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属于投影仪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投影仪调焦装置投影仪及投影仪。
背景技术:2.投影仪作为一种办公用品已广泛应用在应用教学、科研、会以、报告等不同的场合中。投影仪的调焦装置,通常是将调焦环套接在镜头的外端,通过手动转动调焦环,从而使得镜头前后移动,进而实现了投影仪的调焦工作。但是,现有技术中的这种调焦装置存在着操作不便、调焦精度低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3.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中投影仪的调焦装置存在着操作不便、调焦精度低的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投影仪调焦装置及投影仪。
4.鉴于以上问题,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投影仪调焦装置,包括镜头、驱动件、调焦环、滑动件以及设有套筒的安装座;所述套筒上设有通槽,所述调焦环上设有倾斜通槽,所述套筒套接在所述镜头上,所述调焦环套接在所述套筒上,所述滑动件的一端连接所述镜头,所述滑动件的另一端穿过所述通槽伸入所述倾斜通槽中;
5.所述驱动件安装在所述安装座上,且所述驱动件用于带动所述调焦环在所述套筒上转动。
6.可选地,所述通槽的中心线与所述套筒的轴线平行。
7.可选地,所述驱动件包括安装在所述安装座上的电机和安装在所述电机输出轴上的输出齿轮,所述调焦环的外壁上设有与所述输出齿轮适配的啮合齿,所述啮合齿与所述输出齿轮啮合。
8.可选地,所述套筒上设有定位柱,所述调焦环上设有沿所述调焦环径向分布的弧形通槽,所述调焦环通过伸入所述弧形通槽的所述定位柱套接在所述套筒上。
9.可选地,所述套筒上还设有连通所述弧形通槽的连通槽,所述连通槽用于将所述定位柱插接在所述弧形通槽中。
10.可选地,所述投影仪调焦装置还包括与所述驱动件通信连接的遥控器。
11.可选地,所述安装柱上还设有安装槽,所述驱动件安装在所述安装槽中。
12.可选地,所述滑动件包括螺钉和套接在所述螺钉上的滑动柱,所述滑动柱与所述倾斜通槽的内壁抵接,所述螺钉远离所述倾斜通槽的一端连接所述镜头。
13.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投影仪,包括上述的投影仪调焦装置。
14.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套筒上设有通槽,所述调焦环上设有倾斜通槽,所述套筒套接在所述镜头上,所述调焦环套接在所述套筒上,所述滑动件的一端连接所述镜头,所述滑动件的另一端穿过所述通槽伸入所述倾斜通槽中;所述驱动件安装在所述安装座上,且所述驱动件用于带动所述调焦环在所述套筒上转动;具体地,所述驱动件带动所述调焦环转动
时,由于所述滑动件连接所述镜头,并且所述滑动件插入所述倾斜通槽中,从而所述滑动件将在所述倾斜通槽中滑动,进而带动所述镜头沿所述镜头的轴线方向移动(也即,带动所述镜头前后移动),起到了调节所述镜头的焦距的技术效果。本实用新型中,该投影仪调焦装置只需控制所述驱动件带动所述调焦环的转动圈数,即可实现投影仪的调焦功能,无需人工手动转动所述调焦环,从而提升了投影仪调焦的便捷性。并且,通过所述驱动件来实现所述镜头的调焦,提升了投影仪调焦的精度。
附图说明
15.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16.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投影仪调焦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17.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投影仪调焦装置的调焦环的结构示意图;
18.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投影仪调焦装置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19.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投影仪调焦装置的镜头的结构示意图。
20.说明书中的附图标记如下:
21.1、镜头;2、驱动件;21、电机;22、输出齿轮;3、调焦环;31、倾斜通槽;32、啮合齿;33、弧形通槽;34、连通槽;4、滑动件;5、安装座;51、套筒;511、通槽;512、定位柱。
具体实施方式
22.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23.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左”、“右”、“前”、“后”、“中部”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4.如图1和图2所示所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投影仪调焦装置,包括镜头1、驱动件2、调焦环3、滑动件4以及设有套筒51的安装座5;所述套筒51上设有通槽511,所述调焦环3上设有倾斜通槽31,所述套筒51套接在所述镜头1上,所述调焦环3套接在所述套筒51上,所述滑动件4的一端连接所述镜头1,所述滑动件4的另一端穿过所述通槽511伸入所述倾斜通槽31中;可以理解地,所述倾斜通槽31的轴心线投影在平行于所述调焦环3的轴线的平面上的直线,与所述调焦环3的轴线之间的夹角的取值范围为0~90度(例如:40度、60度、80度等);而所述镜头1的轴线、所述套筒51的轴线以及所述调焦环3的轴线重合。
25.所述驱动件2安装在所述安装座5上,且所述驱动件2用于带动所述调焦环3在所述套筒51上转动。可以理解地,所述驱动件2带动所述套筒51转动时,所述滑动件4将在所述倾斜通槽31中滑动,进而带动所述镜头1沿所述镜头1的轴线方向移动(也即,带动所述镜头1前后移动),起到了调节所述镜头1的焦距的技术效果
26.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套筒51上设有通槽511,所述调焦环3上设有倾斜通槽31,所述套筒51套接在所述镜头1上,所述调焦环3套接在所述套筒51上,所述滑动件4的一端连接所述镜头1,所述滑动件4的另一端穿过所述通槽511伸入所述倾斜通槽31中;所述驱动件2安
装在所述安装座5上,且所述驱动件2用于带动所述调焦环3在所述套筒51上转动;具体地,所述驱动件2带动所述调焦环3转动时,由于所述滑动件4连接所述镜头1,并且所述滑动件4插入所述倾斜通槽31中,从而所述滑动件4将在所述倾斜通槽31中滑动,进而带动所述镜头1沿所述镜头1的轴线方向移动(也即,带动所述镜头1前后移动),起到了调节所述镜头1的焦距的技术效果。本实用新型中,该投影仪调焦装置只需控制所述驱动件2带动所述调焦环3的转动圈数,即可实现投影仪的调焦功能,无需人工手动转动所述调焦环3,从而提升了投影仪调焦的便捷性。并且,通过所述驱动件2来实现所述镜头1的调焦,提升了投影仪调焦的精度。
27.在一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所述通槽511的中心线与所述套筒51的轴线平行。可以理解地,所述通槽511为长条形结构,且该通槽511沿所述套筒51的轴线方向布置在所述套筒51的外壁上。本实施例中,将所述通槽511设计为长条形通槽511,提升了所述滑动件4沿所述倾斜通槽31滑动的顺畅性,避免了所述滑动件4被所述通槽511和所述倾斜通槽31卡死的现象。
28.在一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驱动件2包括安装(通过螺钉连接等方式安装)在所述安装座5上的电机21和安装(套接、焊接等)在所述电机21输出轴上的输出齿轮22,所述调焦环3的外壁上设有与所述输出齿轮22适配的啮合齿32,所述啮合齿32与所述输出齿轮22啮合。作为优选,所述电机21为伺服电机。具体地,所述电机21通过相互啮合的所述输出齿轮22和所述啮合齿32带动所述调焦环3在所述套筒51上转动,从而带动所述滑动将4沿所述倾斜通槽31滑动,进而实现了所述镜头1的调焦作用。本实施例中,该投影仪调焦装置的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
29.在一实施例中,如图2和图3所示,所述套筒51上设有定位柱512,所述调焦环3上设有沿所述调焦环3径向分布的弧形通槽33,所述调焦环3通过伸入所述弧形通槽33的所述定位柱512套接在所述套筒51上。可以理解地,在所述驱动件2带动所述调焦环3在所述套筒51的外壁上转动时,所述定位柱512始终插入所述弧形通槽33中,从而避免了所述调焦环3从所述套筒51上掉落。
30.在一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套筒51上还设有连通所述弧形通槽33的连通槽34,所述连通槽34用于将所述定位柱512插接在所述弧形通槽33中。可以理解地,所述连通槽34远离所述镜头1的一端为开口结构,将所述调焦环3套接在所述套筒51上的过程中,所述定位柱512沿所述连通槽34移动至所述弧形通槽33中。本实施例中,所述连通槽34的设计,提高了该投影仪调焦装置安装的便捷性。
31.在一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投影仪调焦装置还包括与所述驱动件2通信连接的遥控器(图未示)。可以理解地,所述遥控器上设置有正转按钮和反转按钮,当用户按压所述正转按钮时,所述电机21将带动所述调焦环3正转,从而增大所述镜头1的焦距;当用户按压所述反转按钮时,所述电机21将带动所述调焦环3反转,从而减小所述镜头1的焦距。进一步地,所述驱动件2可以通过控制板与所述遥控器通信连接。本实施例中,所述遥控器的设计,进一步提高了用户调节投影仪焦距的便捷性。
32.在一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所述安装柱上还设有安装槽,所述驱动件2安装在所述安装槽中(也即,将所述电机21安装在所述安装槽中)。可以理解地,将所述驱动件2安装在所述安装槽中,提高了该投影仪调焦装置的紧凑性。
33.在一实施例中,如图1和图4所示,所述滑动件4包括螺钉和套接在所述螺钉上的滑动柱,所述滑动柱与所述倾斜通槽31的内壁抵接,所述螺钉远离所述倾斜通槽31的一端连接所述镜头1。可以理解地,所述镜头1的外壁上可以设置有螺纹孔,所述螺钉与所述螺纹孔螺纹连接。进一步地,所述滑动柱可以为橡胶结构,从而减小了所述滑动将与所述倾斜通槽31之间的摩擦力,从而延长了该投影仪调焦装置的使用寿命。进一步地,所述螺钉的设计,降低了该投影仪调焦装置的制造成本的同时,还便于该投影仪调焦装置的拆装。
34.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投影仪,包括上述的投影仪调焦装置。
35.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投影仪调焦装置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