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防护设备,具体为口罩。
背景技术:2.现有的呼吸辅助设备多种多样,例如在人多聚集的公共场合,出于对飞沫、病毒等呼吸病毒的预防,会选择佩戴口罩;对于在有毒气体的环境,会选择佩戴防毒面罩;而对于比如餐厅的服务员通常在拿取食物的时候,会佩戴设置于嘴部前方防飞沫的挡板;
……
等等。
3.现在口罩在使用中也面临着诸多问题,比如客服工作或需要使人看到面部五官的工作或一些需要刷脸进行安全验证的使用场合,佩戴口罩则产生了直接影响,但取下口罩又会增加病毒传播的风险;
4.尤其是在聋哑人这类特殊的残疾人群体中,该问题格外明显,据最新资料统计说明,我国听力语言残疾居视力残疾、肢残、智残等五大残疾之首,为2057万人,占中国人口总数的1.67%,其中7岁以下儿童约为80万人。 据统计,我国聋哑症的发聋哑症的发病率约为2
‰
! 按年均人口出生率计算,连同出生后2~3岁婴幼儿,每年总的群体达5700万,听损伤的发病人数约为17万。我国每年有2000万新生儿出生,约有3万听力损害的新生儿出现。聋哑人在生活上缺乏对外界的感知,并且其工作及心理方面都较脆弱,其与人交流仅有或常用的方式就是通过观看对方的面部表情以用唇语进行交流,而在预防病毒传播佩戴口罩方面,口罩有效的起到了预防病毒传播的作用,却切断了聋哑人群的彼此交流方式,使他们无法与人交流。
5.在现有技术当中,有纯透明材质的口罩和部分透明的口罩,但是该现有技术,全透明的口罩没有过滤部件的可以全部看到对方的五官,但不具备过滤效果;一些设置有过滤材料的局部透明口罩,具备了过滤效果,但对于面部五官会产生一定的遮挡;
6.并且现有全透明或局部透明的口罩都不够环保;
7.另一方面具备过滤部件的口罩,也由于配件多,生产成本高,增加装配人工;
8.以及现有的具备过滤部件的口罩,其不易重复利用;且不易更换过滤部件。
技术实现要素:9.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解决上述至少一项现有问题。
10.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口罩,包括:
11.口罩主体,所述口罩主体为透明材质,该口罩主体的下方设有通气部;
12.所述通气部设有固定连接或可拆卸连接的第一过滤件。
13.作为本实用新型口罩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所述第一过滤件嵌入通气部。
14.作为本实用新型口罩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所述通气部设有环绕其边沿的定位件;
15.所述第一过滤件通过定位件安装于通气部。
16.作为本实用新型口罩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所述定位件与通气部之间设有安装槽,所述第一过滤件设置于安装槽内。
17.作为本实用新型口罩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包括第二过滤件,所述第一过滤件下方设有第二过滤件。
18.作为本实用新型口罩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所述通气部为贯穿通气部的通孔或槽或孔或网状孔。
19.作为本实用新型口罩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所述定位件为环绕处于安装槽周边的凸起或挂钩或卡扣或挡板或挡边。
20.作为本实用新型口罩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所述第一过滤件为过滤纳米海绵。
21.作为本实用新型口罩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所述第二过滤件为过滤纳米海绵或熔喷布或针刺棉或可接触无纺布。
22.作为本实用新型口罩的一种优选实施方案,所述口罩主体为透明可生物降解材质。
23.有益效果
24.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创新优点:
25.1.本实用新型口罩主体整体采用透明材质,使得对方可以看清楚面部,对于面部不产生遮挡;
26.2.本实用新型口罩设置了第一过滤件,通过第一过滤件和口罩主体两个部件组成了整体,减化了现有口罩配件多的缺点,整体产品只有两个部件,生产成本低,且降低人工;
27.3.本实用新型将口罩主体的下方设置通气部,第一过滤件安装于通气部,也就是口罩佩戴者的下巴位置,使整体不遮挡五官的前提下具备通气过滤效果;
28.4.通过定位件将第一过滤件安装于通气部,使得产品可重复利用,并且易更换第一过滤件;
29.5.口罩主体为透明且可生物降解材质,优选为采用透明的可生物降解软胶,使得口罩更环保;
30.6.整体产品使聋哑人群可以正常的交流,不影响唇语及观看对方表情,同时又起到预防病毒传播目的;
31.7.设置的安装槽使第一过滤件可安装于安装槽内,使口罩主体的通气部表面不产生凸起;
32.8.第二过滤件与第一过滤件的配合,使本实用新型具备双重防护,增加过滤效果;
33.9.所述的定位件环绕设置于通气部的周边,使其可方便第一过滤件和第二过滤件的安装及拆卸;
34.10.第一过滤件和第二过滤件为过滤纳米海绵或熔喷布或针刺棉或可接触无纺布,使本实用新型可适用于不同材质。
附图说明
35.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示意图;
36.图2是图1的反面立体示意图;
37.图3是图1的分解示意图;
38.图4是图2的分解示意图;
39.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正面示意图;
40.图6是图5中“a
‑
a”位置的剖面示意图;
41.图7是图2中“a”区域的局部放大图;
42.图8是图4中“b”区域的局部放大图;
43.图9是图6中“c”区域的局部放大图;
44.图中:1.口罩主体,2.通气部,3.第一过滤件,4.定位件5.安装槽,6.第二过滤件。
具体实施方式
45.为了使得本公开的技术方案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文中将结合本公开具体实施例的附图,对本公开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
46.附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代表相同的部件。需要说明的是,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公开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47.基于所描述的本公开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无需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公开保护的范围。
48.本实用新型示例性实施方式;
49.如图1至图9所示,本实用新型口罩,包括口罩主体1,所述口罩主体1为透明材质,该透明材质包括但不限于塑料、硅胶、或其他具备透明特性的现有已知材料;该口罩主体1的下方设有通气部2,该通气部2的位置优选处于口罩主体1的下方,也就是下巴的位置,通气部2用于使本实用新型口罩的佩戴者呼吸时便于空气的流通及过滤;所述的通气部2设有固定连接或可拆卸连接的第一过滤件3;通过上述实施方案,使得本实用新型口罩在使用中,佩戴于人体的面部后,在保持通风及过滤效果的同时,还可以使佩戴者的五官被其他人清楚看到,起到不遮挡五官的作用,并且尤其对于聋哑人的使用者来说,使得为聋哑人或不方便说话的人群使用唇语交流的带来方便,使得其、在佩戴口罩的同时可以同时保持唇语的交流。
50.如前文所述,所述的第一过滤件3嵌入通气部2,该实施方案使得本实用新型的第一过滤件3可以在不依托第三方配件的情况下可以仅仅依靠口罩主体1和第一过滤件3两个配件就组成了口罩的整体,起到将第一过滤件3固定连接的作用,并且使得整体起到了节约材料及成本的作用。上述的第一过滤件3嵌入通气部2内,其具体的实施可以直接将第一过滤件3卡入、或黏贴、或在口罩主体1上面设置槽或滑槽将第一过滤件3插入口罩主体1内。
51.如图及前文所示,所述通气部2设有环绕其边沿的定位件4;所述第一过滤件3通过定位件4安装于通气部2。所述的定位件4将用于起到连接及固定的作用;同时前文所述的第一过滤件3嵌入通气部2可以替换为将第一过滤件3通过环绕通气部2边沿的定位件4安装于通气部2,使得第一过滤件3安装于通气部2内可拆卸连接(当然,也可以替换为固定连接),方便在使用过程中对口罩主体1的清洁以及更换第一过滤件3。
52.如图所示,所述定位件4与通气部2之间设有安装槽5,所述第一过滤件3设置于安装槽5内,也就是说该第一过滤件3通过定位件4锁止于安装槽2内;结合附图所示,通过该实施方案,使得第一过滤件3通过安装槽5安装于通气部2内,从而避免通气部2的表面有凸起,使得通气部2的表面平整,防止第一过滤件3本实用新型的佩戴者的面部剐蹭;另外,如图所
示,前文所述的定位件4在实施的时候优选与通气部2的表面平行,使得通气部2 的表面不产生凸起。
53.如图所示,包括第二过滤件6,所述第一过滤件3下方设有第二过滤件6;也就是说第一过滤件3与第二过滤件6处于重叠状态,使得过滤效果增加。
54.如前文所示,所述的通气部2本体的实施,可以将其生产为贯穿通气部2的通孔或槽或孔或网状孔,在实施中,只要是能够具备通风作用的部件都属于通气部2;在本实施例中,其优选为网格状的通孔,从而使安装于安装槽5内的第一过滤件3和第二过滤件6起到阻挡作用,即可以进出空气,又可以固定安装槽5内的第一过滤件3和第二过滤件6,防止第一过滤件3和第二过滤件6脱落。
55.如图所示,所述定位件4的生产实施,在实施中可以将其设为环绕处于安装槽5周边的凸起或挂钩或卡扣或挡板或挡边,该定位件4与通气部2边沿的主体固定连接为一体;所述的定位件4的主要目的是用于将第一过滤件3和第二过滤件6进行固定安装,使得第一过滤件3和第二过滤件6不易在使用中脱落,因此其形状结构不限,只要是环绕或非环绕或固定间隔的设置于通气部2的周边,尤其是安装槽5的周边,并可以将第一过滤件3及第二过滤件6进行加固作用的部件都可以采用。
56.如图所示,前文所述的第一过滤件3为过滤纳米海绵或其他任意现有具备过滤性能的材料,并且具备一定弹性的材料,使得第一过滤件3可以弹性变形安装于通气部2内由定位件4环绕的安装槽5内,并使其可以仅依靠自身的重量不易掉出;当需要将第一过滤件3由安装槽5内取出时,可直接由操作人员用手将第一过滤件3拿取出。
57.如图所示,所述第二过滤件6为过滤纳米海绵或熔喷布或针刺棉或可接触无纺布,使本实用新型过滤效果提升。
58.如前文所示,所述口罩主体1为透明且柔软材质,优选为采用透明的可生物降解软胶。
59.说明书以及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第一”、“第二”以及类似的词语并不表示任何顺序、数量或者重要性,而只是用来区分不同的组成部分。同样,“一个”、“一”或者“该”等类似词语也不表示数量限制,而是表示存在至少一个。“包括”或者“包含”等类似的词语意指出现在“包括”或者“包含”前面的元件或者物件涵盖出现在“包括”或者“包含”后面列举的元件或者物件及其等同,并不排除其他元件或者物件。“上”、“下”、“左”、“右”等仅用于表示相对位置关系,当被描述对象的绝对位置改变后,则该相对位置关系也可能相应地改变。
60.以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由随附的权利要求书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附图获取其他的实施例,以及任何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基础上的改动都是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