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鼓皮绷紧附属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子鼓鼓面绷紧结构。
背景技术:2.众所周知,鼓面绷紧装置是一种用于对电子鼓鼓面进行绷紧处理,使鼓面在使用过程中始终保持绷紧状态,以方便其更好的发出声音的附属装置,其源于传统打击乐器——鼓的环箍固定结构,并得到了广泛的使用。
3.现有的电子鼓鼓面绷紧结构大多包括固定环、鼓皮和绷紧环,鼓皮绕过绷紧环,绷紧环卡装于固定环内部,使部分鼓皮夹于绷紧环与卡装环之间,其对鼓皮的固定效果和绷紧效果较差,并且其不像传统鼓那样出产即始终绷紧,电子鼓鼓面需要频繁调节,单纯的环箍结构长期使用容易松弛,导致其使用寿命较短。
4.申请号为(cn201920430982.6)的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电子鼓鼓面绷紧结构,该结构包括固定环、鼓皮和绷紧环,还包括环形固定板、左固定半环、右固定半环、两组前固定板、两组后固定板、两组固定弹簧、两组固定螺栓和两组固定螺母,两组固定弹簧左右两端分别与两组前固定板和两组后固定板连接,鼓皮夹于左固定半环和右固定半环与环形固定板之间,还包括多组卡环、多组连接环、多组固定绳、多组定位环和环形底座,环形底座上设置有多组固定片,多组固定片底部分别设置有多组直角安装架,多组直角安装架上分别设置有多组第一安装孔,该结构可以提高对鼓皮的固定效果,并且可以提高对鼓皮的绷紧效果,提高使用寿命,但是,该结构在使用时还存在以下问题,设置的之间安装架使环形底座的安装不方便,并且缺少安装环形底座的结构,使得安装拆卸不方便,并且该结构的连接大多是一体的,不便于后期进行拆卸和更换零件,使用效果较差,并且该绷紧结构不能进行绷紧力的调节,使用时间较长后会使绷紧效果变差,并且不能进行重复使用,造成使用成本的增加。
技术实现要素: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电子鼓鼓面绷紧结构。
6.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电子鼓鼓面绷紧结构,包括鼓盘,所述鼓盘上端固定设置有鼓皮,所述鼓皮上端固定设置有鼓压圈,所述鼓皮内部固定设置有绷紧环,所述鼓盘下端固定设置有底盖,所述鼓盘内壁上端固定设置有固定环,所述鼓皮下端固定开设有多个定位孔,多个所述定位孔内部均固定设置有连接环,所述鼓皮下端设置有张紧环,所述张紧环上端设置有多个连接锁扣,多个所述连接锁扣分别与多个连接环相连接;
7.所述鼓盘内壁中部固定设置有四个卡接扣,四个所述卡接扣下端设置有固定底环,所述固定底环内部通过四个连接杆固定连接有圆盘中心座,所述圆盘中心座内部螺纹连接有螺纹柱,所述螺纹柱上端固定连接有张紧头,四个所述连接杆下端中部均固定设置
有张紧弹簧,四个所述张紧弹簧下端均固定连接有两个固定板,两个所述固定板之间转动设置有张紧轮。
8.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9.所述底盖上端外周固定设置有多个连接柱。
10.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11.所述鼓压圈外周通过多个紧固螺栓与多个连接柱固定连接。
12.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13.所述固定环内部固定设置有防滑垫。
14.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15.所述固定底环上固定设置有四个耐磨套筒。
16.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17.所述张紧头侧壁固定设置有四个锁扣环。
18.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19.所述张紧环下端固定连接有四个张拉绳,四个所述张拉绳均穿过耐磨套筒和张紧轮并与锁扣环固定连接。
20.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21.所述螺纹柱下端固定连接有用于转动的调节手轮。
22.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23.1、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电子鼓鼓面绷紧结构,通过将鼓皮固定在绷紧环和鼓压圈之间,使鼓皮进行初步的固定,然后使固定环包裹住鼓皮,并且通过设置防滑垫,从而可以提高对鼓皮的固定效果。
24.2、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电子鼓鼓面绷紧结构,通过在鼓皮下端设置多个定位孔,并在定位孔内部设置连接环,下端通过多个连接锁扣固定连接张紧环,并且在张紧环下端通过四个张紧绳连接有固定底环,从而实现对鼓皮的进一步张紧固定,使鼓皮的张紧效果更好,使用更方便。
25.3、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电子鼓鼓面绷紧结构,张紧环通过多个均匀分布的连接锁扣与鼓皮进行连接,可以使对鼓皮的张紧作用力比较均匀,使鼓皮的张紧比较全面,使鼓皮的每一个部位都被张紧,鼓皮可以完全绷紧撑开,使用效果更好。
26.4、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电子鼓鼓面绷紧结构,通过在固定底环中部设置可以调节的张紧头,通过转动螺纹柱使张紧头带动张拉绳拉紧张紧环,可以对张紧力进行调节,并且通过底部的张紧弹簧进一步张紧,可以防止鼓皮出现松动,使鼓皮可以始终绷紧,不需要反复进行张紧调节,有效延长其使用寿命。
27.5、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电子鼓鼓面绷紧结构,该结构可以进行灵活的拆卸,方便进行安装和检修,当出现损坏使也可以进行零部件的更换,使用更加方便,使用效果也更好。
附图说明
28.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电子鼓鼓面绷紧结构的立体示意图;
29.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电子鼓鼓面绷紧结构的正剖视图;
30.图3为图2中a处的放大图;
31.图4为图2中b处的放大图;
32.图5为图2中c处的放大图;
33.图6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电子鼓鼓面绷紧结构的张紧环结构示意图。
34.图例说明:
35.1、鼓盘;2、鼓压圈;3、鼓皮;4、底盖;5、连接柱;6、紧固螺栓;7、绷紧环;8、固定环;9、防滑垫;10、定位孔;11、连接环;12、张紧环;13、连接锁扣;14、卡接扣;15、固定底环;16、耐磨套筒;17、连接杆;18、圆盘中心座;19、螺纹柱;20、张紧头;21、锁扣环;22、张紧弹簧;23、固定板;24、张紧轮;25、张拉绳。
具体实施方式
36.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37.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此外,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8.参照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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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电子鼓鼓面绷紧结构,包括鼓盘1,鼓盘1上端固定设置有鼓皮3,鼓皮3上端固定设置有鼓压圈2,鼓皮3内部固定设置有绷紧环7,配合鼓压圈2和固定环8将鼓皮3进行初步的绷紧,鼓盘1下端固定设置有底盖4,鼓盘1内壁上端固定设置有固定环8,鼓皮3下端固定开设有多个定位孔10,多个定位孔10内部均固定设置有连接环11,鼓皮3下端设置有张紧环12,张紧环12上端设置有多个连接锁扣13,用于配合连接环11将张紧环12与鼓皮3进行连接,多个连接锁扣13分别与多个连接环11相连接;
39.鼓盘1内壁中部固定设置有四个卡接扣14,四个卡接扣14下端设置有固定底环15,固定底环15内部通过四个连接杆17固定连接有圆盘中心座18,圆盘中心座18内部螺纹连接有螺纹柱19,螺纹柱19上端固定连接有张紧头20,通过张拉张拉绳25,进而将张紧环12拉紧,四个连接杆17下端中部均固定设置有张紧弹簧22,可以防止鼓皮3出现松动,使鼓皮3始终绷紧,四个张紧弹簧22下端均固定连接有两个固定板23,两个固定板23之间转动设置有张紧轮24。
40.底盖4上端外周固定设置有多个连接柱5,鼓压圈2外周通过多个紧固螺栓6与多个连接柱5固定连接,固定环8内部固定设置有防滑垫9,固定底环15上固定设置有四个耐磨套
筒16,防止张拉绳25长期使用被磨损,张紧头20侧壁固定设置有四个锁扣环21,张紧环12下端固定连接有四个张拉绳25,四个张拉绳25均穿过耐磨套筒16和张紧轮24并与锁扣环21固定连接,螺纹柱19下端固定连接有用于转动的调节手轮。
41.工作原理:该电子鼓鼓面绷紧结构使用时,通过将鼓皮3固定在绷紧环7和鼓压圈2之间,使鼓皮3进行初步的固定,然后使固定环8包裹住鼓皮3,并且设置防滑垫9,可以提高对鼓皮3的固定效果,通过在鼓皮3下端设置多个定位孔10,并在定位孔10内部设置连接环11,下端通过多个连接锁扣13固定连接张紧环12,并且在张紧环12下端通过四个张拉绳25连接固定底环15,并将张拉绳25与固定底环15中部的张紧头20相连接,从而实现对鼓皮3的进一步张紧固定,使鼓皮3的张紧效果更好,张紧环12通过多个均匀分布的连接锁扣13与鼓皮3进行连接,可以使对鼓皮3的张紧作用力比较均匀,使鼓皮3的张紧比较全面,鼓皮3可以完全绷紧撑开,通过转动固定底环15中部设置的螺纹柱19,使张紧头20向上移动,从而通过张拉绳25将张紧环12拉紧,进而使鼓皮3张紧,并且通过张紧弹簧22的进一步张紧,可以防止鼓皮3出现松动,使鼓皮3可以始终绷紧,不需要反复进行张紧调节,有效延长其使用寿命。
42.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