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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环湖景区自然生态的水质养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时间:2022-02-15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一种环湖景区自然生态的水质养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绿化市政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环湖景区自然生态的水质养护装置。


背景技术:

2.生态旅游景区是指相对没有受到过度的人类活动干扰的自然区域,为游客提供享受并了解自然的场所,在经营和管理中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目前,现有技术中,环湖景区中湖泊中的水质容易受到人为的污染,湖面上漂浮的垃圾围绕着湖边,不方便清理,因此,亟需一种环湖景区自然生态的水质养护装置。
3.经检索,中国专利申请号为cn202021183169.2的专利,公开了一种水面垃圾处理装置,更具体的说是一种集垃圾收集和垃圾脱水功能为一体的水面垃圾处理装置,包括垃圾收集传送箱、去水装置、装置支撑座,装置可以进行水面的垃圾收集和垃圾脱水,为水面垃圾的下一步处理提供便利。所述的去水装置包括输送管道、电机ⅲ固定架、电机ⅲ、电机ⅲ输出轴、挤压筒、支撑柱、垃圾出口和挤压柱,挤压筒的上端滑动连接在输送管道的下部,两个电机ⅲ输出轴均穿插在箱体后侧的中部的左右两侧,两个电机ⅲ输出轴前端均固定连接有挤压柱,两个电机ⅲ输出轴的后端均连接有电机ⅲ,两个电机ⅲ的后端固定连接在电机ⅲ固定架的下端,电机ⅲ固定架的上端固定连接在输送管道上,垃圾出口位于挤压筒的右下端。
4.上述专利中的一种水面垃圾处理装置存在以下不足:上述水面垃圾处理装置只能对指定位置的水资源进行垃圾处理,对于湖泊来说工作量大,浪费时间成本,影响水质养护的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环湖景区自然生态的水质养护装置。
6.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7.一种环湖景区自然生态的水质养护装置,包括养护主体;所述养护主体顶端外壁固定连接有垃圾回收桶;垃圾回收桶顶端外壁固定连接有承接连板;承接连板底端外壁固定连接有均匀分布的漂浮气囊;养护主体顶端外壁固定连接有均匀分布的电动伸缩杆;电动伸缩杆顶端外壁转动连接有过滤清除机构。
8.优选的:所述养护主体一侧外固定连接有障碍感应贴片;养护主体另一侧内壁通过转轴转动连接有驱动扇叶;养护主体另一侧外壁滑动连接有均匀分布的电动挡板。
9.优选的:所述养护主体两侧内壁转动连接有均匀分布的旋转连轴;旋转连轴四周外壁固定连接有浮力涡轮。
10.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所述垃圾回收桶四周外壁加工有均匀分布的滑行槽;滑行槽一侧内壁滑动连接有滑行连杆;滑行连杆一侧外壁转动连接于过滤清除机构一侧外
壁。
11.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所述过滤清除机构包括过滤主板、移动滑块;过滤主板一侧外壁转动连接于滑行连杆一侧外壁。
12.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所述过滤主板一侧外壁加工有均匀分布的过滤连孔;过滤主板底端内壁加工有内置槽;移动滑块顶端外壁滑动连接于内置槽一侧内壁;移动滑块底端外壁转动连接于电动伸缩杆顶端外壁。
13.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所述承接连板一侧内壁加工有弧形内槽。
14.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5.1.本实用新型通过养护主体上的驱动扇叶驱动养护主体在湖泊里移动,当养护主体上的障碍感应贴片触碰到障碍物时,使得对应的电动挡板移动,对驱动扇叶驱动养护主体的方向进行调节,从而使得养护主体不会被障碍物阻拦,保证装置运行的有效性,养护主体在湖泊里移动时,旋转连轴上的浮力涡轮在水的流动下发生自转,从而使得养护主体具有浮力。
16.2.电动伸缩杆驱动过滤清除机构向上移动,将湖泊中的垃圾收集,滑行连杆沿着滑行槽上移,当滑行连杆移动到滑行槽顶部时,电动伸缩杆继续驱动过滤清除机构上移,此时移动滑块在内置槽中移动,从而使得过滤主板转动倾斜,将过滤主板收集的垃圾倾倒在垃圾回收桶中,承接连板防止垃圾从过滤清除机构和垃圾回收桶之间滑落,承接连板上的弧形内槽确保垃圾可以进入垃圾回收桶内部,过滤主板上的过滤连孔防止将湖泊中的水倾倒在垃圾回收桶中,影响垃圾回收桶的容量。
附图说明
17.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环湖景区自然生态的水质养护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18.图2是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环湖景区自然生态的水质养护装置的养护主体形态示意图;
19.图3是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环湖景区自然生态的水质养护装置的垃圾回收桶形态示意图;
20.图4是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环湖景区自然生态的水质养护装置的过滤清除机构形态示意图。
21.图中:1-养护主体、2-障碍感应贴片、3-过滤清除机构、301-过滤主板、302-过滤连孔、303-内置槽、304-移动滑块、4-垃圾回收桶、5-电动伸缩杆、6-驱动扇叶、7-旋转连轴、8-浮力涡轮、9-电动挡板、10-滑行槽、11-漂浮气囊、12-承接连板、13-弧形内槽、14-滑行连杆。
具体实施方式
22.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专利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23.下面详细描述本专利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专利,而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24.在本专利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专利和简化描述,而不是限定所指的装置、结构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25.在本专利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设置”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相连、设置,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设置,或一体地连接、设置。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专利中的具体含义。
26.实施例1:
27.一种环湖景区自然生态的水质养护装置,如图1、图3所示,包括养护主体1;所述养护主体1顶端外壁固定连接有垃圾回收桶4;垃圾回收桶4顶端外壁固定连接有承接连板12;承接连板12底端外壁固定连接有均匀分布的漂浮气囊11;养护主体1顶端外壁固定连接有均匀分布的电动伸缩杆5;电动伸缩杆5顶端外壁转动连接有过滤清除机构3;该装置可以通过漂浮气囊11漂浮在湖泊中,并通过电动伸缩杆5驱动过滤清除机构3将湖泊中的垃圾回收至垃圾回收桶4内部,完成对湖泊中垃圾的处理,维护了环湖景区水质。
28.为了使得装置可以在湖泊里移动,使得装置可以绕着湖边对垃圾进行回收,如图1、图2所示,所述养护主体1一侧外固定连接有障碍感应贴片2;养护主体1另一侧内壁通过转轴转动连接有驱动扇叶6;养护主体1另一侧外壁滑动连接有均匀分布的电动挡板9;养护主体1两侧内壁转动连接有均匀分布的旋转连轴7;旋转连轴7四周外壁固定连接有浮力涡轮8;养护主体1上的驱动扇叶6驱动养护主体1在湖泊里移动,当养护主体1上的障碍感应贴片2触碰到障碍物时,使得对应的电动挡板9移动,对驱动扇叶6驱动养护主体1的方向进行调节,从而使得养护主体1不会被障碍物阻拦,保证装置运行的有效性,养护主体1在湖泊里移动时,旋转连轴7上的浮力涡轮8在水的流动下发生自转,从而使得养护主体1具有浮力。
29.为了确保对湖泊中的垃圾进行清理回收效果,如图3、图4所示,所述垃圾回收桶4四周外壁加工有均匀分布的滑行槽10;滑行槽10一侧内壁滑动连接有滑行连杆14;滑行连杆14一侧外壁转动连接于过滤清除机构3一侧外壁;过滤清除机构3包括过滤主板301、移动滑块304;过滤主板301一侧外壁转动连接于滑行连杆14一侧外壁;过滤主板301一侧外壁加工有均匀分布的过滤连孔302;过滤主板301底端内壁加工有内置槽303;移动滑块304顶端外壁滑动连接于内置槽303一侧内壁;移动滑块304底端外壁转动连接于电动伸缩杆5顶端外壁;承接连板12一侧内壁加工有弧形内槽13;电动伸缩杆5驱动过滤清除机构3向上移动,将湖泊中的垃圾收集,滑行连杆14沿着滑行槽10上移,当滑行连杆14移动到滑行槽10顶部时,电动伸缩杆5继续驱动过滤清除机构3上移,此时移动滑块304在内置槽303中移动,从而使得过滤主板301转动倾斜,将过滤主板301收集的垃圾倾倒在垃圾回收桶4中,承接连板12防止垃圾从过滤清除机构3和垃圾回收桶4之间滑落,承接连板12上的弧形内槽13确保垃圾可以进入垃圾回收桶4内部,过滤主板301上的过滤连孔302防止将湖泊中的水倾倒在垃圾回收桶4中,影响垃圾回收桶4的容量。
30.本实施例在使用时,养护主体1上的驱动扇叶6驱动养护主体1在湖泊里移动,当养护主体1上的障碍感应贴片2触碰到障碍物时,使得对应的电动挡板9移动,对驱动扇叶6驱动养护主体1的方向进行调节,从而使得养护主体1不会被障碍物阻拦,保证装置运行的有
效性,养护主体1在湖泊里移动时,旋转连轴7上的浮力涡轮8在水的流动下发生自转,从而使得养护主体1具有浮力,电动伸缩杆5驱动过滤清除机构3向上移动,将湖泊中的垃圾收集,滑行连杆14沿着滑行槽10上移,当滑行连杆14移动到滑行槽10顶部时,电动伸缩杆5继续驱动过滤清除机构3上移,此时移动滑块304在内置槽303中移动,从而使得过滤主板301转动倾斜,将过滤主板301收集的垃圾倾倒在垃圾回收桶4中,承接连板12防止垃圾从过滤清除机构3和垃圾回收桶4之间滑落,承接连板12上的弧形内槽13确保垃圾可以进入垃圾回收桶4内部,过滤主板301上的过滤连孔302防止将湖泊中的水倾倒在垃圾回收桶4中,影响垃圾回收桶4的容量。
31.以上所述,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并非本实用新型唯一的具体实施方式,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结合现有技术或公众常识,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