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工程技术领域,具体涉及应用于建筑脚手架的自锁式预埋连墙器。
背景技术:2.在现有技术中,房屋的施工过程中,需要用到建筑脚手架,而建筑用脚手架自然需要靠与墙体连接来起到固定作用,目前在外防护脚手架施工过程中,通常需要连墙器或者连墙构件对其进行固定,传统施工方法是使用连墙器在地面上浇筑一体式结构,连墙器竖直于地面,再通过连接件如卡箍、钢索与脚手架连接。在施工过程中时,需要将连墙器以及与脚手架连接处空出,形成一个施工洞,用于最后连墙件与脚手架拆除,这种方式存在如下缺点:
3.(1)由于施工洞的存在,在施工过程中会造成漏水,且防震性能降低,不利于安全施工。
4.(2)需要安装脚手架以及连墙件,施工速度慢,连墙器无法周转使用,浪费材料,且固定脚手架时过程繁琐,需要对脚手架于连墙件连接处加固,最后施工完成后还需要填补施工洞,既浪费人力,工作效率也很低。
5.(3)在建筑施工中受到特定条件所限制,传统式连墙件无法安装。会影响到后续施工,如阳台、女儿墙、止水坎等。
技术实现要素:6.本实用新型针对上述问题,公开了应用于建筑脚手架的自锁式预埋连墙器,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导的问题。
7.具体的技术方案如下:
8.应用于建筑脚手架的自锁式预埋连墙器,包括预埋连接件以及脚手架连接件,所述预埋连接件用于与混凝土墙壁固定连接,使用时预埋在混凝土墙壁内部;所述脚手架连接件用于与脚手架固定连接;
9.所述预埋连接件包括端板以及连接筒,所述端板固定设置于所述连接筒一侧,所述连接筒内部设置有连接通道,所述连接通道内部侧壁上设置有内螺纹;所述端板一侧上固定设置有自锁块,所述自锁块位于所述连接通道内部;
10.所述脚手架连接件包括连接板、脚手架套筒以及连接柱,所述连接柱固定设置于所述连接板一侧,所述脚手架套筒固定设置于所述连接板另一侧;
11.所述连接柱的大小、形状、位置与所述连接通道的大小、形状、位置相对应,所述连接柱侧面四周设置有外螺纹,使用时,连接柱通过内螺纹与外螺纹配合,伸入至所述连接通道内部固定;所述连接柱顶部设置有自锁槽,所述自锁槽的大小、形状、位置与所述自锁块的大小、形状、位置相对应,使用时,自锁块插入至所述自锁槽内部;
12.所述脚手架套筒为圆筒结构,所述脚手架套筒两侧对称设置有圆形通孔。
13.进一步的,所述自锁块为一体式结构,自上而下依次包括有第一自锁块、第二自锁块以及自锁凸起;所述第一自锁块为圆柱体结构,所述第一自锁块顶部与所述端板固定连接;所述第二自锁块为上宽下窄的倒圆台形结构,所述第二自锁块顶部与所述第一自锁块底部固定连接;所述自锁凸起为球体结构,所述自锁凸起与所述第二自锁块底部固定连接。
14.进一步的,所述自锁槽为一体式结构,在所述连接柱顶部自上而下依次包括有第一自锁槽以及第二自锁槽;所述第一自锁槽为上宽下窄的倒圆台形槽体结构,所述第二自锁槽为中空球形槽,所述第二自锁槽位于所述第一自锁槽底部中心位置。
15.进一步的,所述连接筒外侧壁上至少设置有一条固定槽,所述固定槽为环形槽体结构。
16.进一步的,所述连接板为圆形板体结构,所述连接板的直径大于所述连接筒的口径。
17.进一步的,所述端板为圆形板体结构,所述端板的直径大于所述连接筒的口径。
18.进一步的,所述连接柱长度不小于所述连接筒内部长度。
19.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体现在:
20.(1)使用特殊的预埋连接件,使用时不需要预留施工洞,避免由于预留施工洞所造成的漏水以及防震性能降低,提升安全度,且使用完成后,只需要瓦工使用水泥以及石膏等填补料填补连接筒开口处即可,后续工作少,使用方便。
21.(2)采用特殊的脚手架连接件,使用时套合或插接在脚手架钢管上,配合螺栓螺母或自攻螺丝等常规连接件,连接快速,简单便捷,节省工序,且脚手架连接件可反复循环使用,节能环保,节约成本。
22.(3)特别设置自锁结构,通过通过内螺纹与外螺纹配合,连接伸入至所述连接通道内部固定,自锁块插入至所述自锁槽内部,由于自锁凸起为球形结构,插入后不易拔出,实现自锁,提升施工时的连接可靠性,安全系数高。
23.(4)使用灵活,可适用于多种建筑,不论是阳台施工还是女儿墙施工都能很好的使用,灵活程度高,使用范围广。
附图说明
24.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内部剖面示意图。
25.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预埋连接剖面件示意图。
26.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脚手架连接件剖面示意图。
27.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脚手架连接件示意图。
28.预埋连接件1、端板11、连接筒12、连接通道13、内螺纹14、自锁块15、第一自锁块151、第二自锁块152、自锁凸起153、固定槽16;
29.脚手架连接件2、连接板21、脚手架套筒22、连接柱23、外螺纹24、自锁槽25、第一自锁槽251、第二自锁槽252、圆形通孔26。
具体实施方式
30.为使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加清晰明确,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描述,任何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进行等价替换和常规推理得出的方案均落
入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本实用新型中所提及的固定连接,固定设置均为机械领域中的通用连接方式,焊接、螺栓螺母连接、铆接、一体浇注成型以及螺钉连接均可。
31.本实施例中所采用的连接柱为高强度8.8级螺栓,采用的m20螺栓8.8性能等级公称抗拉强度σb=800mpa,最小抗拉强度σb=830mpa。公称屈服强度σb=640,最小屈服强度σb=660。符合国家对脚手架的硬性连墙件的要求。
32.在本实用新型创造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创造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33.如图所示,应用于建筑脚手架的自锁式预埋连墙器,包括预埋连接件1以及脚手架连接件2,所述预埋连接件1用于与混凝土墙壁固定连接,使用时预埋在混凝土墙壁内部;所述脚手架连接件2用于与脚手架固定连接;
34.所述预埋连接件1包括端板11以及连接筒12,所述端板11固定设置于所述连接筒12一侧,所述连接筒12内部设置有连接通道13,所述连接通道13内部侧壁上设置有内螺纹14;所述端板11一侧上固定设置有自锁块15,所述自锁块15位于所述连接通道13内部;
35.所述脚手架连接件2包括连接板21、脚手架套筒22以及连接柱23,所述连接柱23固定设置于所述连接板21一侧,所述脚手架套筒22固定设置于所述连接板21另一侧;
36.所述连接柱23的大小、形状、位置与所述连接通道13的大小、形状、位置相对应,所述连接柱23侧面四周设置有外螺纹24,使用时,连接柱23通过内螺纹14与外螺纹24配合,伸入至所述连接通道13内部固定;所述连接柱23顶部设置有自锁槽25,所述自锁槽26的大小、形状、位置与所述自锁块15的大小、形状、位置相对应,使用时,自锁块15插入至所述自锁槽25内部;
37.所述脚手架套筒22为圆筒结构,所述脚手架套筒22两侧对称设置有圆形通孔26。
38.进一步的,所述自锁块15为一体式结构,自上而下依次包括有第一自锁块151、第二自锁块152以及自锁凸起153;所述第一自锁块151为圆柱体结构,所述第一自锁块151顶部与所述端板11固定连接;所述第二自锁块152为上宽下窄的倒圆台形结构,所述第二自锁块152顶部与所述第一自锁块151底部固定连接;所述自锁凸起153为球体结构,所述自锁凸起153与所述第二自锁块152底部固定连接。
39.进一步的,所述自锁槽25为一体式结构,在所述连接柱顶部自上而下依次包括有第一自锁槽251以及第二自锁槽252;第一自锁槽251为上宽下窄的倒圆台形槽体结构,所述第二自锁槽252为中空球形槽,所述第二自锁槽252位于第一自锁槽251底部中心位置。
40.进一步的,所述连接筒12外侧壁上设置有一条固定槽16,所述固定槽16为环形槽体结构。固定槽用于增大预埋连接件与混凝土腔体的接触面积,使其连接程度更高。
41.进一步的,所述连接板21为圆形板体结构,所述连接板21的直径大于所述连接筒12的口径。
42.进一步的,所述端板11为圆形板体结构,所述端板11的直径大于所述连接筒12的口径。
43.进一步的,所述连接柱23长度不小于所述连接筒12内部长度。
44.本实用新型的使用方法:
45.(1)使用时,将预埋连接件预埋浇注至墙体内部,使得预埋连接件与墙体实现固定。
46.(2)使用脚手架连接件,将脚手架连接件的连接柱通过内螺纹与外螺纹配合,伸入至连接通道内部固定,当连接柱伸入至连接筒内部顶部,连接筒内部的自锁块插入至连接柱顶部的自锁槽内部,第二自锁块插入至第一自锁槽内,自锁凸起为球形结构,自锁凸起插入第二自锁槽内后不易拔出,实现自锁。
47.(3)根据脚手架上钢管规格选择插入或套合在所述脚手架套筒上:脚手架上钢管规格细则选择插入至脚手架套筒,并在脚手架钢管上打孔,使用螺栓螺母或自攻螺丝等常规连接件穿过圆形通孔以及脚手架钢管,实现脚手架连接件与脚手架连接;脚手架上钢管规格粗则选择套合至脚手架套筒外周,并在脚手架钢管上打孔,使用螺栓螺母或自攻螺丝等穿过圆形通孔以及脚手架钢管,实现脚手架连接件与脚手架连接。
48.(4)脚手架使用完毕后,拆除脚手架连接件与脚手架连接处的常规连接件,完成脚手架连接件与脚手架拆分。就是在建筑物主体结束外墙粉刷的时候就会直接被粉刷掉的
49.(5)大力旋转脚手架连接件,使得自锁凸起离开第三自锁槽,随后继续旋转脚手架连接件,使得连接柱离开连接筒,实现脚手架连接件与预埋连接件拆分。预埋连接件的连接筒孔口仅有1元硬币大小,在建筑物主体结束后,外墙粉刷时洞口可以直接被粉刷掉。
50.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