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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覆盖弧形自锁矫治器的制作方法

时间:2022-02-24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全覆盖弧形自锁矫治器的制作方法

1.本技术涉及牙科正畸领域,特别是涉及全覆盖弧形自锁矫治器。


背景技术:

2.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牙科正畸逐渐受到重视。牙科正畸治疗主要通过各种矫正装置来调整面部骨骼、牙齿及颌面部的神经及肌肉之间的协调性,也就是调整上下颌骨之间,上下牙齿之间、牙齿与颌骨之间和联系它们的神经及肌肉之间不正常的关系,其最终矫治目标是达到口颌系统的平衡、稳定和美观。
3.例如公开号为cn110478062a的中国专利文献公开了结构可靠的托槽,包括带有弓丝槽的基托、固定在所述基托一侧的网底、安装在所述基托另一侧的盖板,所述盖板的底面与所述基托的顶面相互贴靠且滑动配合;所述基托的顶面安装有条形的弹性件,所述盖板的底面沿盖板滑动方向依次布置有两个卡槽,两个卡槽之间为朝基托方向凸起的过渡脊;所述弹性件的一部分为工作段,盖板滑动时,所述工作段经由过渡脊进入相应的一卡槽内,在所述基托的顶面还设有避让槽,用以容纳所述工作段在与所述过渡脊相抵时的形变部位。上述技术方案通过弹性件与过渡脊的配合,实现对盖板的多个位置的定位,保证了盖板状态的稳定性,从而保证了托槽状态的稳定。
4.发明人发现,目前市面上的矫治器,尤其是自锁颊面管由于其结构的原因导致容易让患者产生异物感,影响治疗过程。


技术实现要素:

5.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技术公开了全覆盖弧形自锁矫治器,包括用于粘接的网底和固定在所述网底上的基座,所述基座上开设有用于安装弓丝的弓丝槽以及滑动的盖片,所述全覆盖弧形自锁矫治器还包括牵引钩,所述牵引钩包括与所述基座连接的固定端和背向所述固定端延伸的牵引端,自所述固定端至所述牵引端,所述牵引钩整体平滑过渡并外径逐渐减小,所述牵引钩和所述盖片的至少一部分分别位于所述弓丝槽的两侧;
6.所述盖片具有完全封闭所述弓丝槽上方的关闭位置和至少开放一部分所述弓丝槽的开放位置,所述盖片的外周面整体为弧形且在所述弓丝槽的延伸方向上,所述盖片的两端的顶面向所述网底延伸。
7.以下还提供了若干可选方式,但并不作为对上述总体方案的额外限定,仅仅是进一步的增补或优选,在没有技术或逻辑矛盾的前提下,各可选方式可单独针对上述总体方案进行组合,还可以是多个可选方式之间进行组合。
8.可选的,所述牵引钩包括自所述固定端背向所述弓丝槽延伸的第一支臂和自所述第一支臂沿着所述弓丝槽延伸方向延伸的第二支臂,所述第二支臂背向所述第一支臂的端部形成所述牵引端。
9.可选的,所述牵引钩整体为l形,所述第一支臂的延伸方向与所述弓丝槽之间的夹角为矫治角a,所述矫治角a的范围为75度至105度。
10.可选的,所述牵引钩整体为l形,所述第二支臂的延伸方向与所述弓丝槽之间的夹角为矫治角b,所述矫治角b的范围为正负20度。
11.可选的,所述牵引钩所在平面、所述盖片滑动平面以及所述网底所在的平面三者共面设置。
12.可选的,所述基座与所述网底铰接处还设有限位槽,所述限位槽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网底所在的平面平行设置。
13.可选的,所述牵引端的端部位置设有尺寸膨大的防脱部,在所述网底的投影上,所述防脱部位于所述网底外。
14.可选的,所述防脱部为球形,所述防脱部的尺寸小于等于所述固定端的尺寸。
15.可选的,在所述网底的投影上,所述盖片背向所述弓丝槽一侧的外缘为弧形;关闭位置的盖片未超出所述网底的范围,开放位置的盖片的侧缘贴合或超出所述网底的范围。
16.可选的,在盖片滑动方向上,关闭位置的盖片的两端分别搭置于所述弓丝槽的两侧。
17.本技术公开的技术方案通过盖片的优化设置在弓丝槽全覆盖的同时降低了矫治器在口腔中的异物感,配合平滑过渡的牵引钩能够在整体尺寸一定的前提下提供更为灵活的矫治基础,有效提高治疗效果,改善患者体验。
18.具体的有益技术效果将在具体实施方式中结合具体结构或步骤进一步阐释。
附图说明
19.图1为一实施例中全覆盖弧形自锁矫治器示意图;
20.图2为图1中的全覆盖弧形自锁矫治器另一视角示意图;
21.图3为一实施例中盖片处于关闭位置的全覆盖弧形自锁矫治器示意图;
22.图4为一实施例中盖片处于开放位置的全覆盖弧形自锁矫治器示意图;
23.图5为图3中的全覆盖弧形自锁矫治器另一视角示意图;
24.图6为图4中的全覆盖弧形自锁矫治器另一视角示意图;
25.图7为图1中的全覆盖弧形自锁矫治器中的盖片处于开放位置示意图。
26.图中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27.1、网底;
28.2、基座;21、弓丝槽;22、盖片;23、限位槽;
29.3、牵引钩;31、固定端;32、牵引端;33、第一支臂;34、第二支臂;35、防脱部。
具体实施方式
30.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31.需要说明的是,当组件被称为与另一个组件“连接”时,它可以直接与另一个组件连接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组件。当一个组件被认为是“设置于”另一个组件,它可以是直接设置在另一个组件上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组件。
32.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技术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技术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在于限制本技术。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33.参考附图1至附图7所示,本技术公开了全覆盖弧形自锁矫治器,包括用于粘接的网底1和固定在网底1上的基座2,基座2上开设有用于安装弓丝的弓丝槽21以及滑动的盖片22,全覆盖弧形自锁矫治器还包括牵引钩3,牵引钩3包括与基座2连接的固定端31和背向固定端31延伸的牵引端32,自固定端31至牵引端32,牵引钩3整体平滑过渡并外径逐渐减小,牵引钩3和盖片22的至少一部分分别位于弓丝槽21的两侧;
34.盖片22具有完全封闭弓丝槽21上方的关闭位置(参考附图3)和至少开放一部分弓丝槽21的开放位置(参考附图4),盖片22的外周面整体为弧形且在弓丝槽21的延伸方向上,盖片22的两端的顶面向网底1延伸。
35.盖片22外周面整体为弧形能够避免日常使用过程中异物对于矫治器的作用力,配合平滑过渡的牵引钩3能够扩展矫治器的使用场景,例如充当自锁颊面管,从而提供更为丰富的治疗方案。牵引钩3外径逐渐减小能够在保证固定效果的前提下减少异物感。整体来看本技术公开的技术方案通过盖片22的优化设置在弓丝槽21全覆盖的同时降低了矫治器在口腔中的异物感,配合平滑过渡的牵引钩3能够在整体尺寸一定的前提下提供更为灵活的矫治基础,有效提高治疗效果,改善患者体验。
36.在牵引钩3的具体设置上,在一实施例中,牵引钩3包括自固定端31背向弓丝槽21延伸的第一支臂33和自第一支臂33沿着弓丝槽21延伸方向延伸的第二支臂34,第二支臂34背向第一支臂33的端部形成牵引端32。
37.相互连接的第一支臂33和第二支臂34能够在较小的空间内形成框架结构,从而改变受力点位,提供更为丰富的矫治效果。具体参考附图5公开的实施例中,牵引钩3整体为l形,第一支臂33的延伸方向与弓丝槽21之间的夹角为矫治角a,矫治角a的范围为75度至105度。在90度范围内,矫治角a过大会增加矫治器的整体尺寸,不便于灵活设置;矫治角a过小不利于矫正力矩的传递,影响治疗效果。当矫治角a大于90度时同理,在此不再赘述。具体在附图所示的实施例中,矫治角a范围为80度至100度。进一步可以优选84.5度至95.5度。
38.同理的,在一实施例中,牵引钩3整体为l形,第二支臂34的延伸方向与弓丝槽21之间的夹角为矫治角b,矫治角b的范围为正负20度。在正角度范围内,矫治角b过大会压缩第二支臂34和基座2之间的相对空间,对牵引件的设置带来挑战;矫治角b过小牵引件的稳固安装,影响治疗效果。当矫治角b位负角度时同理,在此不再赘述。具体在附图所示的实施例中,矫治角a范围为正负15度。进一步可以优选正负9.5度。
39.为了避免牵引件的脱落,在一实施例中,牵引端32的端部位置设有尺寸膨大的防脱部35,在网底1的投影上,防脱部35位于网底1外。位于网底1外的防脱部35能够带来更大的矫治力矩,从而改善矫治效果,防脱部35在形状上也可以优化避免口腔异物感。在一实施例中,防脱部35为球形,防脱部35的尺寸小于等于固定端31的尺寸。牵引钩3整体尺寸的缩小也是为了避免口腔异物感。
40.在牵引钩3和其他部件的关系上,在一实施例中,牵引钩3所在平面、盖片22滑动平面以及网底1所在的平面三者共面设置。共面设置的三者能够相互协同,将弓丝或者牵引件
的作用力传递至牙齿表面。进一步的,在一实施例中,基座2与网底1铰接处还设有限位槽23,限位槽23的延伸方向与网底1所在的平面平行设置。限位槽23可以用于安装其他附件,例如绑扎线等协助弓丝或者牵引件连接至矫治器上。
41.在盖片22活动过程中,其位置相对基座2以及其他部件会发生变化,相应的配合关系也会同步变化。在一实施例中,在网底1的投影上,盖片22背向弓丝槽21一侧的外缘为弧形;关闭位置的盖片22未超出网底1的范围,开放位置的盖片22的侧缘贴合或超出网底1的范围。本实施例中,通过盖片22运动行程的设置能够充分暴露弓丝槽21(参见附图6),以方便医护人员的操作。参见附图4所示的一实施例中,在盖片22滑动方向上,关闭位置的盖片22的两端分别搭置于弓丝槽21的两侧。
42.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不同实施例中的技术特征体现在同一附图中时,可视为该附图也同时披露了所涉及的各个实施例的组合例。
43.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技术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申请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技术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技术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