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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供气隔离功能的面部防护装备的制作方法

时间:2022-02-20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具有供气隔离功能的面部防护装备的制作方法

1.本发明与面部的隔离防护有关,特别涉及一种具有供气隔离功能的面部防护装备。


背景技术:

2.在疫情发生时,例如当年的sars到最近的新冠肺炎,人们为了避免近距离传染,都会配载口罩或面罩。
3.然而,当人们配载的是n95或kn95口罩时,却会有呼吸困难以及闷热的缺失;当人们配载的是面罩时,却又会因为使用者的呼吸而导致面罩起雾的缺失。综上问题皆早为人所诟病已久,因此有待加以克服。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供气隔离功能的面部防护装备。
5.为达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具有供气隔离功能的面部防护装备,其包括:
6.一头戴结构;
7.一面罩,设置于该头戴结构,该面罩内围设形成一间隔空间;以及
8.一供气管路,设置于该头戴结构;
9.其中,该供气管路对该间隔空间供应干净空气使该间隔空间与外界之间产生压差以限制外界空气无法进入该间隔空间内。
10.上述的具有供气隔离功能的面部防护装备,其中该头戴结构为一帽子或一头带组。
11.上述的具有供气隔离功能的面部防护装备,其中该头戴结构为一头带组,该头带组包含彼此连接的一上头带和一后头带。
12.上述的具有供气隔离功能的面部防护装备,其中该供气管路为一弧形体且具有一凸檐,该凸檐的前缘抵接于该面罩的内面。
13.上述的具有供气隔离功能的面部防护装备,其中该面罩的内面为一曲面。
14.上述的具有供气隔离功能的面部防护装备,其中该供气管路具有一气室,且该供气管路还开设有连通于该气室与该间隔空间之间的多个供气孔。
15.上述的具有供气隔离功能的面部防护装备,其中还包括一净气供应器,该净气供应器用于净化外界空气并输送净化后的干净空气到该供气管路,该净气供应器经由该供气管路对该间隔空间供应所述干净空气。
16.上述的具有供气隔离功能的面部防护装备,其中还包括一发光模块,该供气管路具有一气室且开设有连通于该气室与该间隔空间之间的多个供气孔,该发光模块设置于该气室内,该净气供应器具有一风扇和一电池,该电池对该风扇和该发光模块供电。
17.上述的具有供气隔离功能的面部防护装备,其中该供气管路设置有一接电插孔,该净气供应器连接有一供电线,该供电线具有一插头,该插头能够插拔地插接于该接电插
孔,该电池经由该供电线而对该发光模块供电。
18.上述的具有供气隔离功能的面部防护装备,其中该供气管路设置有一供气接口,该净气供应器连接有一衔接管,该衔接管具有一接头,该接头能够插拔地插接于该供气接口,该净气供应器经由该衔接管而对该供气管路供应所述干净空气。
19.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发明具有以下功效:能藉由产生压差的设计而确保使用者只会呼吸到净化后的干净空气而不会呼吸到未经净化的外界空气。
20.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描述,但不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
附图说明
21.图1为本发明面部防护装备的第一实施例于一视角的立体图;
22.图2为本发明面部防护装备的第一实施例于另一视角的立体图;
23.图3为本发明面部防护装备的第一实施例于侧视时的局部剖视图;
24.图4为本发明面部防护装备的第一实施例于俯视时的剖视图;
25.图5为本发明面部防护装备配载于人头后的立体图;
26.图6为本发明依据图5的剖视图;
27.图7为本发明面部防护装备的第二实施例于一视角的立体图。
28.其中,附图标记
29.1:头戴结构
30.11:头带组
31.111:上头带
32.112:后头带
33.1121:固定件
34.2:面罩
35.20:周缘
36.21:上弯曲部
37.22:下弯曲部
38.23:凸耳
39.24:侧弯曲部
40.3:供气管路
41.31:气室
42.32:供气孔
43.33:凸檐
44.34:供气接口
45.35:接电插孔
46.4:净气供应器
47.41:衔接管
48.411:接头
49.42:供电线
50.421:插头
51.43:风扇
52.44:电池
53.5:发光模块
54.51:电路板
55.52:发光元件
56.6:第一连接元件
57.7:第二连接元件
58.f:面部
59.g:缝隙
60.h:人头
61.s:间隔空间
具体实施方式
62.有关本发明的详细说明和技术内容,配合附图说明如下,然而所附的附图仅提供参考与说明用,非用以限制本发明。
63.本发明提供一种具有供气隔离功能的面部防护装备(以下简称面部防护装备),用于对使用者的面部进行防护。如图6所示,本发明面部防护装备配戴于人头h,进而对面部f供应干净空气。如图1至图6所示为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如图7所示则为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
64.如图1至图6所示,本发明面部防护装备的第一实施例包括:一头戴结构1、一面罩2以及一供气管路3,较佳还包括一净气供应器4。
65.头戴结构1可为任何能够配载于人头h的结构体,例如可以是一帽子(图中未示),也可以是如图所示的一头带组11,于本实施例中则以头带组11为例进行说明。头带组11包含一上头带111和一后头带112。其中,上头带111和后头带112彼此连接且如图5所示分别配载于人头h的上部和后部。且,后头带112的后侧还设置有一固定件1121。
66.可为透明或透光型式的面罩2可掀开罩合地设置于头戴结构1,以在罩合后遮罩于面部f。具体而言,可在面罩2的两侧分别具有一凸耳23,藉由将各凸耳23枢接于头戴结构1,以使面罩2能相对于头戴结构1掀开或罩合。此外,如图6所示,面罩2的周缘20与面部f之间形成有一缝隙g,且至少在面罩2内围设形成有一间隔空间s。
67.供气管路3固定于头戴结构1,使供气管路3与后头带112彼此前后相对。供气管路3如图6所示位于面罩2与面部f之间,因此,上述间隔空间s具体而言在面罩2、供气管路3与面部f之间共同形成。必须说明的是,供气管路3可为任何能够供应干净空气到间隔空间s内的管路,例如可以是能将外界空气净化并将净化后的干净空气供应到间隔空间s内的管路(图中未示),也可以是如图5所示连接有净气供应器4的管路,本发明对此并未限定,于本实施例中则以连接有净气供应器4为例进行说明;供气管路3为弧形体而能环绕于面部f的前额,且供气管路3还具有一凸檐33,凸檐33的前缘则如图6所示抵接于面罩2的内面,如此确保能在面罩2、供气管路3和面部f之间共同形成间隔空间s。
68.详细而言,供气管路3具有一气室31,且供气管路3还开设有连通于气室31与间隔空间s之间的多个供气孔32,使供气管路3能经由各供气孔32而将净化后的干净空气输送到
间隔空间s内。
69.净气供应器4可组卸地固定于头戴结构1的固定件1121,以利用净气供应器4来净化外界空气并主动将净化后的干净空气输送(供应)到供气管路3。其中,净气供应器4的内部设有杀菌模块(例如高压杀菌模块和光触媒杀菌模块等)以及过滤模块(图中皆省略未绘);且如图5所示,净气供应器4的内部还设有用以主动输送(供应)干净空气的风扇43以及用以供电给风扇43的电池44,当然,电池44也会供电给图中省略未绘的前述各模块。
70.藉此,如图5和图6所示,当使用者将头戴结构1配载于人头h,并将面罩2向下翻动而对应面部f罩合后,就能在面罩2、供气管路3和面部f之间形成前述间隔空间s。此时,净气供应器4会将净化后的干净空气经由供气管路3的各供气孔32持续输送到间隔空间s内,同时连同使用者呼出的空气一起利用前述缝隙g持续排出到外界,如此以在间隔空间s与外界之间产生压差。利用此等压差,除了能让使用者只会呼吸到干净空气,还能限制外界空气无法经由缝隙g进入间隔空间s内,如此产生隔离效果而确保使用者不会呼吸到未经净化的外界空气。因此,既已有本发明面部防护装备,使用者即已无需再配载n95口罩或kn95口罩,所以不会再发生呼吸困难和闷热的问题,甚至还能因为空气持续流通而不会让面罩2起雾。
71.如图3所示,本发明面部防护装备还能包括一发光模块5,发光模块5设置于供气管路3的气室31内。详细而言,发光模块5包含一电路板51以及电性配置于电路板51上的多个发光元件(可为led)52,且前述电池44亦供电给发光模块5。藉由发光模块5以能进行例如显示运作中的灯号等功能。
72.如图1和图5所示,供气管路3还可设置有一供气接口34和一接电插孔35,净气供应器4则分别接出一衔接管41和一供电线42,衔接管41和供电线42分别具有一接头411和一插头421。接头411和插头421分别可插拔地插接于供气接口34和接电插孔35,以使净气供应器4能经由衔接管41而对供气管路3供应干净空气,并使电池44能经由供电线42而对发光模块5供电。藉由此等可插拔的设计,以具有方便接线(供电线42)和方便接管(衔接管41)的效果。
73.此外,如图3和图6所示,为使面罩2更贴近面部f以更容易达到前述的压差,可将面罩2的形状设计成与面部f的曲线相配合,例如让面罩2的内面形成对应于面部f的曲面,或是让面罩2具有分别配合于面部f的前额的一上弯曲部21以及配合于面部f的下巴的一下弯曲部22,甚或是再让面罩2具有分别配合于面部f的二侧脸的二侧弯曲部24(参图1所示)。
74.如图7所示为本发明面部防护装备的第二实施例,第二实施例大致与前述第一实施例相同,差异仅在第二实施例具体揭露了头带组11、面罩2和供气管路3这三者之间的具体连接结构,且省略了供电线42和发光模块5。
75.详细而言,藉由二第一连接元件6,以将面罩2的二凸耳23以及上头带111的两端一起连接于供气管路3的两端;再藉由二第二连接元件7,以将后头带112的两端进一步连接于供气管路3的两端。
76.综上所述,本发明具有供气隔离功能的面部防护装备,确可达到预期的使用目的,并解决现有技术的缺失。
77.当然,本发明还可有其它多种实施例,在不背离本发明精神及其实质的情况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当可根据本发明作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发明所附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