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一般涉及显示屏幕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屏幕组件及显示设备。
背景技术:2.在柔性amoled(active-matrix 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或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方案中,受柔性amoled tfe封装技术的限制,屏幕背面的抗冲击能力很差。
3.现在产品市场上新增了很多2.5d柔性产品的需求,目前是超轻薄的产品理念。然而现有技术中并不能很好的满足此设计。
技术实现要素:4.鉴于现有技术中的上述缺陷或不足,期望提供一种屏幕组件及显示设备,可以满足柔性模组可弯折可弯曲的工艺特点,并降低显示屏的。
5.一方面,本技术提供了一种屏幕组件,包括支撑层和粘合层;所述支撑层用于支撑显示面板,所述显示面板与所述支撑层之间通过所述粘合层固定连接;
6.其中,所述支撑层由支撑材料形成,所述支撑材料的拉伸强度大于预设拉伸强度,以使得所述支撑层在厚度不大于预设厚度时,抗冲击强度大于或等于目标抗冲击强度;
7.所述预设厚度为,通过具有所述预设拉伸强度的材料形成所述支撑层时,所述支撑层的抗冲击强度等于所述目标抗冲击强度时所述支撑层的厚度。
8.优选地,所述支撑材料为铜合金或者不锈钢材料。
9.优选地,所述支撑层的厚度为0.03mm-0.07mm。
10.优选地,所述粘合层的厚度为0.03mm-0.06mm。
11.可选地,所述粘合层为网格胶。
12.可选地,所述粘合层中的网格胶包括双面网格胶和/或单面网格胶。
13.可选地,所述支撑层和所述粘合层之间还包括黑色背胶层。
14.可选地,所述黑色背胶层包括在所述支撑层的至少边缘位置处设置的黑色背胶。
15.优选地,所述显示面板在远离所述支撑层的上表面设置有盖板。
16.另一方面,本技术提供了一种显示设备,所述显示设备包括如以上任一所述的屏幕组件。
17.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包括以下有益效果:
18.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屏幕组件通过采用高拉伸强度的铜合金或不锈钢材料作为屏幕背面辅助支撑材料,使得显示屏幕的整体抗压能力提升,同时还可以达到显示屏幕整体减薄效果,可以做到将显示屏的厚度减少到0.1mm,实现整机薄型化需求。
附图说明
19.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所作的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
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20.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屏幕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21.1、支撑层;2、粘合层;3、黑色背胶层;4、显示面板;5、光学胶层;6、盖板;7、保护层。
具体实施方式
22.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可以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于解释相关发明,而非对该发明的限定。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仅示出了与发明相关的部分。
23.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24.在现有技术中一般仅采用一层0.088mm的pet(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支撑材料作为保护,如果屏幕背面受到点状冲击会造成panel(面板)损坏,呈现坏点的问题。同时由于柔性amoled屏幕模组通常应用于高端产品中,产品重量、厚度和可弯折性是很重要的考量因素。请详见图1,本技术提供了一种屏幕组件,包括支撑层1和粘合层2;所述支撑层1用于支撑显示面板4,所述显示面板4与所述支撑层1之间通过所述粘合层2固定连接。
25.其中,所述支撑层1由支撑材料形成,所述支撑材料的拉伸强度大于预设拉伸强度,以使得所述支撑层在厚度不大于预设厚度时,抗冲击强度大于或等于目标抗冲击强度。
26.所述预设厚度为,通过具有所述预设拉伸强度的材料形成所述支撑层时,所述支撑层的抗冲击强度等于所述目标抗冲击强度时所述支撑层的厚度。在现有技术中,显示面板的背面通常采用铜箔作为支撑材料,厚度约0.02mm,铜箔是背面辅料中拉伸强度最高的材料,是主要承担缓冲力的部品。
27.根据材料物理特性了解,铜箔拉伸强度在200-350mpa水平,铜合金拉伸强度在900-1000mpa,不锈钢拉伸强度在1500mpa左右,铜合金和不锈钢的拉伸强度会是普通铜箔的4-8倍。
28.本技术实施例中,所述支撑层1的材料为铜合金或者不锈钢材料;既满足了对屏幕的拉伸强度的要求,又可以提高屏幕的抗冲击强度。
29.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的屏幕组件中的显示面板4为柔性amoled面板,柔性amoled面板需要满足预设拉伸强度的同时,还需要达到目标抗冲击强度,这不仅与材料的性能相关,还有材料的厚度有一定关系。
30.本技术实施例中,所述支撑层的厚度为0.03mm-0.07mm,优选0.05mm。通过采用铜合金或者不锈钢材料,既可以减薄屏幕厚度,又满足拉伸性能和抗冲击性能。
31.为了进一步减薄屏幕厚度,本技术实施例中,采用网格胶作为粘合层,所述粘合层的厚度为0.03mm-0.06mm,优选0.04mm。
32.在现有技术中,用于粘合作用常采用泡棉。当采用泡棉胶时,厚度约0.1mm,因为其具有一定变形缓冲性能,可以为柔性模组承担缓冲背面应力的作用;但泡棉也会对面板的散热功能带来一定影响。
33.本技术实施例中采用网格胶作为粘合层,可以减薄厚度,同时还可以增加散热功能。
34.所述粘合层中的网格胶包括双面网格胶和/或单面网格胶。在具体设置时,可以粘合层整体采用双面网格胶,也可以整体采用单面网格胶,还可以采用双面网格胶和单面网格胶进行拼接的形式。
35.另外,所述支撑层1和所述粘合层2之间还包括黑色背胶层3。
36.其中,所述支撑层至少在边缘位置处设置有黑色背胶。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黑色背胶可以在边缘位置,也可以设置在支撑层的整个上表面,在具体设置时,还可以仅设置在屏幕左右边缘位置,本技术实施例中并不限制黑色背胶的设置位置。
37.边缘处的黑色背胶层可以实现遮光效果,边缘所射出光线基本由黑色背胶层3所吸收,可以更好地应用于窄边框或无边框背光源,模组中存在侧边亮线及漏光的问题。保证显示组件不会出现透光、凸点现象。
38.为了进一步减薄屏幕的厚度,本技术实施例中还可以通过采用单面网格胶作为粘合层,另外,在支撑层1和粘合层3之间通过黑色背胶层3固定连接,黑色背胶层的厚度为0.01mm。
39.边缘处的黑色背胶可以实现遮光效果,边缘所射出光线基本由黑色背胶层所吸收,可以更好地应用于窄边框或无边框背光源,模组中存在侧边亮线及漏光的问题。保证显示组件不会出现透光、凸点现象。
40.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实施例中,并不限制网格胶为单面胶还是多面胶,当其为单面胶时,背面可以通过黑色背胶层实现与下层的支撑层进行固定连接,当其为双面胶时,背面可以通过黑色背胶层实现粘合力增强。
41.本技术实施例中的屏幕组件还包括盖板6,所述盖板6与显示面板4之间通过光学胶层5固定连接,盖板6上表面还设置有保护层7,保护层7可以选择pet材料。
42.pet(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聚脂为基材的塑料薄膜即pet膜作为防爆膜,与盖板贴合,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度和断裂强度,当与盖板粘合后可以防止因盖板受到破坏而散落或飞溅。
43.光学胶层5采用oca材料,oca(optical clear adhesive)即光学胶,也称光学透明胶;oca是将光学亚克力胶做成无基材,然后在上下底层,再各贴合一层离型薄膜,是一种无基体材料的双面贴合胶带。
44.本技术的实施例中,采用铜合金或不锈钢材质的代替常规产品中的铜箔,在满足强度的同时,还可以减小整体的厚度,从0.26mm左右减少到0.1mm,实现整机薄型化需求。
45.另外,本技术实施例中较常规设计的辅料层数和品类减少,加工工艺难度降低,成本同步实现降低。同时,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支撑组件直接和屏幕直接接触,取消了泡棉与pi的结构,加强了屏幕模组整体散热效果,预计有2-3℃温度降低。
46.另一方面,本技术提供了一种显示设备,所述显示设备包括如以上任一所述的屏幕组件。
47.本技术实施例显示设备可以是电视,也可以是pc、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电子书阅读器、mp3(moving picture experts group audio layer iii,动态影像专家压缩标准音频层面)播放器、mp4(moving picture experts group audio layer iv,动态影像专家压缩标准音频层面)播放器、便携计算机等具有显示功能的显示显示终端设备。
48.需要理解的是,术语“长度”、“宽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49.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50.除非另有定义,本文中所使用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目的,不是旨在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中出现的诸如“设置”等术语既可以表示一个部件直接附接至另一个部件,也可以表示一个部件通过中间件附接至另一个部件。本文中在一个实施方式中描述的特征可以单独地或与其它特征结合地应用于另一个实施方式,除非该特征在该另一个实施方式中不适用或是另有说明。
51.本实用新型已经通过上述实施方式进行了说明,但应当理解的是,上述实施方式只是用于举例和说明的目的,而非意在将本实用新型限制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范围内。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教导还可以做出更多种的变型和修改,这些变型和修改均落在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范围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