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属于吸尘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木质家具生产用旋风吸尘装置。
背景技术:2.旋风除尘器是除尘装置的一类。除尘机理是使含尘气流作旋转运动,借助于离心力将尘粒从气流中分离并捕集于器壁,再借助重力作用使尘粒落入灰斗。旋风除尘器的各个部件都有一定的尺寸比例,每一个比例关系的变动,都能影响旋风除尘器的效率和压力损失,其中除尘器直径、进气口尺寸、排气管直径为主要影响因素。但是现有技术的木质家具生产用旋风吸尘装置将旋风筒体的底部直接连接收集筒体,而其顶面的扬尘不易从排风管排出,导致经常出现溢尘的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3.(1)技术方案
4.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木质家具生产用旋风吸尘装置,所述木质家具生产用旋风吸尘装置包括旋风吸尘筒体,所述旋风吸尘筒体的上端前侧设有与其内部相互连通的进气管,所述旋风吸尘筒体的顶部固定连接扬尘导管,所述扬尘导管的内部设有轴流叶片组件,所述轴流叶片组件的中心处固定连接设在所述扬尘导管顶面的驱动电机,所述扬尘导管的顶面外侧边缘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托板,所述托板的左右两端固定连接侧板,所述侧板为三角形结构,所述侧板的内侧端固定连接靠板,所述靠板的直角边缘内侧开设膨胀螺丝孔,所述扬尘导管的出气口与集尘筒体的顶部固定连接,并且所述扬尘导管与所述集尘筒体的内部相互连通,所述集尘筒体的底部固定连接并且连通卸尘盒,所述卸尘盒的前侧壁面设有卸尘盖,而所述旋风吸尘筒体的底部固定连接并且连通粉尘桶。
5.进一步地,所述集尘筒体的中间段套设筒体稳定板,所述筒体稳定板的底面固定连接直杆,而所述直杆的下端固定连接在所述卸尘盒的顶面。
6.进一步地,所述侧板的内侧端通过螺栓固定连接靠板,而所述托板开设用于透过所述驱动电机的圆孔。
7.进一步地,所述粉尘桶的顶部通过螺纹固定方式连接所述旋风吸尘筒体。
8.本实用新型的设计原理:在扬尘导管的顶面外侧边缘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托板,有利于将设备固定在墙上或者其他建筑物上,防止抖动带来的表面扬尘,而扬尘导管与集尘筒体的内部相互连通,然后在集尘筒体的底部固定连接并且连通卸尘盒,适用于家具生产用非黏性及纤维性粉尘的去除,大多用来去除5微米以下的粒子,从而提高吸尘效果,避免溢尘的现象发生。
9.(2)有益效果
10.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能够防止抖动带来的表面扬尘,而扬尘导管与集尘筒体的内部相互连通,适用于家具生产用非黏性及纤维性粉尘的去除,大多用来去
除5微米以下的粒子,从而提高吸尘效果,避免溢尘的现象发生,解决了现有技术的木质家具生产用旋风吸尘装置将旋风筒体的底部直接连接收集筒体,而其顶面的扬尘不易从排风管排出,导致经常出现溢尘的现象的技术问题。
附图说明
11.图1是木质家具生产用旋风吸尘装置的第一视角结构示意图;
12.图2是木质家具生产用旋风吸尘装置的第二视角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13.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14.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15.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16.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17.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18.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上”、“下”、“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19.实施例一
20.如图1~2所示,本实施案例提供一种木质家具生产用旋风吸尘装置,所述木质家具生产用旋风吸尘装置包括旋风吸尘筒体1,所述旋风吸尘筒体1的上端前侧设有与其内部相互连通的进气管11,所述旋风吸尘筒体1的顶部固定连接扬尘导管12,所述扬尘导管12的内
部设有轴流叶片组件13,所述轴流叶片组件13的中心处固定连接设在所述扬尘导管12顶面的驱动电机2,所述扬尘导管12的顶面外侧边缘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托板14,所述托板14的左右两端固定连接侧板15,所述侧板15为三角形结构,所述侧板15的内侧端固定连接靠板16,所述靠板16的直角边缘内侧开设膨胀螺丝孔17,所述扬尘导管12的出气口与集尘筒体3的顶部固定连接,并且所述扬尘导管12与所述集尘筒体3的内部相互连通,所述集尘筒体3的底部固定连接并且连通卸尘盒4,所述卸尘盒4的前侧壁面设有卸尘盖41,而所述旋风吸尘筒体1的底部固定连接并且连通粉尘桶5。
21.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集尘筒体3的中间段套设筒体稳定板31,所述筒体稳定板31的底面固定连接直杆32,而所述直杆32的下端固定连接在所述卸尘盒4的顶面,所述侧板15的内侧端通过螺栓固定连接靠板16,而所述托板14开设用于透过所述驱动电机2的圆孔,所述粉尘桶5的顶部通过螺纹固定方式连接所述旋风吸尘筒体1。本实施例在扬尘导管12的顶面外侧边缘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托板14,有利于将设备固定在墙上或者其他建筑物上,防止抖动带来的表面扬尘,而扬尘导管12与集尘筒体3的内部相互连通,然后在集尘筒体3的底部固定连接并且连通卸尘盒4,适用于家具生产用非黏性及纤维性粉尘的去除,大多用来去除5微米以下的粒子,从而提高吸尘效果,避免溢尘的现象发生。
22.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改进及替代,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