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释放用于车辆安全带的安全带卷收器的力限制器(14)的执行机构(70),该执行机构包括壳体(72),该壳体能够被安装在安全带卷收器的框架(10)上并且具有容纳部(82),在该容纳部中设置有烟火技术致动器(80),其特征在于,在壳体(72)上安装有将致动器(80)锁定在容纳部(82)中的保持夹(90)。
此外,本发明涉及一种安全带卷收器,该安全带卷收器具有框架(10)、可旋转地支承在该框架中的安全带卷轴(12)、与该安全带卷轴(12)可脱开地连接的力限制器(14)以及上述类型的执行机构(70),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夹(90)支承在所述框架(10)上。
M·多贝尔 S·艾瑟勒 M·勒尔勒
TRW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德国阿尔夫多夫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释放用于车辆安全带的安全带卷收器的力限制器(14)的执行机构(70),该执行机构包括壳体(72),该壳体能够被安装在安全带卷收器的框架(10)上并且具有容纳部(82),在该容纳部中设置有烟火技术致动器(80),其特征在于,在壳体(72)上安装有将致动器(80)锁定在容纳部(82)中的保持夹(90)。
此外,本发明涉及一种安全带卷收器,该安全带卷收器具有框架(10)、可旋转地支承在该框架中的安全带卷轴(12)、与该安全带卷轴(12)可脱开地连接的力限制器(14)以及上述类型的执行机构(70),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夹(90)支承在所述框架(10)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