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起重机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稳定性高且具备防护功能的起重机。
背景技术:2.起重机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垂直提升和水平搬运重物的多动作起重机械,又称天车,航吊,吊车,起重设备有的工作特点是做间歇性运动,即在一个工作循环中取料、运移、卸载等动作的相应机构是交替工作的。
3.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起重机也被人们广泛使用,但是,目前市场上现有的起重机在使用时,起重机的稳定性较差,从而导致起重机在使用时出现晃动的状况。
技术实现要素:4.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稳定性高且具备防护功能的起重机,具备提高起重机稳定性等优点,解决了现有的起重机稳定性较差的问题。
5.本实用新型的稳定性高且具备防护功能的起重机,包括悬臂架,所述悬臂架的表面活动连接有起重机本体,所述悬臂架底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支架,所述支架的底部套设有稳定箱,支架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移动板,所述稳定箱内腔的两侧均开设有与移动板相适配的滑槽,所述稳定箱内腔底部的两侧均开设有活动槽,所述活动槽的内腔活动连接有滑块,所述滑块的顶部设有减震板,所述移动板的底部设有固定杆,所述固定杆的底部设有橡胶垫,且橡胶垫的底部与减震板相适配,所述稳定箱内腔底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减震箱,所述减震箱的内腔设有限位板,所述限位板的底部与减震箱的连接处设有减震弹簧,所述限位板的顶部设有减震杆,所述减震杆的顶部贯穿并延伸至减震箱的顶部与移动板固定连接。
6.本实用新型的稳定性高且具备防护功能的起重机,其中所述稳定箱的底部固定连接有防滑板,且防滑板的底部开设有齿牙,本实用新型通过防滑板,可对稳定箱起到固定的作用,这样稳定箱在使用时效果更好,避免了稳定箱在使用时出现移动,从而导致稳定箱使用效果不好的状况。
7.本实用新型的稳定性高且具备防护功能的起重机,其中所述移动板的底部与固定杆的连接处通过连接块固定连接,且固定杆的顶部位于移动板底部的中心处,通过连接块,可对固定杆起到固定的作用,这样固定杆在使用时效果更好,避免了固定杆在使用时出现松动,从而导致固定杆在使用时出现掉落的状况。
8.本实用新型的稳定性高且具备防护功能的起重机,其中所述支架的表面套设有防护套,且防护套的内腔通过粘合剂与支架固定连接,通过防护套,可对支架起到保护的作用,避免了支架在受到撞击时,支架出现损坏,造成支架无法正常使用的状况。
9.本实用新型的稳定性高且具备防护功能的起重机,其中所述限位板的顶部与减震杆的连接处通过焊接形式固定连接,且限位板的直径大于减震杆的直径。
10.本实用新型的稳定性高且具备防护功能的起重机,其中所述固定杆的底部与橡胶垫的连接处通过固定螺栓固定连接,且橡胶垫位于减震板的顶部。
11.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2.1、本实用新型起重机本体把震动力传输到悬臂架上,通过悬臂架把震动力传输到支架上,通过支架把震动力传输到移动板上,通过稳定箱内的滑槽配合移动板进行移动,通过移动板把震动力传输到固定杆上,通过固定杆把震动力传输到橡胶垫上,通过橡胶垫把震动力传输到减震板上,通过稳定箱内的活动槽和滑块配合减震板对震动力进行消散,通过移动板再次把震动力传输到减震杆上,通过减震杆把震动力传输到限位板上,通过限位板把震动力传输到减震弹簧上,通过减震弹簧和减震箱的配合对震动力进行消散。
13.2、本实用新型通过防滑板,可对稳定箱起到固定的作用,这样稳定箱在使用时效果更好,避免了稳定箱在使用时出现移动,从而导致稳定箱使用效果不好的状况;
14.通过连接块,可对固定杆起到固定的作用,这样固定杆在使用时效果更好,避免了固定杆在使用时出现松动,从而导致固定杆在使用时出现掉落的状况;
15.通过防护套,可对支架起到保护的作用,避免了支架在受到撞击时,支架出现损坏,造成支架无法正常使用的状况。
附图说明
16.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技术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本技术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技术,并不构成对本技术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17.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18.图2为本实用新型稳定箱内腔结构示意图;
19.图3为本实用新型减震箱内腔结构示意图。
20.图中:1、悬臂架;2、起重机本体;3、防护套;4、支架;5、稳定箱;6、防滑板;7、移动板;8、滑槽;9、活动槽;10、减震板;11、橡胶垫;12、滑块;13、连接块;14、减震杆;15、固定杆;16、减震箱;17、限位板;18、减震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21.以下将以图式揭露本实用新型的多个实施方式,为明确说明起见,许多实务上的细节将在以下叙述中一并说明。然而,应了解到,这些实务上的细节不应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就是说,在本实用新型的部分实施方式中,这些实务上的细节是非必要的。此外,为简化图式起见,一些习知惯用的结构与组件在图式中将以简单的示意的方式绘示之。
22.另外,在本实用新型中如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并非特别指称次序或顺位的意思,亦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其仅仅是为了区别以相同技术用语描述的组件或操作而已,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23.在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设置有”、“连接”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连接”,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4.本技术文件中使用到的标准零件均可以从市场上购买,而且根据说明书和附图的记载均可以进行订制,各个零件的具体连接方式均采用现有技术中成熟的螺栓、铆钉、焊接等常规手段,机械、零件和设备均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型号。
25.本实用新型的悬臂架1、起重机本体2、防护套3、支架4、稳定箱5、防滑板6、移动板7、滑槽8、活动槽9、减震板10、橡胶垫11、滑块12、连接块13、减震杆14、固定杆15、减震箱16、限位板17和减震弹簧18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部件,其结构和原理都为本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技术手册得知或通过常规试验方法获知。
26.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的稳定性高且具备防护功能的起重机,包括悬臂架1,悬臂架1的表面活动连接有起重机本体2,悬臂架1底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支架4,支架4的底部套设有稳定箱5,支架4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移动板7,稳定箱5内腔的两侧均开设有与移动板7相适配的滑槽8,稳定箱5内腔底部的两侧均开设有活动槽9,活动槽9的内腔活动连接有滑块12,滑块12的顶部设有减震板10,移动板7的底部设有固定杆15,固定杆15的底部设有橡胶垫11,且橡胶垫11的底部与减震板10相适配,稳定箱5内腔底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减震箱16,减震箱16的内腔设有限位板17,限位板17的底部与减震箱16的连接处设有减震弹簧18,限位板17的顶部设有减震杆14,减震杆14的顶部贯穿并延伸至减震箱16的顶部与移动板7固定连接,本实用新型起重机本体2把震动力传输到悬臂架1上,通过悬臂架1把震动力传输到支架4上,通过支架4把震动力传输到移动板7上,通过稳定箱5内的滑槽8配合移动板7进行移动,通过移动板7把震动力传输到固定杆15上,通过固定杆15把震动力传输到橡胶垫11上,通过橡胶垫11把震动力传输到减震板10上,通过稳定箱5内的活动槽9和滑块12配合减震板10对震动力进行消散,通过移动板7再次把震动力传输到减震杆14上,通过减震杆14把震动力传输到限位板17上,通过限位板17把震动力传输到减震弹簧18上,通过减震弹簧18和减震箱16的配合对震动力进行消散。
27.稳定箱5的底部固定连接有防滑板6,且防滑板6的底部开设有齿牙,本实用新型通过防滑板6,可对稳定箱5起到固定的作用,这样稳定箱5在使用时效果更好,避免了稳定箱5在使用时出现移动,从而导致稳定箱5使用效果不好的状况。
28.移动板7的底部与固定杆15的连接处通过连接块13固定连接,且固定杆15的顶部位于移动板7底部的中心处,通过连接块13,可对固定杆15起到固定的作用,这样固定杆15在使用时效果更好,避免了固定杆15在使用时出现松动,从而导致固定杆15在使用时出现掉落的状况。
29.支架4的表面套设有防护套3,且防护套3的内腔通过粘合剂与支架4固定连接,通过防护套3,可对支架4起到保护的作用,避免了支架4在受到撞击时,支架4出现损坏,造成支架4无法正常使用的状况。
30.限位板17的顶部与减震杆14的连接处通过焊接形式固定连接,且限位板17的直径大于减震杆14的直径。
31.固定杆15的底部与橡胶垫11的连接处通过固定螺栓固定连接,且橡胶垫11位于减
震板10的顶部。
32.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时:起重机本体2把震动力传输到悬臂架1上,通过悬臂架1把震动力传输到支架4上,通过支架4把震动力传输到移动板7上,通过稳定箱5内的滑槽8配合移动板7进行移动,通过移动板7把震动力传输到固定杆15上,通过固定杆15把震动力传输到橡胶垫11上,通过橡胶垫11把震动力传输到减震板10上,通过稳定箱5内的活动槽9和滑块12配合减震板10对震动力进行消散,通过移动板7再次把震动力传输到减震杆14上,通过减震杆14把震动力传输到限位板17上,通过限位板17把震动力传输到减震弹簧18上,通过减震弹簧18和减震箱16的配合对震动力进行消散。
33.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理的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