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力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变压器、防护装置及消防辅助模块。
背景技术:2.目前换流变压器的防护外壳大多都是封闭安装,在换流变压器失火后,消防人员要先破除换流变压器的封闭外壳,才能进行灭火操作。这样会导致火势进一步加剧,难以控制,存在巨大安全风险。同时,由于火情紧急,消防人员会采用暴力手段破除封闭外壳,封闭外壳必然受损严重,在火情之后不能重复使用,导致防护成本上升。
技术实现要素:3.基于此,有必要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便于消防灭火且可重复使用的变压器、防护装置及消防辅助模块。
4.一种消防辅助模块,包括遮盖部、安装框架和开关部,所述安装框架上开设有连通孔,所述连通孔贯穿所述安装框架的两侧分别形成有外开口和内开口,所述内开口用于朝向变压器,所述遮盖部连接于所述安装框架上,且所述遮盖部能够翻转地盖设于所述外开口处,所述遮盖部用于覆盖所述外开口;所述开关部设置于所述外开口处,所述开关部用于限制所述遮盖部相对于所述外开口翻转,所述开关部能够在高温环境中熔断,以解除对所述遮盖部的限制。
5.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消防辅助模块还包括连接部,所述连接部的一端连接在所述外开口处,所述连接部的另一端连接在所述遮盖部上,所述开关部设置于所述外开口处的上边沿,所述遮盖部的一侧边能够转动地连接于所述安装框架的下边沿,所述遮盖部的另一侧能够在重力作用下向远离所述安装框架的方向向下翻转。
6.在另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消防辅助模块还包括弹性部,所述弹性部的一端连接在所述外开口处,所述弹性部的另一端连接在所述遮盖部上,所述开关部设置于所述外开口处的一侧边沿,所述遮盖部的一侧边能够转动地连接于所述安装框架相对的另一侧边沿,所述弹性部能够推动所述遮盖部相对的另一侧沿远离所述安装框架的方向翻转。
7.进一步地,若所述消防辅助模块还包括连接部,所述连接部能够限制所述遮盖部相对于所述外开口所在平面的翻转角度范围为八十五度至九十五度;
8.在另一个实施例中,若所述消防辅助模块还包括弹性部,所述弹性部能够推动所述遮盖部相对于所述外开口所在平面的翻转角度范围为八十五度至九十五度。
9.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遮盖部朝向所述内开口的一侧面上开设有容置槽,所述容置槽用于放置吸音件。
1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消防辅助模块还包括消音盖板,所述消音盖板设置在所述容置槽内,用于盖设于所述吸音件上,所述消音盖板上开设有消音孔,所述消音孔与所述容置槽相连通。
11.具体地,所述消音孔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消音孔的总面积大于或等于所述消音盖板面积的23%。
12.一种防护装置,包括如上所述的消防辅助模块,所述消防辅助模块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消防辅助模块的安装框架能够相互拼接,且各个所述消防辅助模块的所述遮盖部在封闭状态下均位于同一平面上。
1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防护装置还包括支撑件,所述支撑件形成有安装腔,所述安装腔的数量为多个,每一所述消防辅助模块对应安装于一安装腔内,所述遮盖部能够翻转地连接于所述安装框架或所述支撑件上。
14.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遮盖部的一侧边上设置有翻转杆,所述支撑件上设置有翻转环,所述翻转杆穿设于所述翻转环内,并能够在翻转环内转动。
15.在另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遮盖部的一侧边上设置有翻转杆,所述外开口处设置有翻转环,所述翻转杆穿设于所述翻转环内,并能够在翻转环内转动。
16.一种变压器,包括变压器主体和防护结构,防护结构内形成有防护腔,且所述防护腔的至少一侧壁由如上所述的防护装置围成,所述变压器主体放置于所述防护腔内。
17.上述变压器、防护装置及消防辅助模块,将多个消防辅助模块相互拼接组装,以组成防护装置,再将多个防护装置组合围成防护腔,将变压器放置于防护腔内进行防护。遮盖部通过开关部连接在安装框架上,阻断了连通孔和外界环境的连通,实现防护装置的封闭状态。由于开关部会在高温环境中产生熔断,当防护装置内失火导致温度过高时,开关部产生熔断,使得安装框架失去对遮盖部的约束能力。遮盖部能够进行翻转,使得连通孔与外界环境相连接,解除防护装置的封闭状态,避免了消防人员采用暴力手段打开防护装置,便于消防人员进行灭火操作,提高了防护装置的消防便捷性和可靠性。同时,火情之后在安装框架上设置新的开关部,将遮盖部重新翻转盖设在外开口处,遮盖部通过新的开关部重新连接在安装框架上,使得防护装置重新恢复封闭状态,即可继续使用防护装置,实现对换流变压器的封闭防护状态。防护装置可重复使用,有效降低了防护装置的使用成本,提高了防护装置的恢复能力。
附图说明
18.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
19.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0.图1为一实施例中的防护装置处于封闭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21.图2为图1实施例中的防护装置处于翻转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22.图中各元件标记如下:
23.10、防护装置;100、消防辅助模块;110、遮盖部;111、挂钩;112、消音盖板;113、消音孔;120、安装框架;121、连通孔;122、密封部;130、开关部;140、连接部;150、翻转杆;160、翻转环;200、支撑件。
具体实施方式
24.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25.参阅图1和图2,一实施例中的变压器,包括变压器主体和包括变压器主体和防护结构,防护结构内形成有防护腔,且所述防护腔的至少一侧壁由防护装置10围成,所述变压器主体放置于所述防护腔内。所述防护装置10包括消防辅助模块100,所述消防辅助模块100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消防辅助模块100的安装框架120能够相互拼接,且各个所述消防辅助模块100的所述遮盖部110在封闭状态下均位于同一平面上。所述消防辅助模块100包括遮盖部110、安装框架120和开关部130,所述安装框架120上开设有连通孔121,所述连通孔121贯穿所述安装框架120的两侧分别形成有外开口和内开口,所述内开口用于朝向变压器,所述遮盖部110连接于所述安装框架120上,且所述遮盖部110能够翻转地盖设于所述外开口处,所述遮盖部110用于覆盖所述外开口;所述开关部130设置于所述外开口处,所述开关部130用于限制所述遮盖部110相对于所述外开口翻转,所述开关部130能够在高温环境中熔断,以解除对所述遮盖部110的限制。
26.目前大多数换流变压器设置于防护外壳内,当换流变压器失火后,只能依靠防护外壳内的灭火系统进行灭火,但是由于自带的灭火系统能够持续的时间有限,如果灭火系统消耗殆尽以后,任然无法完全灭火,就需要外部的消防设备进行灭火。但换流变压器的防护外壳大多都是封闭安装,在换流变压器失火后,消防人员要先破除换流变压器的封闭外壳,才能进行灭火操作。这样会导致火势进一步加剧,难以控制,存在巨大安全风险。同时,由于火情紧急,消防人员会采用暴力手段破除封闭外壳,封闭外壳必然受损严重,在火情之后不能重复使用,导致防护成本上升。例如,常见的防护外壳由支撑架和隔音板组成,支撑骨架为钢结构,隔音板通过螺栓固定在支撑骨架上,使得整个防护外壳可以呈现封闭状态。在后期需要对换流变压器进行消防灭火操作时,就需要先将螺栓拆下,才能解除防护外壳的封闭状态,对防护外壳的内部进行灭火,无疑提高了灭火难度。
27.而在本实施例中可以将多个消防辅助模块100相互拼接组装,以组成防护装置10,再将多个防护装置10组合围成防护腔,将变压器放置于防护腔内进行防护。遮盖部110通过开关部130连接在安装框架120上,阻断了连通孔121和外界环境的连通,实现防护装置10的封闭状态(如图1所示状态)。由于开关部130会在高温环境中产生熔断,当防护装置10内失火导致温度过高时,开关部130产生熔断,使得安装框架120失去对遮盖部110的约束能力。遮盖部110能够进行翻转,使得连通孔121与外界环境相连接,解除防护装置10的封闭状态(如图2所示状态),避免了消防人员采用暴力手段打开防护装置10,便于消防人员进行灭火操作,提高了防护装置10的消防便捷性和可靠性。同时,火情之后在安装框架120上设置新的开关部130,将遮盖部110重新翻转盖设在外开口处,遮盖部110通过新的开关部130重新连接在安装框架120上,使得防护装置10重新恢复封闭状态,即可继续使用防护装置10,实现对换流变压器的封闭防护状态。防护装置10可重复使用,有效降低了防护装置10的使用成本,提高了防护装置10的恢复能力。
28.进一步地,所述开关部130能够拆卸地设置于所述外开口处。例如,所述开关部130可以通过螺纹连接或胶水粘接等方式能够拆卸地设置于所述外开口处。只有便于开关部130能够拆卸地设置在外开口处即可。开关部130能够拆卸地设置于外开口处,便于火情之后在安装框架120的外开口上设置新的开关部130,便于消防辅助模块100的重复使用,进而降低了消防辅助模块100的使用成本。
29.本实施例中所提到的高温状态为开关部130附近火焰温度高于200℃时的状态。在其他实施例中也可以根据实际消防要求需要,对开关部130的温度阈值进行调整。
3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所述消防辅助模块100还包括连接部140,所述连接部140的一端连接在所述外开口处,所述连接部140的另一端连接在所述遮盖部110上,所述开关部130设置于所述外开口处的上边沿,所述遮盖部110的一侧边能够转动地连接于所述安装框架120的下边沿,所述遮盖部110的另一侧能够在重力作用下向远离所述安装框架120的方向向下翻转。将开关部130设置在外开口处的上边沿,当开关部130解除对遮盖部110的限制时,遮盖部110能够在重力作用下进行翻转。而连接部140能够限制遮盖部110的翻转角度,避免遮盖部110过量翻转,遮挡了相邻消防辅助模块100的外开口。同时,连接部140也能够保证遮盖部110在翻转过程中不会从安装框架120上脱落,增加了消防辅助模块100的结构稳定性和可靠性,也便于在消防救援后,能够重新使用遮盖部110,降低了消防辅助模块100的使用成本。
31.在另一实施例中,所述消防辅助模块100还包括弹性部,所述弹性部的一端连接在所述外开口处,所述弹性部的另一端连接在所述遮盖部110上,所述开关部130设置于所述外开口处的一侧边沿,所述遮盖部110的一侧边能够转动地连接于所述安装框架120相对的另一侧边沿,所述弹性部能够推动所述遮盖部110相对的另一侧沿远离所述安装框架120的方向翻转。开关部130设置于外开口处的一侧边沿,遮盖部110采用侧向翻转的打开方式,而开关部130在解除对遮盖部110的限制时,弹性件能够使遮盖部110自动翻转,提高了消防辅助模块100的消防便捷性。同时,弹性部也能够具有一定的连接作用,增加了消防辅助模块100的结构稳定性和可靠性。
32.具体地,所述消防辅助模块100还包括弹性部,所述弹性部的一端连接在所述外开口处,所述弹性部的另一端连接在所述遮盖部110上,所述开关部130设置于所述外开口处的下边沿,所述遮盖部110的一侧连接于所述安装框架120的上边沿,所述弹性部能够推动所述遮盖部110的另一侧沿着重力方向的反方向以远离所述安装框架120的趋势进行翻转。开关部130设置于外开口处的下边沿,在开关部130解除对遮盖部110的限制时,弹性部能够将遮盖部110向上翻转,使得消防辅助模块100具有了自动开启的功能,提高了消防辅助模块100的消防便捷性。同时,弹性部也能够具有一定的连接作用,保证盖部在翻转过程中不会从安装框架120上脱落,增加了消防辅助模块100的结构稳定性和可靠性。
33.进一步地,若所述消防辅助模块100还包括连接部140,所述连接部140能够限制所述遮盖部110相对于所述外开口所在平面的翻转角度范围为八十五度至九十五度。若所述消防辅助模块100还包括弹性部,所述弹性部能够推动所述遮盖部110相对于所述外开口所在平面的翻转角度范围为八十五度至九十五度。当遮盖部110的翻转角度为八十五度至九十五度时,能够保证外开口较少的被遮盖部110遮挡,便于进行外部消防操作。所述弹性部或所述连接部140能够限制所述遮盖部110相对于所述外开口处的翻转角度范围为其他角
度,只要能够便于消防灭火即可。
34.参阅图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弹性部或所述连接部140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弹性部或所述连接部140分别连接于所述遮盖部110上相对的两侧。由于两个弹性部或连接部140连接在遮盖部110相对的两侧,因此在遮盖部110翻转时,两个弹性部或连接部140能够更好地保证遮盖部110平稳地进行翻转。
35.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开关部130上开设有开关孔,所述遮盖部110上设置有挂钩111,所述挂钩111能够卡设于所述开关孔内。在封闭状态下,遮盖部110通过挂钩111卡设在开关孔内。而在高温状态下时,开关部130熔断,开关孔接触对挂钩111的限制,使得遮盖部110能够进行翻转。开关孔和挂钩111的连接方式,能够保证消防辅助模块100的功能稳定性。
36.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遮盖部110朝向所述内开口的一侧面上开设有容置槽,所述容置槽用于放置吸音件。吸音件通常为吸音棉或者吸音板等具有吸音功能的材料。在遮盖部110内填充吸音材料,使得遮盖部110在具有封闭功能的同时还具有隔音的功能,提高了消防辅助模块100的实用性。
37.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消防辅助模块100还包括消音盖板112,所述消音盖板112设置在所述容置槽内,用于盖设于所述吸音件上,所述消音盖板112上开设有消音孔113,所述消音孔113与所述容置槽相连通。消音孔113能够将噪音进行分散,提高吸音材料的吸音效果。
38.具体地,所述消音孔113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消音孔113的总面积大于或等于所述消音盖板112面积的23%。当消音孔113的总面积大于或等于消音盖板112面积的23%时,能够保证遮盖部110具有较好的隔音效果。
39.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外开口处环绕设置有密封部122,所述密封部122能够抵接于所述容置槽的内壁上。由于密封部122能够抵接于容置槽的内壁上,使得噪音能够更好地被限制在容置槽内,提高了遮盖部110的隔音效果。
40.参阅图1和图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防护装置10还包括支撑件200,所述支撑件200形成有安装腔,所述安装腔的数量为多个,每一所述消防辅助模块100对应安装于一安装腔内,所述遮盖部110能够翻转地连接于所述安装框架120或所述支撑件200上。多个消防辅助模块100通过支撑件200围成的多个安装腔组合成防护装置10。支撑件200能够保证多个消防辅助模块100之间的结构稳定性,提高防护装置10的可靠性。
41.参阅图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遮盖部110的一侧边上设置有翻转杆150,所述支撑件200上设置有翻转环160,所述翻转杆150穿设于所述翻转环160内,并能够在翻转环160内转动。或者,所述遮盖部的一侧边上设置有翻转环,所述支撑件上设置有翻转杆,所述翻转杆穿设于所述翻转环内,并能够在翻转环内转动。在遮盖部110上设置有翻转杆150,在支撑件200上设置翻转环160,使遮盖部110能够翻转地连接在支撑件200上。翻转杆150和翻转环160能够保证遮盖部110在翻转时的稳定性,提高防护装置10的结构稳定性。
42.在另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遮盖部的一侧边上设置有翻转杆,所述支撑件上开设有翻转孔,所述翻转杆穿设于所述翻转孔内,并能够在翻转孔内转动。或者,所述遮盖部的一侧边上开设有翻转孔,所述支撑杆上设置有翻转杆,所述翻转杆穿设于所述翻转孔内,并能够在翻转孔内转动。只要能够便于遮盖部进行翻转即可。
43.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遮盖部的一侧边上设置有翻转杆,所述外开口处设置有翻转环,所述翻转杆穿设于所述翻转环内,并能够在翻转环内转动。或者所述遮盖部的一侧边上设置有翻转环,所述外开口处设置有翻转杆,所述翻转杆穿设于所述翻转环内,并能够在翻转环内转动。由于设置了翻转杆150和翻转环,能够保证遮盖部110在翻转时不会发生水平位移,继而保证遮盖部110在翻转时的稳定性,提高消防辅助模块100的结构稳定性。
44.上述实施例中的所述翻转杆150与所述翻转环160或所述翻转孔进行配合,也能够防止遮盖部110在翻转时发生脱落,对遮盖部110起到一定的限位稳固作用,使得遮盖部110在火情结束后依然具有稳定的翻转功能,进而让消防辅助模块100能够重复使用,降低了消防辅助模块100的使用成本。
45.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防护腔的侧壁均由所述防护装置围成。防护装置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防护装置围绕所述变压器主体四周进行设置。将防护装置设置在变压器主体的四周,便于吸收变压器主体发出的噪音。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变压器为换流变压器。防护装置也可以用于其他变压器。
46.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47.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48.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49.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50.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上”、“下”、“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51.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
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52.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