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摄影电影 专利正文
一种液晶显示面板及液晶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时间:2022-02-06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一种液晶显示面板及液晶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显示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液晶显示面板及液晶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2.液晶显示装置(lcd,lquid crystal display)具有机身薄、省电、无辐射等多种优点,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如:液晶电视、移动电话、个人数字助理(pda)、计算机屏幕、笔记本屏幕或数字相机等。通常液晶显示装置包括壳体、设置于壳体内的液晶显示面板及设置于壳体内的背光模组(backlight module)。其中,液晶显示面板的结构主要是由一薄膜晶体管阵列基板(thin film transistor array substrate,tft array substrate)、一彩膜基板(color filter,cf)、以及配置于两基板之间的液晶层(liquid crystal layer)所构成,其工作原理是通过在两片玻璃基板上施加驱动电压来控制液晶层的液晶分子的旋转,将背光模组的光折射出来产生画面。
3.通常,由于在液晶显示装置的装配中偏振片被设置在两个玻璃基板外,通过调节经玻璃基板之间的液晶分子的作用从后面透过的光线量将液晶显示装置用于显示信息。接着,利用液晶通过从后面透过的光线来调节偏振度,然后当光线通过滤色片层时产生了颜色,并在光线通过线性偏振片时调节亮度,从而显示信息。
4.图1为现有技术中液晶显示面板的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在现有技术中,液晶显示面板需要上下偏光轴正交的两层偏光片实现正常显示,即上偏光片2和下偏光片3。但随着显示技术的发展,显示面板越来越趋于轻薄化,因此会将玻璃基板做的越来越薄,由于偏光片(通常用pva)是拉伸而成的,在组装时会发生横向收缩,而偏光片的收缩方向是竖直的,导致显示面板容易向收缩力度大的一方翘曲。因此,如何实现液晶显示面板轻薄、正常显示且不易发生翘曲,是设计开发阶段、生产调试阶段乃至成品使用阶段都要考虑和克服的事情,对此,有必要设计一种新型的不易发生翘曲的液晶显示面板。


技术实现要素:

5.鉴于以上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液晶显示面板以解决出现的上述问题,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下述技术方案:
6.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液晶显示面板,包括第一基板及与所述第一基板相对设置的第二基板,以及置于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之间的液晶层,其中,所述第一基板包括第一衬底基板以及设于所述第一衬底基板上的tft层和设于所述tft层上的第一配向层;所述第二基板包括第二衬底基板以及设于所述第二衬底基板上的偏光色阻层,所述偏光色阻层上设置有第二配向层,所述液晶层位于所述第一配向层和所述第二配向层之间,所述偏光色阻层和所述第一配向层中掺杂有二向色性染料分子。
7.进一步地,所述偏光色阻层包括相互间隔设置的红色偏光色阻及绿色偏光色阻和蓝色偏光色阻。
8.进一步地,所述二向色性染料由具有偏光特性的有机染料分子组成。
9.进一步地,所述具有偏光特性的有机染料分子为三偶氮染料或蒽醌染料中的至少一种。
10.进一步地,通过所述第一配向层的偏振光与通过所述偏光色阻层的偏振光方向互相垂直。
11.进一步地,所述液晶显示面板不需要设置上偏光片和下偏光片。
12.进一步地,所述红色偏光色阻及所述绿色偏光色阻和所述蓝色偏光色阻之间设置有黑矩阵。
13.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配向层中掺杂有透明的二向色性染料分子。
14.进一步地,所述偏光色阻层与所述第二配向层之间设置有电极层。
15.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包括背光模组以及如上述的液晶显示面板。
16.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液晶显示面板,通过使用红/绿/蓝颜色的二向色性染料分子制备成的具有偏振性的偏光色阻层,同时在第一基板的配向层中掺杂透明二向色性染料分子,使其同样具有偏振性,在保证液晶显示面板正常显示的同时可以省去上、下两层偏光片,避免了显示面板组装时易翘曲的问题,同时,由于去除两层偏光片,液晶显示面板的厚度降低,使显示面板轻薄化,也能节省成本。
附图说明
17.图1为现有技术中液晶显示面板的结构示意图;
18.图2为本实用新型液晶显示面板的结构示意图;
19.图3为本实用新型液晶显示面板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20.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色阻层的结构示意图。
21.图中标记:
22.2-液晶显示面板;20-第二基板;30-液晶层;40-第一基板;
23.201-第二衬底基板;202-偏光色阻层;203-第二配向层;
24.401-第一配向层;402-第一衬底基板;2021-二向色性染料分子。
具体实施方式
25.为更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为达成预定实用新型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功效,以下结合附图及较佳实施例,对依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液晶显示面板的具体实施方式、结构、特征及其工作原理,详细说明如后。
26.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仅用于在描述上加以区分,并没有特殊的含义。
27.在本文中,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除
了包含所列的那些要素,而且还可包含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
28.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液晶显示面板的结构示意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液晶显示面板的剖面结构示意图,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色阻层的结构示意图。
29.结合图2和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液晶显示面板2,该液晶显示面板2包括第一基板40及与第一基板40相对设置的第二基板20,以及置于第一基板40和第二基板20之间的液晶层30,本实用新型中,第一基板40为阵列基板,第二基板20为彩膜基板。第一基板40包括第一衬底基板402以及设于第一衬底基板402上的tft层(图中未示出)和设于tft层上的第一配向层401。第一基板40上还包括电极层、垂直设置的扫描线和数据线,扫描线和数据线交叉限定形成多个像素单元(图中未示出)。第二基板20包括第二衬底基板201以及设于第二衬底基板201上的偏光色阻层202,偏光色阻层202上设置有第二配向层203,偏光色阻层202包括相互间隔设置的红色偏光色阻及绿色偏光色阻和蓝色偏光色阻。红色偏光色阻及绿色偏光色阻和蓝色偏光色阻之间设置有黑矩阵(图中未示出)。液晶层30位于第一配向层402和第二配向层203之间,偏光色阻层202和第一配向层402中掺杂有二向色性染料分子2021。
30.二向色性染料分子由具有偏光特性的有机染料分子组成,具有偏光特性的有机染料分子优选为三偶氮染料或蒽醌染料中的至少一种。通过第一配向层401的偏振光与通过偏光色阻层202的偏振光方向互相垂直。此架构的液晶显示面板在正常显示时不需要设置上偏光片和下偏光片。第一配向层401和第二配向层203由自由偶氮化合物、聚酰亚胺、聚酰胺、肉桂酸酯和酰胺酸组成的组中的至少一种。第一配向层401中掺杂有透明的二向色性染料分子。偏光色阻层202与第二配向层203之间设置有电极层(图中未示出)。
31.具体的,如图4所示,偏光色阻层202中包括红色偏光色阻及绿色偏光色阻和蓝色偏光色阻,在原有的色阻层中掺杂二向色性染料分子2021,二向色性染料分子为三偶氮染料或蒽醌染料中的至少一种,
32.在本实施例中,位于液晶层30上下的第一配层401和第二配向层203,其中,第二配向层203为常用配向层,在此不做过多赘述,第一配层401在制备过程中在材料里掺杂有透明二向色性染料分子2021,具体的,掺杂的透明二向色性染料分子2021为蒽醌染料或偶氮染料中的任意一种,由此,设置于第一基板40上的第一配向层401也具有偏振性,使光线在进入液晶层30之前,对不同偏振态的光线进行选择性通过,得到特定波长的线性偏振光进入液晶层30,从而省去了下偏光片,省去了一道偏贴工艺,简化制程,节省成本。
33.在另一实施例中,具体的,通过将原红/绿/蓝色阻层替换成利用二向色性染料分子制备而成的偏光色阻层202,即将红/绿/蓝三种颜色的蒽醌染料通过电子束固化、热固化或uv光照固化的方法使其固化,制得如图4所示的具有偏振性的偏光色阻层,对从液晶层30射出的光线进行选择性通过,得到线性偏振的光。如图4所示,色阻层202中红/绿/蓝色阻由红/绿/蓝色的二向色性染料分子2021组成,其中二向色性染料分子2021通过引入光能转换基团后,经uv光照配向后,可得到具有偏振性的色阻层202,由此,可以省去靠近第二基板20的上偏光片。同时,位于液晶层30上下的第一配向层401和第二配向层203,其中,第二配向层203为常用配向层,在此不做过多赘述。第一配向层401中掺杂了透明二向色性染料分子,因此第一配向层401也具有偏振性,在保证正常显示的情况下可以省去下偏光片,由此,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液晶显示面板可省去上下偏光片,不仅使显示面板轻薄化,同时节省了偏
光片材料,降低了成本。
34.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包括背光模组以及如上述的液晶显示面板,液晶显示面板置于背光模组的出光侧。
35.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