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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呼吸式高水平防护口罩的制作方法

时间:2022-02-20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主动呼吸式高水平防护口罩的制作方法

1.本技术实施例涉及口罩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主动呼吸式高水平防护口罩。


背景技术:

2.电动过滤送风呼吸器分为过滤送风器和头戴口罩两部分。
3.其中,头戴口罩整体框架由硬质塑料制备,与面部接触部分贴合柔性材料,头戴口罩两侧通过布料的绳带捆绑于头部,头戴口罩的鼻梁中心部位伸出通风管与过滤送风器的送风端口连接。用户在佩戴该电动过滤送风呼吸器中,由鼻梁前部凸出的通风管会阻碍佩戴者前下方的视野,每次查看偏下侧区域时需要佩戴者倾斜向下低头,下前方的视野观察区域受限。


技术实现要素:

4.有鉴于此,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主动呼吸式高水平防护口罩,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其视野范围。
5.为达到上述目的,本技术实施例主要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6.本技术的实施例提供一种主动呼吸式高水平防护口罩,包括:
7.空气过滤器,其具有洁净空气的出气口;
8.佩戴部件,连接所述空气过滤器;
9.头戴口罩,所述头戴口罩的两侧具有进气孔;
10.通气管,分别连接所述出气口和两个进气孔,位于所述头戴口罩的侧部。
11.本技术实施例的目的及解决其技术问题还可采用以下技术措施进一步实现。
12.可选的,前述的主动呼吸式高水平防护口罩,其中所述头戴口罩包括:硬质透明罩体以及柔性佩戴体,所述进气孔开设于所述硬质透明罩体的两侧,所述柔性佩戴体与所述硬质透明罩体连接。
13.可选的,前述的主动呼吸式高水平防护口罩,其中所述柔性佩戴体由弹性材料制备。
14.可选的,前述的主动呼吸式高水平防护口罩,其中所述柔性佩戴体为硅胶材质制备的用于佩戴于头部的一体环状构件,所述一体环状构件的两侧开耳部佩戴孔。
15.可选的,前述的主动呼吸式高水平防护口罩,其中所述一体环状构件的前端面开口,所述开口与所述硬质透明罩体的末端开口密封连接。
16.可选的,前述的主动呼吸式高水平防护口罩,其中所述通气管的第一端通过弯头连接所述进气孔 ,所述弯头的第一弯折段连接所述进气孔,所述弯头的第二弯折段连接所述通气管的第一端,所述弯头的第二弯折段朝向所述头戴口罩的末端延伸。
17.可选的,前述的主动呼吸式高水平防护口罩,其中所述空气过滤器包括:壳体、过滤杀菌部件以及过滤开关,所述过滤杀菌部件设置于所述壳体内,所述过滤开关设置于所述壳体的正面,与所述过滤杀菌部件电连接。
18.可选的,前述的主动呼吸式高水平防护口罩,其中所述壳体的正面设置有吸气孔。
19.可选的,前述的主动呼吸式高水平防护口罩,其中所述佩戴部件为颈部挂绳或腰部束带。
20.可选的,前述的主动呼吸式高水平防护口罩,其中所述出气口包括第一出口以及第二出口,两个进气孔包括第一进气口和第二进气口,所述通气管包括第一管以及第二管,所述第一管分别连接所述第一进气口和所述第一出口,所述第二管分别连接所述第二进气口和所述第二出口。
21.借由上述技术方案,本技术技术方案提供的主动呼吸式高水平防护口罩至少具有下列优点:
22.本方案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中,通气管位于所述头戴口罩的侧部,分别连接所述空气过滤器的出气口和头戴口罩两侧的两个进气孔,相对于现有技术,可以避免通风管遮挡佩戴者前下方的视野,方便给予佩戴者较好的视野范围。
23.上述说明仅是本技术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技术实施例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以下以本技术的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后。
附图说明
24.通过阅读下文优选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各种其他的优点和益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变得清楚明了。附图仅用于示出优选实施方式的目的,而并不认为是对本技术的限制。而且在整个附图中,用相同的参考符号表示相同的部件。在附图中:
25.图1是本技术的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主动呼吸式高水平防护口罩的结构示意图;
26.图2是本技术的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主动呼吸式高水平防护口罩柔性佩戴体的结构示意图;
27.图3是本技术的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主动呼吸式高水平防护口罩略去柔性佩戴体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8.下面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方式。虽然附图中显示了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方式,然而应当理解,可以以各种形式实现本公开而不应被这里阐述的实施方式所限制。相反,提供这些实施方式是为了能够更透彻地理解本公开,并且能够将本公开的范围完整的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
29.需要注意的是,除非另有说明,本技术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技术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所理解的通常意义。
30.图1至图3为本技术提供的主动呼吸式高水平防护口罩一实施例,请参阅图1至图3,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提出的主动呼吸式高水平防护口罩,包括:
31.空气过滤器10,其具有洁净空气的出气口11;
32.佩戴部件20,连接所述空气过滤器10;
33.头戴口罩30,所述头戴口罩30的两侧具有进气孔31;
34.通气管40,分别连接所述出气口11和两个进气孔31,位于所述头戴口罩30的侧部。
35.本方案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中,通气管40位于所述头戴口罩30的侧部,分别连接所述空气过滤器10的出气口11和头戴口罩30两侧的两个进气孔31,相对于现有技术,可以避免通风管遮挡佩戴者前下方的视野,方便给予佩戴者较好的视野范围。
36.所述佩戴部件20为颈部挂绳或腰部束带,使得空气过滤器10可以佩戴于佩戴者的颈部或腰部。
37.进一步的,所述头戴口罩30包括:硬质透明罩体32以及柔性佩戴体 33,所述进气孔31开设于所述硬质透明罩体32的两侧,所述柔性佩戴体 33与所述硬质透明罩体32连接。佩戴者佩戴后,柔性佩戴体33和头部佩戴,从而将硬质透明罩体32佩戴于头部,工作中,空气过滤器10将过滤的洁净空气经通气管40输送至头戴口罩30内。空气过滤器10通过佩戴部件20佩戴于佩戴者身上。佩戴者可以通过透明的硬质透明罩体32观察更多视野的物体。硬质透明罩体32可以采用塑料制备而成。
38.另外,柔性佩戴体33由弹性材料制备,那么在其弹性力的作用下,可以适配于不同大小头型的人群。例如,所述柔性佩戴体33为硅胶材质制备。实施中,所述柔性佩戴体33为硅胶材质制备的用于佩戴于头部的一体环状构件,所述一体环状构件的两侧开耳部佩戴孔331,佩戴中,一体环状构件从头顶往下套设于头部,在弹性力作用下,可以适配多种人群。
39.在具体的实施当中,所述一体环状构件的前端面332开口,所述开口与所述硬质透明罩体32的末端开口密封连接,具体的可以通过胶水粘结。佩戴者在佩戴后,硬质透明罩体32扣罩于佩戴者的嘴部和鼻子部位,并和面部贴合,一体环状构件佩戴于头部后,其的前端面332开口同时起到和面部周围密封的作用,整体佩戴后,相较于现有技术的产品,更加轻便,佩戴更加灵活,且视野更加开阔,不会妨碍视线。
40.实施中,通气管40为柔性管路,所述通气管40的第一端通过弯头41 连接所述进气孔 ,所述弯头的第一弯折段连接所述进气孔,所述弯头的第二弯折段连接所述通气管40的第一端,所述弯头的第二弯折段朝向所述头戴口罩30的末端延伸。第一弯折段与第二弯折段可垂直,也可不垂直,第一弯折段可以竖直的插入进气孔 ,而第二弯折段则使通气管40的第一端朝向头戴口罩30的末端延伸,从而引导了通气管40背向面部前方延伸后,向下拐弯与空气过滤器10的出气口11连接,使得通气管40路的占用的整体空间较为紧凑。
41.通气管40的个数可以为单根,采用y字行结构,通气管40的总进气端连接空气过滤器10出气口11,通气管40的两个分出气口11分别连接两侧的进气孔31。或者,通气管40的个数可以为两根,所述出气口11包括第一出口以及第二出口,两个进气孔31包括第一进气口和第二进气口,所述通气管40包括第一管42以及第二管43,所述第一管42分别连接所述第一进气口和所述第一出口,所述第二管43分别连接所述第二进气口和所述第二出口。
42.所述空气过滤器10包括:壳体12、过滤杀菌部件以及过滤开关13,所述过滤杀菌部件设置于所述壳体12内,所述过滤开关13设置于所述壳体12的正面,与所述过滤杀菌部件电连接。通过触控过滤开关13开启或关闭过滤杀菌部件。过滤杀菌部件包括滤芯和风机,风机启动后,将外部空气由吸气孔14吸入壳体12的流道内,经过流道内的滤芯过滤杀菌后,由出气口11排出。滤芯的材料可以根据需要杀灭的细菌而定。吸气孔14 设置于所述壳体12的正面。
43.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的部分,可以参见其他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44.可以理解的是,上述装置中的相关特征可以相互参考。另外,上述实施例中的“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分各实施例,而并不代表各实施例的优劣。
45.在此处所提供的说明书中,说明了大量具体细节。然而,能够理解,本技术的实施例可以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情况下实践。在一些实例中,并未详细示出公知的结构和技术,以便不模糊对本说明书的理解。
46.类似地,应当理解,为了精简本公开并帮助理解各个申请方面中的一个或多个,在上面对本技术的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中,本技术的各个特征有时被一起分组到单个实施例、图、或者对其的描述中。然而,并不应将该公开的装置解释成反映如下意图:即所要求保护的本技术要求比在每个权利要求中所明确记载的特征更多的特征。更确切地说,如下面的权利要求书所反映的那样,申请方面在于少于前面公开的单个实施例的所有特征。因此,遵循具体实施方式的权利要求书由此明确地并入该具体实施方式,其中每个权利要求本身都作为本技术的单独实施例。
47.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可以对实施例中的装置中的部件进行自适应性地改变并且把它们设置在与该实施例不同的一个或多个装置中。可以把实施例中的部件组合成一个部件,以及此外可以把它们分成多个子部件。除了这样的特征中的至少一些是相互排斥之外,可以采用任何组合对本说明书(包括伴随的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所有特征以及如此公开的任何装置的所有部件进行组合。除非另外明确陈述,本说明书(包括伴随的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每个特征可以由提供相同、等同或相似目的替代特征来代替。
48.此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尽管在此所述的一些实施例包括其它实施例中所包括的某些特征而不是其它特征,但是不同实施例的特征的组合意味着处于本技术的范围之内并且形成不同的实施例。例如,在下面的权利要求书中,所要求保护的实施例的任意之一都可以以任意的组合方式来使用。本技术的各个部件实施例可以以硬件实现,或者以它们的组合实现。
49.应该注意的是上述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说明而不是对本技术进行限制,并且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的范围的情况下可设计出替换实施例。在权利要求中,不应将位于括号之间的任何参考符号构造成对权利要求的限制。单词“包含”不排除存在未列在权利要求中的部件或组件。位于部件或组件之前的单词“一”或“一个”不排除存在多个这样的部件或组件。本技术可以借助于包括有若干不同部件的装置来实现。在列举了若干部件的权利要求中,这些部件中的若干个可以是通过同一个部件项来具体体现。单词第一、第二、以及第三等的使用不表示任何顺序。可将这些单词解释为名称。
50.以上所述,仅是本技术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技术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依据本技术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技术技术方案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