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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节能型玻璃钢型材加工用烘干装置的制作方法

时间:2022-02-20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一种节能型玻璃钢型材加工用烘干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玻璃钢型材加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节能型玻璃钢型材加工用烘干装置。


背景技术:

2.传统的玻璃应用在建筑物上主要是采光,随着建筑物门窗尺寸的加大,人们对门窗的保温隔热要求也相应的提高了,节能装饰型玻璃就是能够满足这种要求,集节能性和装饰性于一体的玻璃。所谓的节能型玻璃就是能起到阻隔热能和起到保温效果的一类玻璃。因为玻璃本身没有阻隔热量的功能,所以想要玻璃达到阻隔热量的效果,需要对玻璃进行改造升级,市面上大多数节能玻璃只能做到保温,只有少数玻璃能阻隔部分热能传递,以及对特殊的对光和热的吸收、透射和反射能力,可以起到显著的节能效果,现已被广泛地应用于各种高级建筑物之上。建筑上常用的节能玻璃有吸热玻璃、热反射玻璃和中空玻璃等。节能玻璃作为重要的建筑节能材料,在推进中国建筑节能方面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3.现有技术存在以下不足:在节能玻璃加工的过程中,需要将玻璃表面的水分烘干,但容易出现烘干时间较长且受热不均匀,导致产品生产效率较低以及质量不佳,且烘干过程中的水分未进行收集,造成资源的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4.为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节能型玻璃钢型材加工用烘干装置,通过烘干机构和集水机构,使得节能玻璃受热均匀,且烘干箱内部的热气得到密封,从而缩短了节能玻璃的烘干时间,进而提高了产品的生产效率,也对烘干过程中的水分回收,节约了资源,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由于在节能玻璃加工的过程中,需要将玻璃表面的水分烘干,但容易出现烘干时间较长且受热不均匀,导致产品生产效率较低以及质量不佳的问题。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节能型玻璃钢型材加工用烘干装置,包括烘干箱,所述烘干箱的内部设有烘干机构和集水机构;
6.所述烘干机构包括热风机,所述热风机的顶端固定设在烘干箱的内部顶端,所述烘干箱的内部设有矩形凹板和钢丝网箱,所述钢丝网箱设在矩形凹板的上方,所述钢丝网箱的内部底端固定设有多个钢丝隔板,所述矩形凹板的内部底端固定设有两个镜像对称的斜板,两个所述斜板相对一侧的底端均与矩形凹板的内部底端平齐,所述矩形凹板的内部底端开设有第一矩形通孔,所述第一矩形通孔的内部设有外端被密封套包裹的活动板,所述活动板的顶端延伸至第一矩形通孔的顶端,所述第一矩形通孔设在两个斜板之间,所述矩形凹板的后侧固定设有保护壳,所述保护壳设在烘干箱的内部,所述保护壳的内部固定设有直线电机。
7.进一步的,所述烘干箱的两侧分别通过铰链铰接有箱门。
8.进一步的,所述集水机构包括集水箱,所述集水箱的顶端呈敞开状,所述集水箱的
顶端固定设在烘干箱的底端,所述活动板的底端固定设有电动推杆,所述电动推杆的底端固定设在集水箱的内部底端。
9.进一步的,所述烘干箱的底端固定设有支撑底座,所述支撑底座设在集水箱的外侧。
10.进一步的,所述钢丝网箱的底端固定设有u形滑板,所述矩形凹板的前后侧与u形滑板的内侧滑动连接,所述直线电机的输出端与u形滑板的后侧固定连接,所述u形滑板的后侧设在保护壳的内部,所述斜板设在u形滑板的下方。
11.进一步的,所述烘干箱的底端开设有第二矩形通孔,所述活动板的底端延伸至第二矩形通孔内部,所述第二矩形通孔设在第一矩形通孔的下方且与集水箱的内部连通。
12.进一步的,所述集水箱的后侧固定设有出水管,所述出水管上固定设有出水阀门。
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具有如下优点:
14.1、本实用新型通过启动热风机,热风机工作吹出热风,热风吹向放在钢丝网箱内部的节能玻璃,热风穿过钢丝网箱停留在钢丝网箱的底部的时间得到延长,烘干完成后,启动直线电机使得向烘干箱的另一侧的箱门移动,与现有技术相比,本装置使得节能玻璃受热均匀,且烘干箱内部的热气得到密封,从而缩短了节能玻璃的烘干时间,进而提高了产品的生产效率;
15.2、本实用新型通过启动电动推杆,电动推杆缩短使得活动板在第一矩形通孔和第二矩形通孔内部下移,矩形凹板内部积聚的水从第一矩形通孔和第二矩形通孔流出进入到集水箱的内部,最后打开集水箱上的出水管将水放出,与现有技术相比,本装置实现了对烘干过程中的水分回收,节约了资源。
附图说明
16.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示例性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引伸获得其它的实施附图。
17.本说明书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
18.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整体主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19.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整体后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20.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整体仰视结构示意图;
21.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整体俯视结构示意图;
22.图5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矩形凹板俯视结构示意图;
23.图6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集水箱内部结构示意图;
24.图7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钢丝网箱内部结构示意图;
25.图中:1、烘干箱;2、箱门;3、支撑底座;4、热风机;5、矩形凹板;6、u形滑板;7、钢丝
网箱;8、钢丝隔板;9、保护壳;10、集水箱;11、出水管;12、电动推杆;13、活动板;14、第一矩形通孔;15、斜板。
具体实施方式
26.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7.参照说明书附图1、2、3、5以及7,该实施例的一种节能型玻璃钢型材加工用烘干装置,包括烘干箱1,所述烘干箱1的内部设有烘干机构和集水机构;
28.所述烘干机构包括热风机4,所述热风机4的顶端固定设在烘干箱1的内部顶端,所述烘干箱1的内部设有矩形凹板5和钢丝网箱7,所述钢丝网箱7设在矩形凹板5的上方,所述钢丝网箱7的内部底端固定设有多个钢丝隔板8,所述矩形凹板5的内部底端固定设有两个镜像对称的斜板15,两个所述斜板15相对一侧的底端均与矩形凹板5的内部底端平齐,所述矩形凹板5的内部底端开设有第一矩形通孔14,所述第一矩形通孔14的内部设有外端被密封套包裹的活动板13,所述活动板13的顶端延伸至第一矩形通孔14的顶端,所述第一矩形通孔14设在两个斜板15之间,所述矩形凹板5的后侧固定设有保护壳9,所述保护壳9设在烘干箱1的内部,所述保护壳9的内部固定设有直线电机。
29.所述烘干箱1的两侧分别通过铰链铰接有箱门2。
30.所述钢丝网箱7的底端固定设有u形滑板6,所述矩形凹板5的前后侧与u形滑板6的内侧滑动连接,所述直线电机的输出端与u形滑板6的后侧固定连接,所述u形滑板6的后侧设在保护壳9的内部,所述斜板15设在u形滑板6的下方。
31.实施场景具体为:打开烘干箱1的一侧的箱门2,将节能玻璃插在多个钢丝隔板8将钢丝网箱7分隔成的每一格内,此时关闭箱门2,启动热风机4,热风机4工作吹出热风,热风吹向放在钢丝网箱7内部的节能玻璃,热风穿过钢丝网箱7停留在钢丝网箱7的底部的时间得到延长,烘干完成后,启动直线电机使得向烘干箱1的另一侧的箱门2移动,本装置使得节能玻璃受热均匀,且烘干箱1内部的热气得到密封,从而缩短了节能玻璃的烘干时间,进而提高了产品的生产效率,该实施方式具体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在节能玻璃加工的过程中,需要将玻璃表面的水分烘干,但容易出现烘干时间较长且受热不均匀,导致产品生产效率较低以及质量不佳的问题。
32.参照说明书附图1-7,该实施例的一种节能型玻璃钢型材加工用烘干装置,所述集水机构包括集水箱10,所述集水箱10的顶端呈敞开状,所述集水箱10的顶端固定设在烘干箱1的底端,所述活动板13的底端固定设有电动推杆12,所述电动推杆12的底端固定设在集水箱10的内部底端。
33.所述烘干箱1的底端固定设有支撑底座3,所述支撑底座3设在集水箱10的外侧,支撑底座3对烘干箱1进行支撑。
34.所述烘干箱1的底端开设有第二矩形通孔,所述活动板13的底端延伸至第二矩形通孔内部,所述第二矩形通孔设在第一矩形通孔14的下方且与集水箱10的内部连通,第一
矩形通孔14和第二矩形通孔方便活动板13移动。
35.所述集水箱10的后侧固定设有出水管11,所述出水管11上固定设有出水阀门,出水管11方便将集水箱10内部的水放出。
36.实施场景具体为:在节能玻璃烘干的过程中有大量的水滴落在矩形凹板5的内部,由于两个斜板15的特殊的位置设计,水会积聚在两个斜板15的中间凹陷处,即第一矩形通孔14的上方,当节能玻璃烘干完成后,启动电动推杆12,电动推杆12缩短使得活动板13在第一矩形通孔14和第二矩形通孔内部下移,矩形凹板5内部积聚的水从第一矩形通孔14和第二矩形通孔流出进入到集水箱10的内部,最后打开集水箱10上的出水管11将水放出,本装置实现了对烘干过程中的水分回收,节约了资源,该实施方式具体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烘干过程中的水分未进行收集,造成资源的浪费的问题。
37.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