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健身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新型方便使用的健身工具包。
背景技术:2.健身工具包属于日常家居使用全家适用的健身产品,工作间隙锻炼,便携式户外广场的使用场景等,使用者包含以家庭为主的全阶段人群对产品的需求,追求新事物。
3.现市面上的健身工具包在使用时存在以下问题:
4.1.传统的健身工具包在应用的过程中往往都是采用简易的包裹来进行盛放,这样在使用时就无法很好的对健身工具包内部的健身用品进行分类储存管理,不能够按照健身用品的产品功能来进行区域的划分,整体的一致性较差,在使用者使用时的舒适感较差,应用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5.2.多数的健身工具包在使用时的结构较为单一,都是采用单一的开启方式来打开健身工具包,在打开后还需要使用者对包内的健身用品翻找,无法在第一时间就能够拿到想要的健身用品,使用时不够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6.(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7.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新型方便使用的健身工具包,解决了现有健身工具包在应用的过程中往往都是采用简易的包裹来进行盛放,这样在使用时就无法很好的对健身工具包内部的健身用品进行分类储存管理,不能够按照健身用品的产品功能来进行区域的划分,整体的一致性较差,在使用者使用时的舒适感较差,应用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同时多数的健身工具包在使用时的结构较为单一,都是采用单一的开启方式来打开健身工具包,在打开后还需要使用者对包内的健身用品翻找,无法在第一时间就能够拿到想要的健身用品,使用时不够方便的问题。
8.(二)技术方案
9.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新型方便使用的健身工具包,包括健身工具包本体、支架板、放置板以及角板,所述健身工具包本体的内部固定连接支架板,所述支架板的外部固定连接竖板,所述支架板的外部固定连接放置板,所述支架板的外部通过粘接的方式连接角板,所述角板位于竖板的侧面。
10.优选的,所述健身工具包本体的顶部固定连接把手,所述把手位于健身工具包本体顶部的中心处。
11.优选的,所述健身工具包本体的侧面设有第一转轴,所述第一转轴的外部固定连接门板,所述门板位于健身工具包本体的内部。
12.优选的,所述健身工具包本体的外部设有第二转轴,所述第二转轴的外部固定连接侧板,所述侧板的外部固定连接捏块。
13.优选的,所述健身工具包本体的顶部开设插槽,所述门板的内侧固定连接固定块,
所述插槽的内部插入插板,所述插板插入在固定块的内部,所述插板的顶部固定连接顶板,所述健身工具包本体的顶部通过镶嵌的方式连接磁铁块,所述顶板覆盖在磁铁块的外部。
14.优选的,所述健身工具包本体的侧面开设卡槽,所述侧板的顶部设有吸附板,所述吸附板嵌入在卡槽的内部。
15.(三)有益效果
16.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新型方便使用的健身工具包。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17.(1)、该新型方便使用的健身工具包,通过在健身工具包内部设有特殊结构的支架板,解决了传统健身工具包在应用时其内部布局划分不够合理的问题,由于在支架板的两侧安装放置板和角板,并在放置板和角板之间采用竖板进行分隔,这样就可以将支架板的空间合理的划分开来,可以将不同的健身用品摆放在角板或者放置板上,对产品的一致性以及整体性进行提升,一目了然的设计体验提升用户使用的舒适感,满足美观的基础上使得产品更加实用,整体结构简单,功能性较强;
18.(2)、该新型方便使用的健身工具包,通过在健身工具包本体的外部采用门板和侧板结构,这样在打开该健身工具包时就可以实现四面开合的效果,然后当使用者需要将健身用品从健身工具包内拿出来时,就可以按照内部的健身用品的分区划分,来打开相应的门板或者侧板,接着由使用人员直接拿取相应的健身用品即可,操作时非常的方便,便捷性较强。
附图说明
19.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的结构示意图;
20.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健身工具包本体结构示意图;
21.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支架板结构示意图;
22.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插板结构示意图。
23.图中,健身工具包本体-1、门板-2、侧板-3、第一转轴-4、第二转轴-5、吸附板-6、卡槽-7、把手-8、插槽-9、固定块-10、插板-11、顶板-12、磁铁块-13、支架板-14、竖板-15、放置板-16、角板-17、底板-18。
具体实施方式
24.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5.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新型方便使用的健身工具包,包括健身工具包本体1、支架板14、放置板16以及角板17,所述健身工具包本体1的内部固定连接支架板14,所述支架板14的外部固定连接竖板15,由于设有的竖板15,可以起到分隔的作用,所述支架板14的外部固定连接放置板16,所述支架板14的外部通过粘接的方式连接角板17,所述角板17位于竖板15的侧面,通过设有的特殊结构的支架板14,可以将不同的健身用品摆放在角板17或者放置板16上,对产品的一致性以及整体性进行提升,一目了然的设计体验提升用户使用的舒适感,满足美观的基础上使得产品更加实用。
26.所述健身工具包本体1的顶部固定连接把手8,所述把手8位于健身工具包本体1顶部的中心处,通过设有的把手8,方便了使用者操作时进行拿取,便捷性较强。
27.所述健身工具包本体1的侧面设有第一转轴4,所述第一转轴4的外部固定连接门板2,所述门板2位于健身工具包本体1的内部,通过设有的门板2,使用者可以从健身工具包本体1的外部进行打开,操作时较为的方便。
28.所述健身工具包本体1的外部设有第二转轴5,所述第二转轴5的外部固定连接侧板3,所述侧板3的外部固定连接捏块,通过设有的侧板3,使用者可以从健身工具包本体1的外侧进行打开,开合的选择较多。
29.所述健身工具包本体1的顶部开设插槽9,所述门板2的内侧固定连接固定块10,所述插槽9的内部插入插板11,所述插板11插入在固定块10的内部,所述插板11的顶部固定连接顶板12,所述健身工具包本体1的顶部通过镶嵌的方式连接磁铁块13,所述顶板12覆盖在磁铁块13的外部,由于在健身工具包本体1和固定块10之间采用插板11进行连接,在固定时稳定性较强。
30.所述健身工具包本体1的侧面开设卡槽7,所述侧板3的顶部设有吸附板6,所述吸附板6嵌入在卡槽7的内部,通过在侧板3和健身工具包本体1采用磁吸的方式进行连接,开合方式较为方便。
31.工作原理:在使用该新型方便使用的健身工具包时,通过在健身工具包本体1的侧面采用门板2和侧板3结构,这样在打开该健身工具包时就可以实现四面开合的效果,在开始进行操作时,首先按照内部的健身用品的分区划分,来选择打开相应的门板2或者侧板3,接着由使用人员直接拿取相应的健身用品即可,同时在需要打开门板2时,则需要将健身工具包本体1顶部的顶板12拔掉,然后即可打开门板2进行取用健身用品,而在需要打开侧板3时,用手捏住侧板3外部的捏块,向外拉动即可完成打开工作,操作时非常的方便,最后在拿取健身工具包内部的健身用品时,由于在健身工具包内部设有特殊结构的支架板14,并在支架板14的两侧安装放置板16和角板17,以及在放置板16和角板17之间采用竖板15进行分隔,这样就可以将支架板14的空间合理的划分开来,就可以将不同的健身用品摆放在角板17或者放置板16上,对产品的一致性以及整体性进行提升,一目了然的设计体验提升用户使用的舒适感,满足美观的基础上使得产品更加实用,整体结构简单,功能性较强。
32.本实用新型的健身工具包本体1、门板2、侧板3、第一转轴4、第二转轴5、吸附板6、卡槽7、把手8、插槽9、固定块10、插板11、顶板12、磁铁块13、支架板14、竖板15、放置板16、角板17、底板18,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部件,其结构和原理都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技术手册得知或通过常规实验方法获知,本实用新型解决的问题是现有健身工具包在应用的过程中往往都是采用简易的包裹来进行盛放,这样在使用时就无法很好的对健身工具包内部的健身用品进行分类储存管理,不能够按照健身用品的产品功能来进行区域的划分,整体的一致性较差,在使用者使用时的舒适感较差,应用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同时多数的健身工具包在使用时的结构较为单一,都是采用单一的开启方式来打开健身工具包,在打开后还需要使用者对包内的健身用品翻找,无法在第一时间就能够拿到想要的健身用品,使用时不够方便等问题,本实用新型通过上述部件的互相组合,通过在健身工具包内部设有特殊结构的支架板14,由于在支架板14的两侧安装放置板16和角板17,并在放置板16和角板17之间采用竖板15进行分隔,这样就可以将支架板14的空间合理
的划分开来,可以将不同的健身用品摆放在角板17或者放置板16上,对产品的一致性以及整体性进行提升,一目了然的设计体验提升用户使用的舒适感,满足美观的基础上使得产品更加实用,同时在健身工具包本体1的外部采用门板2和侧板3结构,这样在打开该健身工具包时就可以实现四面开合的效果,然后当使用者需要将健身用品从健身工具包内拿出来时,就可以按照内部的健身用品的分区划分,来打开相应的门板2或者侧板3,接着由使用人员直接拿取相应的健身用品即可,操作时非常的方便,便捷性较强。
33.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34.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