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前照灯,机动车前照灯具有:光源装置和第一投影光学系统,其中每个第一投影光学系统具有由各一个第一掩模和各一个第一投影透镜构成的第一对,第一投影透镜具有第一焦距并且透过各一个掩模被光源装置照亮。
前照灯还具有第二投影光学系统,其中每个第二投影光学系统具有由各一个第二掩模和各一个第二投影透镜构成的第二对,第二投影透镜具有第二焦距并且透过各一个第二掩模被光源装置照亮。
第二焦距大于第一焦距。
第一掩模被光源装置照亮的部分具有前照灯整个光分布的至少一个第一部分的形状,第二掩模被光源装置照亮的部分具有前照灯整个光分布的中央部分的形状。
J·克尼特尔 M·利希特 C·巴克伯杰 E·P·斯特凡诺夫
汽车照明罗伊特林根有限公司
德国罗伊特林根
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前照灯,机动车前照灯具有:光源装置和第一投影光学系统,其中每个第一投影光学系统具有由各一个第一掩模和各一个第一投影透镜构成的第一对,第一投影透镜具有第一焦距并且透过各一个掩模被光源装置照亮。
前照灯还具有第二投影光学系统,其中每个第二投影光学系统具有由各一个第二掩模和各一个第二投影透镜构成的第二对,第二投影透镜具有第二焦距并且透过各一个第二掩模被光源装置照亮。
第二焦距大于第一焦距。
第一掩模被光源装置照亮的部分具有前照灯整个光分布的至少一个第一部分的形状,第二掩模被光源装置照亮的部分具有前照灯整个光分布的中央部分的形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