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发明涉及晾衣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晾衣机自动照明方法及系统、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2.随着智能家居的发展,用户对晾衣机的智能功能要求越来越高,例如,要求晾衣机智能照明。传统的晾衣机照明通常是通过手动开关打开或关闭,不能满足用户对晾衣机智能功能的要求;而且,在通过手动开关打开或关闭晾衣机照明功能时,在很多时候会产生照明后忘记关灯的情况,浪费了用电资源。传统的另一种晾衣机照明方式是将晾衣机照明功能默认设置为照明180分钟,但在光线比较好或没人时将晾衣机照明默认设置为照明180分钟,无疑极大的浪费了用电资源。
技术实现要素:3.鉴于以上技术问题,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晾衣机自动照明方法及系统、电子设备,解决传统晾衣机照明智能化程度不高,且浪费用电资源的问题。
4.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5.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晾衣机自动照明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6.获取晾衣机所在区域晾衣机的第一照明时长;
7.根据所述第一照明时长对晾衣机进行照明时长默认设置;
8.获取晾衣机所处环境的光线强度;
9.在所述光线强度满足预设条件时,检测预设空间范围是否有人;
10.若预设空间范围检测到有人,则开启晾衣机照明;
11.并实时检测预设空间范围是否有人,若无人,则关闭晾衣机照明。
12.可选的,所述获取晾衣机所在区域的第一照明时长包括:
13.在所述晾衣机被配网绑定后,获取各区域的晾衣机第二照明时长数据;获取晾衣机所在区域;从所述各区域的晾衣机第二照明时长数据中,抽取晾衣机所在区域的第一照明时长数据。
14.所述根据所述第一照明时长对晾衣机进行照明时长默认设置,包括:
15.在夏季第一预设时间点将晾衣机默认设置开启100分钟,在春季、秋季和冬季第二预设时间点将晾衣机默认设置开启180分钟。
16.可选的,所述第一照明时长包括以下数据中的一种或多种:
17.开启晾衣机照明的第一时间、关闭晾衣机照明的第二时间、每次开启晾衣机照明的时长、每天开启晾衣机照明的总时长。
18.可选的,所述根据所述第一照明时长对晾衣机进行照明时长默认设置,包括:
19.根据所述第一照明时长,设置晾衣机一个或多个开启照明时间,以及一个或多个关闭照明时间。
20.可选的,获取各区域的晾衣机第二照明时长数据,包括:
21.获取各区域的晾衣机第三照明时长数据,将各区域的第三照明时长数据进行平均处理,得到各区域的晾衣机第二照明时长数据。
22.可选的,当所述光线强度小于设定阈值时,判定所述光线强度满足预设条件。
23.一种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晾衣机自动照明系统,包括处理单元、晾衣机、人体传感器和光线传感器;所述晾衣机设有用于照明的发光单元;
24.所述光线传感器与所述处理单元连接,所述光线传感器用于检测晾衣机所处环境的光线强度,并将检测的光线强度发送给处理单元;
25.所述人体传感器与所述处理单元连接,所述人体传感器用于在所述光线强度满足预设条件时,检测预设空间范围是否有人,并将检测的是否有人的结果发送给处理单元;
26.所述处理单元,用于获取晾衣机所在区域晾衣机的第一照明时长,根据所述第一照明时长对晾衣机进行照明时长默认设置,以使所述晾衣机根据所述照明时长默认设置开启晾衣机照明或关闭晾衣机照明;用于获取晾衣机所处环境的光线强度,在所述光线强度满足预设条件时,控制人体传感器检测预设空间范围是否有人,并获取人体传感器发送的检测结果;用于在预设空间范围检测到有人,控制开启晾衣机照明;以及用于实时检测预设空间范围是否有人,在无人,控制关闭晾衣机照明。。
27.一种电子设备,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以及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通信连接的存储器,其中,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可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的指令,所述指令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以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能够执行所述的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晾衣机自动照明方法。
28.一种计算机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所述的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晾衣机自动照明方法。
29.相比现有技术,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30.本发明通过根据晾衣机所在区域晾衣机的第一照明时长对晾衣机进行照明时长默认设置,可减少用户通过手动开关开启晾衣机照明的次数,有利于提高晾衣机照明的智能化,又可较大程度使晾衣机照明时长符合用户使用晾衣机照明的使用习惯,提升了用户体验;同时,通过判断光线强度,若光线强度满足预设条件,则检测预设空间范围是否有人,在检测到预设空间范围有人时,再开启晾衣机照明,无人时,则关闭晾衣机照明,可进一步提高晾衣机照明的智能化,同时在对光线强度或有无人进行检测判断后开启照明,有利于节省用电资源。
附图说明
31.图1为本发明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晾衣机自动照明方法流程示意图;
32.图2为本发明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晾衣机自动照明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33.图3为本发明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晾衣机自动照明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34.图4为本发明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35.下面,结合附图以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做进一步描述,需要说明的是,在不相冲突的前提下,以下描述的各实施例之间或各技术特征之间可以任意组合形成新的实施例:
36.实施例一:
37.请参照图1-3所示,图1示出了本发明的一种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晾衣机自动照明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38.步骤s1:获取晾衣机所在区域晾衣机2的第一照明时长;
39.在本实施例中,区域指的是城市当中人员居留的特定空间范围,具体的,区域可指城市当中人员所处的省份或直辖市区域。例如,晾衣机所在区域为河南省。在具体实施中,晾衣机所在区域可以由用户配置或者由晾衣机通过硬件/软件自动获取。
40.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照明时长可包括以下数据中的一种或多种:
41.开启晾衣机2照明的第一时间、关闭晾衣机2照明的第二时间、每次开启晾衣机2照明的时长、每天开启晾衣机2照明的总时长。
42.其中,获取晾衣机所在区域晾衣机2的第一照明时长的获取方式可从大数据获取,从多种不同的数据源获取数据,当从各数据源获取数据的渠道不同,数据获取方式也不同。例如,从各区域的物联网系统获取。
43.步骤s2:根据所述第一照明时长对晾衣机2进行照明时长默认设置,以使所述晾衣机2根据所述照明时长默认设置开启晾衣机2照明或关闭晾衣机2照明;
44.在本实施例中,对晾衣机2进行照明时长默认设置可包括设置开启照明时间和关闭照明时间,或只设置开启照明时间或关闭照明时间。
45.具体的,所述步骤s2包括:
46.在夏季第一预设时间点将晾衣机2默认设置开启100分钟,在春季、秋季和冬季第二预设时间点将晾衣机2默认设置开启180分钟。
47.在本实施例中,在夏季第一预设时间点将晾衣机2默认设置开启180分钟,在春季、秋季和冬季第二预设时间点将晾衣机2默认设置开启100分钟,是根据全国用户操作晾衣机照明状态数据得到的。
48.其中,全国用户操作晾衣机照明状态数据包括照明时间和开关照明动作数据,这些数据由晾衣机设备自动上报,通过照明时间和开关照明动作数据计算每一次照明动作用户实际照明时长,然后按不同月份来计算所有用户平均使用时长得出每月通用的照明时长,最后统计得到照明时长并不是一年四季一成不变,一年四季在夏季照明时长明显低于其它季节。因此,将在夏季第一预设时间点将晾衣机2默认设置开启100分钟,在春季、秋季和冬季第二预设时间点将晾衣机2默认设置开启180分钟。
49.具体的,每月照明平均时长公式=所有用户该月内每次晾衣机照明时长求和/所有用户该月内所有照明次数。
50.步骤s3:获取晾衣机2所处环境的光线强度;
51.其中,所述光线强度是指单位面积上所接受可见光的光通量,在光线阴暗,例如白天天气不好时或者是夜晚时,检测到的光线强度会比较弱。
52.步骤s4:在所述光线强度满足预设条件时,检测预设空间范围是否有人;
53.步骤s5:若预设空间范围检测到有人,则开启晾衣机2照明;实时检测预设空间范围是否有人,若无人,则关闭晾衣机2照明。
54.其中,所述预设空间范围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设置,例如,根据晾衣机2放置的位置设定,当晾衣机2在阳台时,预设空间范围为检测阳台内是否有人。
55.作为另一具体实施例,所述预设空间范围还可以是离晾衣机2预设距离内,例如,预设距离为1m,检测离晾衣机2的1m距离内是否有人。
56.在上述实现过程中,通过根据晾衣机所在区域晾衣机2的第一照明时长对晾衣机2进行照明时长默认设置,可减少用户通过手动开关开启晾衣机2照明的次数,有利于提高晾衣机2照明的智能化,又可较大程度使晾衣机2照明时长符合用户使用晾衣机2照明的使用习惯,从而提升了用户体验;同时,通过判断光线强度,若光线强度满足预设条件,则检测预设空间范围是否有人,在检测到预设空间范围有人时,再开启晾衣机2照明,可进一步提高晾衣机2照明的智能化,同时在对光线强度或有无人进行检测判断后开启照明,有利于节省用电资源。
57.作为另一实施例,请参照图2所示,图2示出了本发明的一种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晾衣机2自动照明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58.步骤s11:当所述晾衣机2被配网绑定后,获取各区域的晾衣机2的第二照明时长数据;获取晾衣机所在区域;从所述各区域的晾衣机2的第二照明时长数据中,抽取晾衣机所在区域的第一照明时长数据。
59.在具体实施中,用户可以通过下载安装晾衣机app,通过晾衣机app与晾衣机2实现配网绑定。在配网绑定后,获取各区域的晾衣机2的第二照明时长数据。
60.可选的,获取各区域的晾衣机2的第二照明时长数据,包括:
61.从各区域的物联网系统获取各区域的晾衣机2的第三照明时长数据,将各区域的第三照明时长数据进行平均处理,得到各区域的晾衣机2的第二照明时长数据。
62.需要说明的是,物联网是让设备联网,形成万物互联的局面,在设备联网数字化过程中,必然存在大量的物联网数据,例如,可在线访问物联网系统,获取各区域的晾衣机2的第三照明时长数据。
63.其中,第三照明时长数据可具体包括各区域各晾衣机2使用照明时长、开启或关闭照明的时间等数据。
64.将各区域的第三照明时长数据进行平均处理时,可采用将开启或关闭照明的时间/使用照明总时长除以晾衣机2数量的方法对第三照明时长数据进行平均,得到平均开启或关闭照明的时间/使用照明总时长。
65.例如,两台晾衣机2开启照明的时间分别为晚上6点和晚上7点,进行平均处理后,得到平均开启照明的时间为晚上6点半。
66.可选的,所述第一照明时长包括以下数据中的一种或多种:
67.开启晾衣机2照明的第一时间、关闭晾衣机2照明的第二时间、每次开启晾衣机2照明的时长、每天开启晾衣机2照明的总时长。
68.步骤s12:根据所述第一照明时长,设置晾衣机2一个或多个开启照明时间,以及一个或多个关闭照明时间。
69.步骤s13:通过光线传感器检测晾衣机2所处环境的光线强度;
70.步骤s14:当所述光线强度小于设定阈值时,判定所述光线强度满足预设条件;在所述光线强度满足预设条件时,检测预设空间范围是否有人;
71.步骤s15:若预设空间范围检测到有人,则开启晾衣机2照明。
72.步骤s16:再步骤s15的开启晾衣机2照明后,实时检测预设空间范围是否有人,若无人,则关闭晾衣机2照明。
73.在上述实现过程中,通过在用户绑定晾衣机2后,从各区域的晾衣机2的第二照明时长数据中抽取晾衣机所在区域的第一照明时长数据;根据晾衣机所在区域晾衣机2的第一照明时长对晾衣机2进行照明时长默认设置,在所述光线强度小于设定阈值时,自动开启照明,在用户离开后,关闭晾衣机2照明,可大大减少用户通过手动开关开启晾衣机2照明的次数,从而提高了晾衣机2照明的智能化,提升了用户体验,同时又有利于节省用电资源。
74.实施例二:
75.请参照图3所示,图3示出了本发明的一种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晾衣机自动照明系统,包括处理单元1、晾衣机2、人体传感器3和光线传感器4;所述晾衣机2设有用于照明的发光单元;
76.所述光线传感器4与所述处理单元1连接,所述光线传感器4用于检测晾衣机2所处环境的光线强度,并将检测的光线强度发送给处理单元1;
77.所述人体传感器3与所述处理单元1连接,用于在所述光线强度满足预设条件时,检测预设空间范围是否有人,并将检测的是否有人的结果发送给处理单元1;
78.所述处理单元1,用于获取晾衣机所在区域晾衣机2的第一照明时长;根据所述第一照明时长对晾衣机2进行照明时长默认设置,以使所述晾衣机2根据所述照明时长默认设置开启晾衣机2照明或关闭晾衣机2照明;用于获取晾衣机2所处环境的光线强度,在所述光线强度满足预设条件时,控制人体传感器3检测预设空间范围是否有人,并获取人体传感器3发送的检测结果;用于在预设空间范围检测到有人,则控制开启晾衣机2照明。以及用于实时检测预设空间范围是否有人,在无人,控制关闭晾衣机2照明。
79.实施例三:
80.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在本技术中可以通过图4所示的示意图来描述用于实现本技术实施例的本发明一种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晾衣机自动照明方法的电子设备100。
81.如图4所示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电子设备100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102、一个或多个存储装置104,这些组件通过总线系统和/或其它形式的连接机构(未示出)互连。应当注意,图4所示的电子设备100的组件和结构只是示例性的,而非限制性的,根据需要,所述电子设备可以具有图4示出的部分组件,也可以具有图4未示出的其他组件和结构。
82.所述处理器102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pu)或者具有数据处理能力和/或指令执行能力的其它形式的处理单元,并且可以控制所述电子设备100中的其它组件以执行期望的功能。
83.所述存储装置104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计算机程序产品,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可以包括各种形式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例如易失性存储器和/或非易失性存储器。所述易失性存储器例如可以包括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和/或高速缓冲存储器(cache)等。所述非
易失性存储器例如可以包括只读存储器(rom)、硬盘、闪存等。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可以存储一个或多个计算机程序指令,处理器102可以运行所述程序指令,以实现下文所述的本技术实施例中(由处理器实现)的功能以及/或者其它期望的功能。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还可以存储各种应用程序和各种数据,例如所述应用程序使用和/或产生的各种数据等。
84.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本发明的方法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该计算机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也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计算机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执行时,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的步骤。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可以为源代码形式、对象代码形式、可执行文件或某些中间形式等。所述计算机存储介质可以包括:能够携带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的任何实体或装置、记录介质、u盘、移动硬盘、磁碟、光盘、计算机存储器、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电载波信号、电信信号以及软件分发介质等。需要说明的是,所述计算机存储介质包含的内容可以根据司法管辖区内立法和专利实践的要求进行适当的增减,例如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根据立法和专利实践,计算机存储介质不包括电载波信号和电信信号。
85.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可根据以上描述的技术方案以及构思,做出其它各种相应的改变以及形变,而所有的这些改变以及形变都应该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