运输板1上表面左侧开设有第一滑槽4,第一滑槽4与运输板1呈一体式设计,第一滑槽4内部滑动安装有第一滑块5,第一滑块5右侧连接有弹簧6,弹簧6远离第一滑块5的一端安装在第一滑槽4右侧,通过弹簧6能够便于控制第一滑块5的位置,进而完成后续对转动板21以及燃料桶22的控制。
22.第一滑块5上表面安装有夹块7,夹块7表面开设有限位槽23,限位槽23与夹块7呈一体式设计,运输板1上表面设有泡沫灭火器本体8,泡沫灭火器本体8位于限位板3与夹块7之间,泡沫灭火器本体8穿过限位槽23,便于对泡沫灭火器8进行限位工作。
23.夹块7右侧连接有齿条9,运输板1内部开设有安装槽14,安装槽14与运输板1呈一体式设计,运输板1上表面与安装槽14对应位置活动贯穿安装有活动杆11,活动杆11下端位于安装槽14内部,活动杆11上端安装有齿轮12,齿轮12与齿条9之间啮合,活动杆11下端安装有第一锥齿轮13,运输板1上表面右侧开设有凹槽15,凹槽15底部开设有第二滑槽16,第二滑槽16内部滑动安装有第二滑块17,第二滑槽16右侧活动安装有螺纹杆18,螺纹杆18活动贯穿运输板1至安装槽14内部,螺纹杆18位于安装槽14内部的一端安装有第二锥齿轮19,第二锥齿轮19与第一锥齿轮13之间啮合,螺纹杆18螺纹贯穿第二滑块17,运输板1上表面右侧活动安装有燃料盛放结构,燃料盛放结构包括活动安装在运输板1上表面右侧的转动板21,转动板21左侧下部活动安装有支撑杆20,支撑杆20远离转动板21的一端活动安装在第二滑块17上表面,转动板21右侧中部安装有燃料桶22,燃料桶22采用铁所制,在进行工作时,首先需要自泡沫灭火器本体8的上方拿住泡沫灭火器本体8,然后将泡沫灭火器本体8向上拉动,将泡沫灭火器本体8取出,泡沫灭火器本体8取出后因不再挡住夹块7,所以在弹簧6的作用下,第一滑块5向左滑动,从而能够带动夹块7向左滑动,从而带动齿条9向左滑动,齿条9与齿轮12啮合,从而能够带动齿轮12转动,进而带动活动杆11转动,活动杆11能够带动第一锥齿轮13转动,从而带动第二锥齿轮19转动,第二锥齿轮19通过带动螺纹杆18转动,能够带动第二滑块17向左运动一定距离,第二滑块17带动支撑杆20转动从而带动转动板21逆时针转动,并最终与运输板1水平,此时燃料桶22口朝上,可以向燃料桶22内添加燃料并点燃,便于进行后续的消防教学演示工作。
24.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在进行工作时,首先需要自泡沫灭火器本体8的上方拿住泡沫灭火器本体8,然后将泡沫灭火器本体8向上拉动,将泡沫灭火器本体8取出,泡沫灭火器本体8取出后因不再挡住夹块7,所以在弹簧6的作用下,第一滑块5向左滑动,从而能够带动夹块7向左滑动,从而带动齿条9向左滑动,齿条9与齿轮12啮合,从而能够带动齿轮12转动,进而带动活动杆11转动,活动杆11能够带动第一锥齿轮13转动,从而带动第二锥齿轮19转动,第二锥齿轮19通过带动螺纹杆18转动,能够带动第二滑块17向左运动一定距离,第二滑块17带动支撑杆20转动从而带动转动板21逆时针转动,并最终与运输板1水平,此时燃料桶22口朝上,可以向燃料桶22内添加燃料并点燃,随后使用泡沫灭火器本体8进行消防教学演示,在将燃料桶22内部燃料扑灭后,此时燃料桶22内部的燃料依然处于温度较高的状态,此时将使用后的泡沫灭火器本体8自上而下插入限位板3与夹块7之间,因夹块7的结构设计,
泡沫灭火器本体8与夹块7的抵触能够使得夹块7向右运动,并通过带动齿条9向右运动,带动齿轮12、活动杆11、第一锥齿轮13反向转动,此时带动第二锥齿轮19和螺纹杆18反向转动,从而能够带动第二滑块17向右运动一定距离,并通过支撑杆20带动转动板21顺时针转动,最终使得转动板21垂直于运输板1上表面,此时部分燃料已经从燃料桶22内倾倒出,并且可以从燃料桶22右侧的开口方向将剩余燃料扒出。
25.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