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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设备的制作方法

时间:2022-02-24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照明设备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照明设备。


背景技术:

2.随着社会进步、生活品质的提升,人们越来越注重生活品质、追求健康的生活环境。正是在此大环境下近年来家居照明行业开始出现一种新的灯具形态——天空灯,也可以称为蓝天灯等。这种模拟天空灯具的主要特征体现在模拟天空视觉效果和近似模拟太阳光线倾斜照射入室内这两点。
3.如图1所示,上述的灯具包括箱体10、设置在箱体10的顶板11上的光源模块20以及设置在箱体10的出口处的瑞利散射板。光源模块20从箱体10的内部向外照射出的光线会有部分照射在箱体10的受光区域上产生有害的反光,使得灯具的出光变差。
4.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相关技术中通过扩大箱体的外形,从而对光线进行避让来消除有害的反光,但是箱体的外形扩大后,使得灯具的加工成本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照明设备,以解决相关技术中的箱体的外形扩大后,使得灯具的加工成本较高的问题。
6.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照明设备,包括:箱体,包括顶板和围板,所述围板的第一端与所述顶板连接,所述围板的第二端形成出光口,所述围板的中心线与所述顶板倾斜设置;光源模块,设置于所述箱体内;出光板,设置于所述出光口处;消光结构,设置在所述箱体的内壁的受光区域上。
7.进一步地,所述顶板与所述出光口所在平面平行设置,所述光源模块设置于所述顶板上,所
8.述消光结构设置在所述围板的内壁的受光区域上。
9.进一步地,围板包括依次连接的第一侧板、第二侧板、第三侧板以及第四侧板,第一侧板、第二侧板、第三侧板以及第四侧板均与顶板连接,第一侧板和第三侧板平行设置且均为平行四边形结构,第二侧板和第四侧板平行设置,光源模块与第二侧板之间的距离小于光源模块与第四侧板之间的距离,消光结构设置在第四侧板上。
10.进一步地,消光结构包括蜂窝状消光层。
11.进一步地,蜂窝状消光层包括相互连接的多个筒体,每个筒体的横截面呈正六边形。
12.进一步地,每个筒体的内孔的边长l1与每个筒体的高度h之比大于或者等于1。
13.进一步地,每个筒体的内孔的边长l1在0.5mm至15mm的范围内。
14.进一步地,每个筒体的高度h在0.5mm至10mm的范围内。
15.进一步地,蜂窝状消光层包括相互连接的多个筒体,每个筒体的轴线垂直于围板的内壁面。
16.进一步地,消光结构包括多个凸齿或者多个间隔设置的板体。
17.进一步地,当消光结构包括多个凸齿时,每个凸齿均包括水平面以及与水平面成角度设置的倾斜面,倾斜面与水平面之间的成锐角夹角。
18.进一步地,当消光结构包括多个凸齿时,每个凸齿均包括水平面以及与水平面成角度设置的倾斜面,倾斜面的长度l2在0.5mm至10mm的范围内。
19.进一步地,当消光结构包括多个板体时,每个板体沿水平方向设置。
20.进一步地,消光结构包括消光涂层。
21.进一步地,出光板包括瑞利散射板或者混光板或者出光罩或者出光面板。
22.应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箱体、光源模块、出光板以及消光结构。箱体包括顶板和围板,所述围板的第一端与所述顶板连接,所述围板的第二端形成出光口,所述围板的中心线与所述顶板倾斜设置。光源模块设置于所述箱体内。出光板设置于所述出光口处。消光结构设置在所述箱体的内壁的受光区域上。光源模块从箱体的内部向外照射出的光线中有部分照射在箱体的受光区域上时,消光结构用于吸收该部分光线,减少杂散光线反射至出光板上,进而能够极大地降低由箱体内产生的有害的反光,无需将箱体的外形扩大用于避让来消除有害的反光,有效地保证了照明设备的出光效果,进而有效地降低了照明设备的加工成本。因此,本技术的技术方案有效地解决了相关技术中的箱体的外形扩大后,使得灯具的加工成本较高的问题。
附图说明
23.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的说明书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24.图1示出了相关技术中的照明设备的剖视示意图;
25.图2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照明设备的实施例一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26.图3示出了图2的照明设备的俯视示意图;
27.图4示出了图2的照明设备的a-a处剖视示意图;
28.图5示出了图2的照明设备的部分光线照射在蜂窝状消光层上的剖视示意图;
29.图6示出了图5的蜂窝状消光层对部分光线进行消光的原理图;
30.图7示出了图5的蜂窝状消光层的主视示意图;
31.图8示出了图7的蜂窝状消光层的b处放大示意图;
32.图9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照明设备的实施例二的剖视示意图;
33.图10示出了图9的多个凸齿对部分光线进行消光的原理图;
34.图1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照明设备的实施例三的剖视示意图;以及
35.图12示出了图11的消光涂层对部分光线进行消光的原理图。
36.其中,上述附图包括以下附图标记:
37.10、箱体;11、顶板;12、围板;121、第一侧板;122、第二侧板;123、第三侧板;124、第四侧板;125、出光口;20、光源模块;30、出光板;40、消光结构;41、蜂窝状消光层;411、筒体;42、凸齿;421、水平面;422、倾斜面;423、底板;43、消光涂层。
具体实施方式
38.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以下对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实际上仅仅是说明性的,决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应用或使用的任何限制。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39.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技术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操作、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40.除非另外具体说明,否则在这些实施例中阐述的部件和步骤的相对布置、数字表达式和数值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同时,应当明白,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所示出的各个部分的尺寸并不是按照实际的比例关系绘制的。对于相关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已知的技术、方法和设备可能不作详细讨论,但在适当情况下,所述技术、方法和设备应当被视为授权说明书的一部分。在这里示出和讨论的所有示例中,任何具体值应被解释为仅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作为限制。因此,示例性实施例的其它示例可以具有不同的值。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讨论。
41.如图2至图6所示,实施例一的照明设备包括:箱体10、光源模块20、出光板30以及消光结构40。箱体10包括顶板11和围板12,所述围板12的第一端与所述顶板11连接,所述围板12的第二端形成出光口125,所述围板12的中心线与所述顶板11倾斜设置。光源模块20设置于所述箱体10内。出光板30设置于所述出光口125处。消光结构40设置在所述箱体10的内壁的受光区域上。
42.应用实施例的技术方案,消光结构40设置在所述箱体10的内壁的受光区域上。光源模块20从箱体10的内部向外照射出的光线中有部分照射在箱体10的受光区域上时,消光结构40用于吸收该部分光线,减少杂散光线反射至出光板30上,进而能够极大地降低由箱体10内产生的有害的反光,无需将箱体10的外形扩大用于避让来消除有害的反光,有效地保证了照明设备的出光效果,进而有效地降低了照明设备的加工成本。因此,实施例一的技术方案有效地解决了相关技术中的箱体10的外形扩大后,使得灯具的加工成本较高的问题。并且实施例一的消光结构40设置在所述箱体10的内壁的受光区域上能够消除有害的反光,无需将箱体10的外形扩大用于避让来消除有害的反光,同时满足了照明设备小型化、模块化的量产需求。
43.在实施例一中,箱体10包括顶板11和围板12。围板12的第一端与顶板11连接,围板12的第二端形成出光口125,顶板11与出光口125所在平面平行设置,围板12的中心线与顶板11倾斜设置。光源模块20设置于顶板11上。出光板30设置于出光口125处。消光结构40设置在围板12的内壁的受光区域上。
44.实施例一的照明设备可以为吸顶灯、面板灯、青空灯或者厨卫集成类灯具。
45.具体地,在实施例一中,光源模块20设置在围板12和顶板11之间的锐角夹角处。出光板30优选为瑞利散射板。
46.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的受光区域是指光源模块20出射的部分光线能够直射到围板12的内壁的区域。当然,消光结构40除了设置在上述区域外,还可以设置在围板12的内壁的其他的区域。
47.如图2和图4所示,围板12包括依次连接的第一侧板121、第二侧板122、第三侧板123以及第四侧板124,第一侧板121、第二侧板122、第三侧板123以及第四侧板124均与顶板11连接,第一侧板121和第三侧板123平行设置且均为平行四边形结构,第二侧板122和第四侧板124平行设置,光源模块20与第二侧板122之间的距离小于光源模块20与第四侧板124之间的距离。第一侧板121和第三侧板123的形状为平行四边形,第二侧板122和第四侧板124为矩形,这样使得围板12的竖直截面为平行四边形,这样能够有效地增加光源模块20与出光口125之间的光学距离,同时,上述的形状便于后续的装配。消光结构40设置在第四侧板124上。这样,第四侧板124与光源模块20的出射的光线相对应,便于第四侧板124上的消光结构40能够直接吸收部分光线,减少杂散光线反射至第一侧板121、第二侧板122或者第三侧板123上。
48.如图4至图6所示,消光结构40包括蜂窝状消光层41。光源模块20的出射的光线照射在蜂窝状消光层41内,光线能够直接照射在蜂窝状消光层41的上侧,光线在蜂窝状消光层41内部能够折射更多的杂散光线,有效地对杂散光线进行捕捉并吸收掉。此时,视线是从出光板30的下方进入至箱体10内,看到消光结构40处,第四侧板124上光斑被蜂窝状消光层41全部吸收掉,无法看到受光区域处的光线。第四侧板124反映的视觉效果即为黑色,从而达到消光效果。
49.在实施例一中,蜂窝状消光层41包括相互连接的多个筒体411,每个筒体411的横截面呈正六边形。当然在图中未示出的实施例中,每个筒体的横截面的形状可以不限于正六边形,还可以是四边形、五边形、七边形及以上。
50.如图4至图8所示,为了蜂窝状消光层41更好地吸收入射光线中的杂散光线,蜂窝状消光层41包括相互连接的多个筒体411,每个筒体411的横截面呈正六边形,每个筒体411的内孔的边长l1与每个筒体411的高度h之比大于或者等于1。每个筒体411的颜色深色,如为黑色。
51.如图8所示,为了蜂窝状消光层41更好地吸收入射光线中的杂散光线,每个筒体411的内孔的边长l1在0.5mm至15mm的范围内。每个筒体411的内孔的边长l1优选为0.5mm或者1mm或者5mm或者10mm或者15mm。
52.如图6所示,为了蜂窝状消光层41更好地吸收入射光线中的杂散光线,每个筒体411的高度h在0.5mm至10mm的范围内。同时为了降低高度及成本,高度h选值较小,所以相应的间距l选值也较小。应用时选择间距l比较小的情况,例如l为2mm。
53.如图6所示,蜂窝状消光层41包括相互连接的多个筒体411。为了使光线能够在蜂窝状消光层41内部折射更多的次数,有效地对杂散光线进行捕捉并吸收掉,每个筒体411的轴线垂直于围板12的内壁面。
54.在本技术的照明设备的实施例二中,与照明设备的实施例一的区别在于消光结构的结构。如图9和图10所示,在实施例二中,消光结构40包括多个凸齿42。光源模块20的出射的光线照射在多个凸齿42上,位于每个凸齿42上的光线在相邻的两个凸齿之间进行多次折射,对杂散光线进行捕捉并吸收掉,起到消光目的。每个凸齿42的颜色为深色,如黑色。
55.如图10所示,为了便于加工及出模,消光结构40还包括底板423,多个凸齿42沿围板12第一端至围板12的第二端布置在底板423上。
56.如图9和图10所示,当消光结构40包括多个凸齿42时,每个凸齿42均包括水平面421以及与水平面421成角度设置的倾斜面422。倾斜面422与水平面421之间的成锐角夹角。成锐角夹角的倾斜面422与水平面421能够保证光线在倾斜面422与水平面421之间进行多次折射。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的水平面421可以沿上下方向倾斜设置,倾斜角度在0度至5度的范围内。
57.如图9和图10所示,当消光结构40包括多个凸齿42时,每个凸齿42均包括水平面421以及与水平面421成角度设置的倾斜面422。倾斜面422的长度l2在0.5mm至10mm的范围内。这样,有效地能够保证照射在倾斜面422上的光线能够在倾斜面422与水平面421之间进行折射,而无法出射在凸齿42外。倾斜面422的长度l2优选为0.5mm或者1mm或者5mm或者10mm。
58.在图中未示出的实施例中,消光结构包括多个间隔设置的板体,当消光结构包括多个板体时,每个板体沿水平方向设置。这样,能够保证光线在相邻的两个板体之间进行多次折射。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的水平方向可以是指正水平方向,或者与正水平方向成0度至5度的范围内的夹角方向。
59.在本技术的照明设备的实施例三中,与照明设备的实施例一的区别在于消光结构的结构。如图11和图12所示,在实施例三中,为了使消光结构40保持较低的反射率,保持较高的光学效果,消光结构40包括消光涂层43。消光涂层43包括高耐候氟碳漆或者醇酸磁漆或者耐高温油漆或者环氧防腐漆。其中,高耐候氟碳漆属于丙烯酸防腐涂料,醇酸磁漆和耐高温油漆均属于油性漆,环氧防腐漆属于水性漆。消光涂层43为黑色涂层。
60.需要说明的是,图11和图12中消光涂层43右侧的箭头表示消光涂层43的消光方向。
61.本技术的出光板30包括瑞利散射板或者混光板或者出光罩或者出光面板。
62.这样,本技术的照明设备提供了三种实施方式,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场景选择对应的消光方案,最大限度的降低箱体10内部的光线反射,以达到均匀、通透等光学效果。
63.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方位词如“前、后、上、下、左、右”、“横向、竖向、垂直、水平”和“顶、底”等所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通常是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在未作相反说明的情况下,这些方位词并不指示和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或者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方位词“内、外”是指相对于各部件本身的轮廓的内外。
64.为了便于描述,在这里可以使用空间相对术语,如“在
……
之上”、“在
……
上方”、“在
……
上表面”、“上面的”等,用来描述如在图中所示的一个器件或特征与其他器件或特征的空间位置关系。应当理解的是,空间相对术语旨在包含除了器件在图中所描述的方位之外的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附图中的器件被倒置,则描述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上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上”的器件之后将被定位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下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下”。因而,示例性术语“在
……
上方”可以包括“在
……
上方”和“在
……
下方”两种方位。该器件也可以其他不同方式定位(旋转90度或处于其他方位),并
且对这里所使用的空间相对描述作出相应解释。
65.此外,需要说明的是,使用“第一”、“第二”等词语来限定零部件,仅仅是为了便于对相应零部件进行区别,如没有另行声明,上述词语并没有特殊含义,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
66.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