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法律课堂授课用教具,包括:一对底座;一对支撑杆;一对书写板,一对书写板均为长方体形且共平面设置,一对书写板的底面分别与一对支撑杆的顶端同轴固接,其中一书写板与另一书写板相对的一侧水平向内凹陷具有容纳槽,另一书写板与容纳槽相对一侧凹陷具有承接槽;展示底板,其沿所述容纳槽深度方向滑动设于所述容纳槽内,所述展示底板的突出端与所述承接槽沿所述承接槽深度方向固定;至少一个展示面板,每个展示面板的外周均与对应卡槽的内周匹配,并可拆卸卡设于所述卡槽内。
本发明具有高度可调、节省教学时间的有益效果。
马静瑜 王刚 王亚非 李一默 胡国娟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014035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9号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法律课堂授课用教具,包括:一对底座;一对支撑杆;一对书写板,一对书写板均为长方体形且共平面设置,一对书写板的底面分别与一对支撑杆的顶端同轴固接,其中一书写板与另一书写板相对的一侧水平向内凹陷具有容纳槽,另一书写板与容纳槽相对一侧凹陷具有承接槽;展示底板,其沿所述容纳槽深度方向滑动设于所述容纳槽内,所述展示底板的突出端与所述承接槽沿所述承接槽深度方向固定;至少一个展示面板,每个展示面板的外周均与对应卡槽的内周匹配,并可拆卸卡设于所述卡槽内。
本发明具有高度可调、节省教学时间的有益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