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驱动机动车的驱动系统(100),该驱动系统具有第一涡轮增压器(10)、第二涡轮增压器(20)和内燃机(70),其中,第一涡轮增压器(10)和第二涡轮增压器(20)为了驱动机动车而与内燃机(70)作用连接,其中,第一涡轮增压器(10)和第二涡轮增压器(20)在曲轴箱(71)旁边的限定的通道(80)中在内燃机(70)的曲轴箱(71)的高度方向(H)上重叠地布置。
本发明还涉及一种具有该驱动系统(100)的机动车(1000)。
J·费尔图伊斯 T·赛勒
宝马股份公司
德国慕尼黑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驱动机动车的驱动系统(100),该驱动系统具有第一涡轮增压器(10)、第二涡轮增压器(20)和内燃机(70),其中,第一涡轮增压器(10)和第二涡轮增压器(20)为了驱动机动车而与内燃机(70)作用连接,其中,第一涡轮增压器(10)和第二涡轮增压器(20)在曲轴箱(71)旁边的限定的通道(80)中在内燃机(70)的曲轴箱(71)的高度方向(H)上重叠地布置。
本发明还涉及一种具有该驱动系统(100)的机动车(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