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口腔科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口腔治疗用照明设备。
背景技术:2.口腔是消化道的起始部分。前借口裂与外界相通,后经咽峡与咽相续。口腔内有牙、舌等器官。口腔的前壁为唇、侧壁为颊、顶为腭、口腔底为黏膜和肌等结构。口腔借上、下牙弓分为前外侧部的口腔前庭(oral vestibule)和后内侧部的固有口腔;当上、下颌牙咬合时,口腔前庭与固有口腔之间可借第三磨牙后方的间隙相通。临床上当病人牙关紧闭时,可借此通道置开口器或插管,注入药物或营养物质,同时防止舌的咬伤。
3.目前现有的口腔治疗用照明设备的高度多数是固定的,不方便根据使用要求进行上下调节,从而给使用带来很多麻烦,而且现有的照明设备功能单一,在对口腔检查时需要用到固定照明,照明装置移动到患者的口腔中,弯曲照明装置角度对口腔进行照明,而这些现有的照明设备斗很难全部完成。
技术实现要素:4.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口腔治疗用照明设备,通过在环形杆的内部滑动连接滑杆,然后通过弹簧、拉杆、挡块与挡杆的设置,对滑杆与环形杆的连接进行限位固定,从而方便对弯杆的高度位置进行限制固定,方便通过上下移动弯杆而限位灯板与波纹管的位置,方便根据使用要求进行调节限位,同时通过在弯杆的上端设置灯板、灯体、波纹管、灯座、灯泡、卡环、灯柄与照明装置,满足了多种使用要求。
5.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
6.一种口腔治疗用照明设备,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上端固定连接有环形杆,所述环形杆的内部滑动连接有滑杆,所述环形杆的上端左侧固定连接有连杆,所述连杆的左侧固定连接有挡杆,所述挡杆滑动连接有拉杆,所述拉杆滑动套接有弹簧,所述拉杆固定连接有挡块,所述滑杆设有多个通孔,所述滑杆的上端固定连接有弯杆,所述弯杆的上端固定连接有灯板,所述弯杆的上端左侧固定连接有波纹管,所述波纹管的上端固定连接有灯座,所述环形杆的上端左侧固定连接有卡环,所述卡环的内部固定连接有弹性圈,所述弹性圈的内部滑动紧贴有灯柄,所述底座的上端右侧固定连接有箱体,所述箱体的上端固定连接有框架,通过在环形杆的内部滑动连接滑杆,然后通过弹簧、拉杆、挡块与挡杆的设置,对滑杆与环形杆的连接进行限位固定,从而方便对弯杆的高度位置进行限制固定,方便通过上下移动弯杆而限位灯板与波纹管的位置,方便根据使用要求进行调节限位,同时通过在弯杆的上端设置灯板、灯体、波纹管、灯座、灯泡、卡环、灯柄与照明装置,满足了多种使用要求。
7.进一步的,所述底座的下端滚动连接有多个滚轮,所述环形杆的外径大于滑杆的外径,通过在底座的下端设置滚轮,方便通过滚轮的滚动带动底座移动,从而方便带动整个装置移动,而且滚轮通过现有技术中的固定装置进行限位,避免滚轮在不需要移动时移动。
8.进一步的,所述环形杆的长度与滑杆的长度相同,所述挡块的右侧表面紧贴于环
形杆的上端左侧表面,通过挡块的设置,对弹簧的一端进行限位。
9.进一步的,所述弹簧的一端固定连接于挡杆的一侧表面,所述弹簧的另一端固定连接于挡块的一侧表面,通过弹簧的设置,使得拉杆能够完成自动伸缩的功能,从而完成自动限制环形杆与滑杆之间的限位。
10.进一步的,所述灯板的下端固定连接有灯体,所述灯板与灯体分别为长方形体,通过灯板与灯体的设置,方便对口腔的外侧与口腔处进行照明,而且也方便对室内进行照明。
11.进一步的,所述拉杆滑动穿过环形杆的上端连接于通孔,所述灯座的上端固定连接有灯泡,通过通孔的设置,方便拉杆滑动穿过通孔而对环形杆与滑杆之间的连接进行限位。
12.进一步的,所述灯柄的上端固定连接有照明装置,所述所述箱体的前侧左右两端通过合页分别转动连接有门体,通过门体的设置,方便打开箱体,方便把使用工具放置收藏于箱体的内部。
13.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14.(1)本方案通过在环形杆的内部滑动连接滑杆,然后通过弹簧、拉杆、挡块与挡杆的设置,对滑杆与环形杆的连接进行限位固定,从而方便对弯杆的高度位置进行限制固定,方便通过上下移动弯杆而限位灯板与波纹管的位置,方便根据使用要求进行调节限位,同时通过在弯杆的上端设置灯板、灯体、波纹管、灯座、灯泡、卡环、灯柄与照明装置,满足了多种使用要求。
15.(2)底座的下端滚动连接有多个滚轮,环形杆的外径大于滑杆的外径,通过在底座的下端设置滚轮,方便通过滚轮的滚动带动底座移动,从而方便带动整个装置移动,而且滚轮通过现有技术中的固定装置进行限位,避免滚轮在不需要移动时移动。
16.(3)环形杆的长度与滑杆的长度相同,挡块的右侧表面紧贴于环形杆的上端左侧表面,通过挡块的设置,对弹簧的一端进行限位。
17.(4)弹簧的一端固定连接于挡杆的一侧表面,弹簧的另一端固定连接于挡块的一侧表面,通过弹簧的设置,使得拉杆能够完成自动伸缩的功能,从而完成自动限制环形杆与滑杆之间的限位。
18.(5)灯板的下端固定连接有灯体,灯板与灯体分别为长方形体,通过灯板与灯体的设置,方便对口腔的外侧与口腔处进行照明,而且也方便对室内进行照明。
19.(6)拉杆滑动穿过环形杆的上端连接于通孔,灯座的上端固定连接有灯泡,通过通孔的设置,方便拉杆滑动穿过通孔而对环形杆与滑杆之间的连接进行限位。
20.(7)灯柄的上端固定连接有照明装置,箱体的前侧左右两端通过合页分别转动连接有门体,通过门体的设置,方便打开箱体,方便把使用工具放置收藏于箱体的内部。
附图说明
21.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立体图;
22.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剖视图;
23.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图2中a处的放大图;
24.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卡环的放大俯视图。
25.图中标号说明:
26.1底座、101滚轮、2环形杆、3滑杆、4连杆、5挡杆、6拉杆、7弹簧、8挡块、9通孔、10弯杆、11灯板、12灯体、13波纹管、14灯座、15灯泡、16、卡环、17弹性圈、18灯柄、19照明装置、20箱体、21框架、22门体。
具体实施方式
27.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8.请参阅图1-4,一种口腔治疗用照明设备,包括底座1,请参阅图2-3,底座1的上端固定连接有环形杆2,环形杆2的内部滑动连接有滑杆3,环形杆2的上端左侧固定连接有连杆4,连杆4的左侧固定连接有挡杆5,挡杆5滑动连接有拉杆6,拉杆6滑动套接有弹簧7,拉杆6固定连接有挡块8,滑杆3设有多个通孔9,滑杆3的上端固定连接有弯杆10,弯杆10的上端固定连接有灯板11,弯杆10的上端左侧固定连接有波纹管13,波纹管13的上端固定连接有灯座14,环形杆2的上端左侧固定连接有卡环16,卡环16的内部固定连接有弹性圈17,弹性圈17的内部滑动紧贴有灯柄18,底座1的上端右侧固定连接有箱体20,箱体20的上端固定连接有框架21,通过在环形杆2的内部滑动连接滑杆3,然后通过弹簧7、拉杆6、挡块8与挡杆5的设置,对滑杆3与环形杆2的连接进行限位固定,从而方便对弯杆10的高度位置进行限制固定,方便通过上下移动弯杆10而限位灯板11与波纹管13的位置,方便根据使用要求进行调节限位,同时通过在弯杆10的上端设置灯板11、灯体12、波纹管13、灯座14、灯泡15、卡环16、灯柄18与照明装置19,满足了多种使用要求。
29.请参阅图2,底座1的下端滚动连接有多个滚轮101,环形杆2的外径大于滑杆3的外径,通过在底1的下端设置滚轮101,方便通过滚101的滚动带动底座1移动,从而方便带动整个装置移动,而且滚轮101通过现有技术中的固定装置进行限位,避免滚轮101在不需要移动时移动,环形杆2的长度与滑杆3的长度相同,挡块8的右侧表面紧贴于环形杆2的上端左侧表面,通过挡块8的设置,对弹簧7的一端进行限位。
30.请参阅图2,弹簧7的一端固定连接于挡杆5的一侧表面,弹簧7的另一端固定连接于挡块8的一侧表面,通过弹簧7的设置,使得拉杆6能够完成自动伸缩的功能,从而完成自动限制环形杆2与滑杆3之间的限位,灯板11的下端固定连接有灯体12,灯板11与灯体12分别为长方形体,通过灯板11与灯体12的设置,方便对口腔的外侧与口腔处进行照明,而且也方便对室内进行照明。
31.请参阅图2,拉杆6滑动穿过环形杆2的上端连接于通孔9,灯座14的上端固定连接有灯泡15,通过通孔9的设置,方便拉杆6滑动穿过通孔9而对环形杆2与滑杆3之间的连接进行限位,灯柄18的上端固定连接有照明装置19,箱体20的前侧左右两端通过合页分别转动连接有门体22,通过门体22的设置,方便打开箱体20,方便把使用工具放置收藏于箱体20的内部。
32.通过拉动拉杆6,弹簧7受力挤压收缩,然后拉杆6脱离环形杆2的一端和通孔9的内部,这时就可以上下移动滑杆3,待滑杆3移动到适宜的位置时,这时就带动各种照明装置移动到适宜的位置,然后使得拉杆6在弹簧7的弹性作用下复位,使得环形杆2与滑杆3之间固
定即可,通过取下灯柄18即可使用照明装置19,通过任意弯曲波纹管13即可任意调节灯座14的角度与高度,灯体12起到固定照明作用,通过在环形杆2的内部滑动连接滑杆3,然后通过弹簧7、拉杆6、挡块8与挡杆5的设置,对滑杆3与环形杆2的连接进行限位固定,从而方便对弯杆10的高度位置进行限制固定,方便通过上下移动弯杆10而限位灯板11与波纹管13的位置,方便根据使用要求进行调节限位,同时通过在弯杆10的上端设置灯板11、灯体12、波纹管13、灯座14、灯泡15、卡环16、灯柄18与照明装置19,满足了多种使用要求。
33.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改进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