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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自由拆卸琴头的琵琶的制作方法

时间:2022-02-18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可自由拆卸琴头的琵琶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琵琶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可自由拆卸琴头的琵琶。


背景技术:

2.琵琶可用于独奏、协奏、合奏等艺术形式,因其丰富的演奏技法,被誉为“弹拨乐之王”,但是,当需要对琵琶进行运输时,由于琴头不能从主体上取下,从而容易造成琵琶的损坏。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自由拆卸琴头的琵琶,以使琴头可以从主体上取下,便于琵琶的运输。
4.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可采用下列技术方案来实现:
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自由拆卸琴头的琵琶,包括:
6.主体,所述主体上设有音板,所述主体的琴颈间隔设有第一琴项至第六琴项,所述音板上间隔设有第一琴品至第二十四琴品,所述第一琴品靠近所述第六琴项设置,所述主体的顶部设有伸入部;
7.琴头,所述琴头上设有定位孔,所述伸入部可伸入所述定位孔以使所述琴头可拆卸地连接于所述主体的顶部,所述琴头上设有轴孔,所述轴孔内转动连接有琴轴,所述琴头上设有山口,所述第一琴项靠近所述山口设置;
8.缚首,所述缚首连接于所述音板的下端的中部;
9.琴弦,所述琴弦的一端连接于所述琴轴,所述琴弦的另一端连接于所述缚首,所述琴弦搭接于所述山口上。
10.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琴头包括平直段和燕尾段,所述燕尾段连接于所述平直段,所述平直段与所述主体之间具有夹角,且所述平直段和所述主体通过第一斜面配合。
11.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琴头包括半弧部和连接在所述半弧部一端的倒∪形弯曲部,所述半弧部的另一端设有第一配合弧面,所述主体的顶部设有第二配合弧面,所述第一配合弧面和所述第二配合弧面相配合。
12.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定位孔为开口朝向所述主体设置的盲孔,所述伸入部的顶面止抵于所述盲孔的底面上。
13.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伸入部的顶面和所述盲孔的底面通过第二斜面配合,且所述第二斜面和所述主体的上端面之间具有夹角。
14.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在所述伸入部深入所述定位孔的方向上,所述伸入部的厚度逐渐减小。
15.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还包括定位销,所述琴头上设有第一穿孔,所述伸入部上设有第二穿孔,所述第一穿孔和所述第二穿孔正对设置,所述定位销穿过所述第一
穿孔伸入所述第二穿孔内。
16.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穿孔的内表面上设有润滑层,所述润滑层和所述定位销相配合。
17.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定位销的截面为非圆形结构。
18.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定位销的截面为方形结构。
19.本实用新型的可自由拆卸琴头的琵琶的特点及优点是:在使用时,通过将主体的伸入部伸入到琴头的定位孔内,以使本实用新型的琵琶的结构更稳定,当需要运输时,将伸入部从定位孔中拔出,从而将琴头从主体上取下,便于琵琶的运输,避免在运输时琴头损坏。
附图说明
2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1.图1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可自由拆卸琴头的琵琶的主视图;
22.图2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可自由拆卸琴头的琵琶的侧视图;
23.图3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主体的示意图;
24.图4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可自由拆卸琴头的琵琶的剖面图;
25.图5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可自由拆卸琴头的琵琶另一个角度的剖面图;
26.图6为根据本实用新型另一些实施例的可自由拆卸琴头的琵琶的剖面图;
27.图7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可自由拆卸琴头的琵琶的局部示意图。
28.附图标号说明:
29.1、主体;1112、底面;12、第一琴项;13、第六琴项;14、第一琴品;16、第十五琴品;17、第十八琴品;18、第二十四琴品;19、伸入部;191、第二斜面;
30.2、音板;
31.3、琴头;30、轴孔;31、琴轴;32、平直段;33、燕尾段;34、山口;35、第一斜面;16、半弧部;161、润滑层;17、倒∪形弯曲部;
32.4、缚首;
33.5、琴弦;
34.6、定位销。
具体实施方式
35.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36.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
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37.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8.如图1至图7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自由拆卸琴头的琵琶,包括:主体1,所述主体1上设有音板2,所述主体1的琴颈间隔设有第一琴项12至第六琴项13,所述音板2上间隔设有第一琴品14至第二十四琴品18,所述第一琴品14靠近所述第六琴项13设置;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音域的需求,音板2上还可以要求第二十七琴品至第二十九琴品,进而可根据使用者的需求进行限定琴品的数量,在此对琴品的数量不做限制。
39.琴头3,所述琴头3上设有定位孔,所述伸入部19可伸入所述定位孔以使所述琴头3可拆卸地连接于所述主体1的顶部,所述琴头3上设有轴孔30,轴孔30内转动连接有琴轴31,所述琴头3上设有山口34,所述第一琴项12靠近所述山口34设置;缚首4,所述缚首4连接于所述音板2的下端的中部;琴弦5,所述琴弦5的一端连接于所述琴轴31,所述琴弦5的另一端连接于所述缚首4,所述琴弦5搭接于所述山口34上。
40.可以理解的是,在使用时,通过将主体1的伸入部19伸入到琴头3的定位孔内,以使本实用新型的琵琶的结构更稳定,当需要运输时,将伸入部19从定位孔中拔出,从而将琴头3从主体1上取下,便于琵琶的运输,避免在运输时琴头3损坏。
41.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琴头3包括平直段32和燕尾段33,所述燕尾段33连接于所述平直段32,所述平直段32与所述主体1之间具有夹角,且所述平直段32和所述主体1通过第一斜面35配合。
42.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琴头3包括半弧部16和连接在所述半弧部16一端的倒∪形弯曲部17,所述半弧部16的另一端设有第一配合弧面,所述主体1的顶部设有第二配合弧面,所述第一配合弧面和所述第二配合弧面相配合。可以理解的是,主体1和半弧部16通过第一配合弧面和第二配合弧面相配合,以使增加主体1和半弧部16之间的接触面积,从而提高配合强度。
43.在一些实施例中,半弧部16上设有轴孔30,倒∪形弯曲部17的自由端刻有如意图形。
44.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定位孔为开口朝向所述主体1设置的盲孔,所述伸入部19的顶面止抵于所述盲孔的底面1112上。由此,通过使伸入部19的顶面止抵于所述盲孔的底面1112,从而起到端面定位的作用,保证安装位置的可靠性。
45.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伸入部19的顶面和所述盲孔的底面1112通过第二斜面191配合,且所述第二斜面191和所述主体1的上端面之间具有夹角。由此,使得主体1和半弧部16通过两个倾斜角度不同的端面相配合,从而保证安装位置的可靠性。
46.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在所述伸入部19深入所述定位孔的方向上,所述伸入部19的厚度逐渐减小。由此,便于使伸入部19伸入定位孔内。
47.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还包括定位销6,所述琴头3上设有第一穿孔,所述伸入部19上设有第二穿孔,所述第一穿孔和所述第二穿孔正对设置,所述定位销6穿过所述第一穿孔伸入所述第二穿孔内。由此,通过定位销6将伸入部19定位在定位孔内,从而避免在使用时琴头3从主体1上分离。
48.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穿孔的内表面上设有润滑层161,所述润滑层161和所述定位销6相配合。由此,减少定位销6和半弧部16之间的摩擦力,避免半弧部16的磨损,且便于定位销6的安装和拆卸。
49.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定位销6的截面为非圆形结构。由此,避免定位销6在第一穿孔和第二穿孔内转动,提高稳定性。
50.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定位销6的截面为方形结构。由此,提高定位销6的稳定性,使得琴头3和主体1之间的配合更可靠。
51.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意性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52.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