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交通指示设备技术领域,具体的说是一种智能城市用交通指示设备,包括支撑板、限高杆、太阳能发电板、限速机构、测量控制机构、显示机构、提示机构、升降机构及连接机构;用于限制车辆速度的所述限速机构设于所述支撑板的底端一侧;用于显示限高高度的所述显示机构设于所述限高杆的顶面上;用于控制所述限高杆升降的所述升降机构设于所述支撑板内;用于连接所述限高杆并控制所述显示机构计数的所述连接机构设于所述限高杆内;用于提示车辆超高的所述提示机构设于所述限高杆的顶面上;用于控制所述显示机构的显示状态的所述测量控制机构连接于所述支撑板靠近所述限速机构的一侧。
本发明能够有效指示及提醒行驶的车辆通过限高杆。
不公告发明人
烟台市原企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264600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9号飞龙天润大厦802号
本发明涉及交通指示设备技术领域,具体的说是一种智能城市用交通指示设备,包括支撑板、限高杆、太阳能发电板、限速机构、测量控制机构、显示机构、提示机构、升降机构及连接机构;用于限制车辆速度的所述限速机构设于所述支撑板的底端一侧;用于显示限高高度的所述显示机构设于所述限高杆的顶面上;用于控制所述限高杆升降的所述升降机构设于所述支撑板内;用于连接所述限高杆并控制所述显示机构计数的所述连接机构设于所述限高杆内;用于提示车辆超高的所述提示机构设于所述限高杆的顶面上;用于控制所述显示机构的显示状态的所述测量控制机构连接于所述支撑板靠近所述限速机构的一侧。
本发明能够有效指示及提醒行驶的车辆通过限高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