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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冷冻干燥瓶的制作方法

时间:2022-01-21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一种冷冻干燥瓶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冷冻干燥设备领域,涉及冷冻干燥机用冷冻干燥瓶。


背景技术:

2.冷冻干燥又称升华干燥。将含水物料冷冻到冰点以下,使水转变为冰,然后在较高真空下将冰转变为蒸气而除去的干燥方法。实验室用冷冻干燥机,包括主机和用于放置带干燥样品的干燥瓶,包括玻璃瓶和瓶盖,参见图4,玻璃瓶瓶口处设置有外凸的瓶口凸环。现有冷冻干燥设备中,玻璃瓶配套使用的硬橡胶盖采用一次成型支撑,橡胶盖内侧设置有卡扣瓶口凸环的平台凸环。为了防止玻璃瓶掉落,用于制作橡胶盖的橡胶材料硬度特别高。
3.在实现本实用新型过程中,发明人发现现有技术中至少存在如下问题:
4.现有的玻璃瓶与瓶盖连接和拆卸都十分不方便:一是在试验过程中,经常盖不上瓶盖;二是完成样品冷冻干燥处理后,又经常出现瓶盖不能从玻璃瓶上取下来的情况。
5.在安装瓶盖和拆卸瓶盖过程中,经常打破玻璃瓶,存在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6.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以快速安装和快速拆卸的冷冻干燥机用冷冻干燥瓶。
7.发明人通过长期的探索和尝试,以及多次的实验和努力,不断的改革创新,为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冷冻干燥瓶,包括样品容器和瓶盖,所述样品容器瓶口设置有瓶口凸环,所述瓶盖上设置有安装管,所述瓶盖包括外盖体,所述外盖体内侧壁上嵌设有第一气囊环;所述外盖体顶部设置有环形凹槽,所述环形凹槽的槽口上装配有内盖体,所述环形凹槽内装配有第二气囊环;所述第一气囊环与所述第二气囊环通过连接管连通。
8.根据本实用新型冷冻干燥瓶的一个实施方式,所述内盖体与所述安装管螺纹连接。
9.根据本实用新型冷冻干燥瓶的一个实施方式,所述内盖体与环形凹槽的槽壁螺纹连接。
10.根据本实用新型冷冻干燥瓶的一个实施方式,所述连接管嵌设或埋设在所述外盖体中。
11.根据本实用新型冷冻干燥瓶的一个实施方式,所述外盖体的顶面设置有多个锁槽,所述内盖体上设置有锁销支架,所述锁销支架上装配有锁销,所述锁销与所述锁槽离合式配合。
12.根据本实用新型冷冻干燥瓶的一个实施方式,所述多个锁槽圆周整列在所述外盖体的顶面。
13.根据本实用新型冷冻干燥瓶的一个实施方式,所述锁销支架上设置有锁销安装孔,所述锁销与所述锁销安装孔滑动配合。
14.根据本实用新型冷冻干燥瓶的一个实施方式,所述样品容器为玻璃瓶,包括瓶身、瓶颈和瓶口,所述瓶口凸环设置在所述瓶口的外侧面。
15.根据本实用新型冷冻干燥瓶的一个实施方式,所述外盖体的内径等于所述瓶口凸环的外径。
16.根据本实用新型冷冻干燥瓶的一个实施方式,所述第一气囊环采用橡胶材料制成,所述第二气囊环采用橡胶材料制成。
17.与现有技术相比,上述技术方案中的一个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
18.本实用新型冷冻干燥瓶通过设置第一气囊环和第二气囊环,可以轻松将瓶盖安装到样品容器上,也可以轻松将瓶盖从样品容器上取下,大大提高了样品冷冻干燥试验的效率和安全性。
附图说明
19.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方式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20.图1是本实用新型冷冻干燥瓶一较佳实施例的前视示意图。
21.图2是图1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22.图3是图1中a-a剖视示意图。
23.图4是现有技术中玻璃瓶瓶身剖视示意图。
24.图中标记分别为:100样品容器,
25.101瓶颈,
26.102瓶口凸环,
27.200外盖体,
28.201安装管,
29.202锁槽,
30.203第一气囊环,
31.204连接管,
32.205第二气囊环,
33.210内盖体,
34.211锁销支架,
35.212锁销。
具体实施方式
36.下面结合附图与一个具体实施例进行说明。
37.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方式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实施方式。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
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方式。
38.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可以不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39.本实施例所描述的冷冻干燥瓶,包括样品容器100和瓶盖。本实施例中,所述样品容器为玻璃瓶,参见图4,包括瓶身、瓶颈101和瓶口,瓶口设置有瓶口凸环102,所述瓶口凸环102设置在所述瓶口的外侧面。所述外盖体200的内径等于所述瓶口凸环102的外径。使用玻璃容器,易于在实验过程中观察样品变化情况,以及瓶内壁是否附着有水,以便及时调整冷冻干燥的参数。当然,在满足需要的条件下,还可以使用玻璃瓶以外的其它材质制成的容器。
40.参见图1至图3。所述瓶盖上设置有安装管201,安装管201是与冷冻干燥机连接的管道,即通过安装管201将冷冻干燥瓶装配到冷冻干燥机上。安装管201也是将冷冻干燥机的管路系统与样品容器100进行连接的部件。所述瓶盖包括外盖体200,安装管201与外盖体200同轴心线设置。所述外盖体200内侧壁上嵌设有第一气囊环203;所述外盖体200顶部设置有环形凹槽,所述环形凹槽的槽口上装配有内盖体210,所述环形凹槽内装配有第二气囊环205;所述第一气囊环203与所述第二气囊环205通过连接管204连通。第一气囊环203和第二气囊环205均采用橡胶材料制成,可以在内盖体210的作用下,第一气囊环203和第二气囊环205的体积联动变化。即,将外盖体200盖设在样品容器100上时,内盖体210向下压缩第二气囊环205,第二气囊205内的气体被压缩到第一气囊环203中,第一气囊环203膨胀,并与瓶颈101紧密贴合,瓶口凸环102位于第一气囊环203与外盖体200顶板之间,如此,样品容器100和瓶盖紧密配合,在冷冻干燥过程中,样品容器100不会从瓶盖上掉落。取瓶盖时,内盖体210向上运动,将瓶盖与样品容器100分离,第一气囊环203内的气体在瓶口凸环102的作用下,向第二气囊环205转移,第一气囊环203体积缩小,瓶口凸环102可以轻松地从外盖体200中脱离出来。所述连接管204嵌设或埋设在所述外盖体200中,本实施例中,所述连接管204埋设在所述外盖体200中,连接管204的数量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
41.所述内盖体210与所述外盖体200螺纹连接,通过旋转内盖体210使内盖体210上下移动;内盖体210向下移动,压缩第二气囊环205,第二气囊环205中的气体向第一气囊203转移;内盖体向上移动,释放第二气囊205,第二气囊205用于接收从第一气囊203转移而来的气体。所述内盖体210与所述外盖体200螺纹连接的方式包括:所述内盖体210与所述安装管201螺纹连接,或者所述内盖体210与环形凹槽的槽壁螺纹连接。
42.为防止内盖体210意外转动,在所述外盖体200的顶面圆周整列设置有多个锁槽202,所述内盖体210上设置有锁销支架211,所述锁销支架211上装配有锁销212,所述锁销212与所述锁槽202离合式配合。具体来说,所述锁销支架211上设置有锁销安装孔,所述锁销212与所述锁销安装孔滑动配合。锁销212插入锁槽202,内盖体210不能再转动。需要转动盖体210时,将锁销212从锁槽202中拔出即可。锁销支架211为一平行于外盖体200顶面的板件,锁销支架211的设置还可以加长转动内盖体210的力矩,使转动内盖体更加轻松。
43.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设备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44.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45.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46.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47.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的是,上述优选实施方式不应视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为准。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