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打光光源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三色分光光源装置。
背景技术:2.随着现阶段机器视觉的发展,机器视觉的应用也是越来越广泛了。光源是机器视觉系统的重要部件,它直接影响输入图像的质量和应用效果。
3.目前,常用的光源大多采用单一颜色设计,这样的光源往往只能满足一种特定环境的视觉检测,不能够全方位的适应所有的视觉检测对象。比如,当被测产品表面有多种颜色特征时,需要使用不同颜色的光源过滤被测产品表面的颜色特征,这时候单一颜色的光源就无法满足应用了。现有的做法是使用多个不同颜色的光源来回切换,但这直接增加了检测成本,而且检测效率也明显下降,无法满足工业化快速检测的需求。
4.因此,很有必要对现有技术进行改进。
5.以上信息作为背景信息给出只是为了辅助理解本公开,并没有确定或者承认任意上述内容是否可用作相对于本公开的现有技术。
技术实现要素:6.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三色分光光源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
7.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的技术方案:
8.一种三色分光光源装置,所述装置包括白光发光单元和四方分色棱镜;
9.其中,
10.所述四方分色棱镜设置在所述白光发光单元的正下方;
11.所述四方分色棱镜中设置有第一分光膜和第二分光膜;
12.所述第一分光膜与所述第二分光膜相互垂直交错布置,且均与所述白光
13.发光单元发出的光束呈45度角设置。
14.进一步地,所述三色分光光源装置中,所述第一分光膜透射红光,但反射绿光和蓝光;
15.所述第二分光膜透射蓝光,但反射绿光和红光。
16.进一步地,所述三色分光光源装置中,所述第一分光膜透射红光,但反射绿光和蓝光;
17.所述第二分光膜透射绿光,但反射蓝光和红光。
18.进一步地,所述三色分光光源装置中,所述第一分光膜透射蓝光,但反射绿光和红光;
19.所述第二分光膜透射绿光,但反射蓝光和红光。
20.进一步地,所述三色分光光源装置中,所述白光发光单元为白光led灯组。
21.进一步地,所述三色分光光源装置中,所述装置还包括壳体;
22.所述白光发光单元和四方分色棱镜均设置在所述壳体内。
23.进一步地,所述三色分光光源装置中,所述壳体包括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
24.所述第一壳体可旋转地设置在所述第二壳体内;
25.所述白光发光单元和四方分色棱镜均设置在第一壳体内。
26.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27.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三色分光光源装置,通过一白光发光单元和一设置在白光发光单元正下方的四方分色棱镜,可将白光拆分为rgb三种同轴颜色光,以满足多色的打光需求,不仅检测成本低,而且检测效率也得到了保证,符合工业化快速检测的趋势,具有较高的市场推广价值。
附图说明
28.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
29.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三色分光光源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30.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三色分光光源装置(含光束)的结构示意图。
31.附图标记:
32.白光发光单元1,四方分色棱镜2,第一分光膜3,第二分光膜4。
具体实施方式
33.为使得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优点能够更加的明显和易懂,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下面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非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34.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当一个组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组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组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设置的组件。当一个组件被认为是“设置在”另一个组件,它可以是直接设置在另一个组件上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设置的组件。
35.此外,术语“长”“短”“内”“外”等指示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展示的方位或者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原件必须具有此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进行操作,以此不能理解为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36.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具体实施方式来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37.实施例一
38.有鉴于上述现有的打光光源技术存在的缺陷,本技术人基于从事此类产品设计制造多年丰富的实务经验及专业知识,并配合学理的运用,积极加以研究创新,以希望创设能够解决现有技术中缺陷的技术,使得打光光源技术更具有实用性。经过不断的研究、设计,并经过反复试作样品及改进后,终于创设出确具实用价值的本实用新型。
39.请参考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三色分光光源装置,所述装置包括白
光发光单元1和四方分色棱镜2;其中,
40.所述四方分色棱镜2设置在所述白光发光单元1的正下方;
41.所述四方分色棱镜2中设置有第一分光膜3和第二分光膜4;
42.所述第一分光膜3与所述第二分光膜4相互垂直交错布置,且均与所述白光发光单元1发出的光束呈45度角设置。
43.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通过一白光发光单元1和一设置在白光发光单元1正下方的四方分色棱镜2,可将白光拆分为rgb(红绿蓝)三种同轴颜色光,以满足多色的打光需求。具体的,所述白光发光单元1在所述四方分色棱镜2的正上方对准所述四方分色棱镜2的中心射出白光,由于所述四方分色棱镜2中的特殊镀膜层,即第一分光膜3和第二分光膜4的分光特性,可以对白光中的多色光谱进行拆分/过滤/截止,此时在所述四方分色棱镜2的另外三个方向就会得到rgb三种同轴颜色光,可直接打光进行应用。
44.在本实施例中,对于所述第一分光膜3和第二分光膜4分别应该反射什么光和透射什么光实际上并不唯一,比如可以为:所述第一分光膜3透射红光,但反射绿光和蓝光;所述第二分光膜4透射蓝光,但反射绿光和红光。
45.或者为,所述第一分光膜3透射红光,但反射绿光和蓝光;所述第二分光膜4透射绿光,但反射蓝光和红光。
46.又或者为,所述第一分光膜3透射蓝光,但反射绿光和红光;所述第二分光膜4透射绿光,但反射蓝光和红光。只要是将白光中的rgb三种同轴颜色光分开并由不同的出光面射出即可。
47.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白光发光单元1为白光led灯组。
48.为了固定所述白光发光单元1和所述四方分色棱镜2的设置关系,所述装置还包括壳体;
49.所述白光发光单元1和四方分色棱镜2均设置在所述壳体内。
50.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壳体包括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
51.所述第一壳体可旋转地设置在所述第二壳体内;
52.所述白光发光单元1和四方分色棱镜2均设置在第一壳体内。
53.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所述第一壳体可旋转地设置在所述第二壳体内,因此可通过旋转所述第一壳体而将不同颜色光转向被测产品,并向被测产品的表面透射对应的颜色光。
54.尽管本文中较多的使用了白光发光单元,四方分色棱镜等术语,但并不排除使用其它术语的可能性。使用这些术语仅仅是为了更方便地描述和解释本实用新型的本质;把它们解释成任何一种附加的限制都是与本实用新型精神相违背的。
55.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三色分光光源装置,通过一白光发光单元和一设置在白光发光单元正下方的四方分色棱镜,可将白光拆分为rgb三种同轴颜色光,以满足多色的打光需求,不仅检测成本低,而且检测效率也得到了保证,符合工业化快速检测的趋势,具有较高的市场推广价值。
56.至此,以说明和描述的目的提供上述实施例的描述。不意指穷举或者限制本公开。特定的实施例的单独元件或者特征通常不受到特定的实施例的限制,但是在适用时,即使没有具体地示出或者描述,其可以互换和用于选定的实施例。在许多方面,相同的元件或者
特征也可以改变。这种变化不被认为是偏离本公开,并且所有的这种修改意指为包括在本公开的范围内。
57.提供示例实施例,从而本公开将变得透彻,并且将会完全地将该范围传达至本领域内技术人员。为了透彻理解本公开的实施例,阐明了众多细节,诸如特定零件、装置和方法的示例。显然,对于本领域内技术人员,不需要使用特定的细节,示例实施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实施,而且两者都不应当解释为限制本公开的范围。在某些示例实施例中,不对公知的工序、公知的装置结构和公知的技术进行详细地描述。
58.在此,仅为了描述特定的示例实施例的目的使用专业词汇,并且不是意指为限制的目的。除非上下文清楚地作出相反的表示,在此使用的单数形式“一个”和“该”可以意指为也包括复数形式。术语“包括”和“具有”是包括在内的意思,并且因此指定存在所声明的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件和/或组件,但是不排除存在或额外地具有一个或以上的其他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件、组件和/或其组合。除非明确地指示了执行的次序,在此描述的该方法步骤、处理和操作不解释为一定需要按照所论述和示出的特定的次序执行。还应当理解的是,可以采用附加的或者可选择的步骤。
59.当元件或者层称为是“在
……
上”、“与
……
接合”、“连接到”或者“联接到”另一个元件或层,其可以是直接在另一个元件或者层上、与另一个元件或层接合、连接到或者联接到另一个元件或层,也可以存在介于其间的元件或者层。与此相反,当元件或层称为是“直接在
……
上”、“与
……
直接接合”、“直接连接到”或者“直接联接到”另一个元件或层,则可能不存在介于其间的元件或者层。其他用于描述元件关系的词应当以类似的方式解释(例如,“在
……
之间”和“直接在
……
之间”、“相邻”和“直接相邻”等)。在此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该相关联的所罗列的项目的一个或以上的任一和所有的组合。虽然此处可能使用了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以描述各种的元件、组件、区域、层和/或部分,这些元件、组件、区域、层和/或部分不受到这些术语的限制。这些术语可以只用于将一个元件、组件、区域或部分与另一个元件、组件、区域或部分区分。除非由上下文清楚地表示,在此使用诸如术语“第一”、“第二”及其他数值的术语不意味序列或者次序。因此,在下方论述的第一元件、组件、区域、层或者部分可以采用第二元件、组件、区域、层或者部分的术语而不脱离该示例实施例的教导。
60.空间的相对术语,诸如“内”、“外”、“在下面”、“在
……
的下方”、“下部”、“上方”、“上部”等,在此可出于便于描述的目的使用,以描述如图中所示的一个元件或者特征和另外一个或多个元件或者特征之间的关系。空间的相对术语可以意指包含除该图描绘的取向之外该装置的不同的取向。例如如果翻转该图中的装置,则描述为“在其他元件或者特征的下方”或者“在元件或者特征的下面”的元件将取向为“在其他元件或者特征的上方”。因此,示例术语“在
……
的下方”可以包含朝上和朝下的两种取向。该装置可以以其他方式取向(旋转90度或者其他取向)并且以此处的空间的相对描述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