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理货梯的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多功能的理货梯。
背景技术:2.在货物装卸中,按货运票据对货物进行点数、计量、清理残缺、分票、分标志和现场签证、办理交接手续等工作的总称,分为公证性理货和交接性理货,前者是理货部门应车(船)方申请,代车(船)方办理理货工作,理货部门只提供签证,证明货物交接实际情况,并不负担货物溢缺、残缺责任。
3.在对高处位置的货物进行理货的时候需要理货梯进行辅助,现有的理货梯,在进行清理残缺或者上货的时候,需要人工将货物进行传递,工作效率低,且安装性不好,以及儿童在进行玩耍的时候,容易在理货梯上进行攀爬,在高处进行玩耍,容易出现意外。
技术实现要素:4.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是提供一种多功能的理货梯,具有结构简单、便于传递货物、高稳定性的优点。
5.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一种多功能的理货梯,包括主架,所述主架上设置有不同设置高度的踏板,所述踏板与所述主架之间转动连接,且所述踏板与所述主架之间固定设置有旋转锁定机构,所述旋转锁定机构用于使所述踏板旋转并对旋转角度进行锁定。
6.优选地,所述旋转锁定机构包括第一电机、旋转轴、旋转齿轮,所述第一电机的转轴与所述旋转轴之间固定连接,所述旋转齿轮固定设置于所述踏板的一侧,且所述旋转轴与所述旋转齿轮相对应处形成有与所述旋转齿轮啮合的外螺纹,所述旋转轴旋转带动所述旋转齿轮转动。
7.优选地,所述主架上固定设置有置物架,所述置物架与主架之间固定设置有升降组件,所述升降组件用于将所述置物架上升或下降。
8.优选地,所述升降组件包括第二电机、螺纹轴,导向件,所述第二电机固定设置于所述主架的底部,所述第二电机的转轴与所述螺纹轴固定连接,且所述螺纹轴贯穿于所述置物架设置,且所述螺纹轴与所述置物架螺纹配合,所述导向件固定设置于所述主架与置物架之间,用于使所述置物沿其高度方向上升或下降。
9.优选地,所述导向件包括导向杆、导向槽,所述导向槽开设于所述主架的侧面,且所述导向槽与所述螺纹轴之间平行设置,所述导向杆的一端位于所述导向槽内,另一端与所述置物架固定连接,所述第二电机驱动所述螺纹轴转动时,所述置物架沿所述导向槽设置方向进行上升或下降。
10.优选地,所述主架的底部固定设置有滚动体。
11.优选地,所述主架的底部固定设置有锁定件,所述锁定件伸缩使所述滚动体与地面分离或抵触。
12.优选地,所述主架远离所述踏板的一侧固定设置有扶手。
13.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包括以下至少一种有益技术效果:
14.1、本实用新型中,通过使踏板与主架之间采用转动连接,并且在踏板与主架之间固定设置旋转锁定机构,通过旋转锁定机构对踏板的旋转角度进行锁定,当踏板旋转至首尾相连呈平面时,利于理货梯顶部的货物滑落,也可以通过平面状态的踏板将货物从理货梯的底部向顶部推移,相较于搬运,更加省力,而且还可以避免儿童在进行玩耍的时候,在理货梯上进行攀爬。
15.2、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在主架上固定设置置物架,通过第二电机驱动置物架的上升或下降,实现将理货梯底部的货物传递至理货梯的顶部,省时省力,避免人力的输出,当然,还可以将顶部的货物通过置物架进行传递,避免易碎物的破损,工作效率更高。
16.3、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在主架的底部设置锁定件和滚动体,便于理货梯在使用过程中的灵活移动,避免人为的进行搬运理货梯,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并且,通过锁定件能够使滚动体与底面分离,并且对主架进行支撑作用,防止理货梯意外移动,
附图说明
17.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18.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表示固定杆与踏板之间设置关系的结构示意图;
19.图3为图2中a部分的放大示意图。
20.附图标记:1、主架;11、基座;12、支撑杆;13、固定杆;2、踏板;3、旋转锁定机构;31、第一电机;32、旋转轴;321、外螺纹;33、旋转齿轮;331、固定轴;4、置物架;5、升降组件;51、第二电机;52、螺纹轴;53、导向杆;54、导向槽;6、滚动体;7、锁定件;71、伸缩杆;72、支撑盘;8、扶手。
具体实施方式
21.为使本技术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技术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所描述的本技术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无需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22.除非另作定义,此处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技术所属领域内具有一般技能的人士所理解的通常意义。本技术专利申请说明书以及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一个”或者“一”等类似词语,不表示数量限制,而是表示存在至少一个。
23.在本技术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描述中,术语“上”、“下”、“水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技术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单元必须具有特定的方向、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制。
24.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25.图1-图3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多功能的理货梯的一种具体实施例,其包括主架1,主架1上设置有不同设置高度的踏板2,其中,主架1包括基座11、支撑杆12、两个相互平行的固定杆13,支撑杆12固定设置于基座11的顶部,两个固定杆13倾斜设置于基座11的顶部,其一
端与基座11固定连接,另一端与支撑杆12远离基座11的一端固定连接,踏板2的数量为若干个,踏板2设置于连个相互平行的固定杆13之间。
26.本实施例中,踏板2与固定杆13之间转动连接,通过踏板2与固定杆13之间转动,当需要对理货梯顶部的货物进行传递时,使踏板2与基座11之间的倾斜角度与固定杆13与基座11之间的倾斜角度一致,即多个踏板2之间首尾相连形成一平面,促使理货梯顶部货物沿踏板2表面滑落,避免人为搬运,省时省力。
27.具体的,踏板2与主架1之间固定设置有旋转锁定机构3,通过旋转锁定机构3对踏板2的旋转方向和旋转角度进行控制,以实现上述功能。
28.其中,旋转锁定机构3包括第一电机31、旋转轴32、旋转齿轮33,第一电机31固定设置于所述固定杆13的一端,旋转轴32沿固定杆13的长度方向设置,且旋转轴32的一端与第一电机31的转轴固定连接,另一端与固定杆13之间转动连接,旋转齿轮33固定设置于踏板2的一侧,本实施例中,旋转齿轮33与踏板2之间通过设置固定轴331进行固定连接,固定轴331的一端与踏板2侧面固定连接,另一端贯穿于旋转齿轮33且与旋转齿轮33之间固定连接,并且,旋转轴32与旋转齿轮33相对应处形成有与旋转齿轮33啮合的外螺纹321,以实现,当第一电机31驱动旋转轴32进行正反转时,旋转轴32带动旋转齿轮33正反转,以使踏板2进行旋转,使多个踏板2之间形成阶梯状或平面状,便于工作人员的登梯以及货物的传递。
29.本实施例中,基座11的顶部固定设置有置物架4,置物架4与支撑杆12之间固定设置有升降组件5,升降组件5用于将置物架4上升或下降,通过升降组件5,使置物架4能够对货物进行传递,省时省力,当然还可以与踏板2的平面状态相结合,以实现高效率的对货物进行传递。
30.其中,升降组件5包括第二电机51、螺纹轴52,导向杆53、导向槽54,第二电机51固定设置于基座11的顶部,螺纹轴52沿支撑杆12的高度方向设置,且螺纹轴52的一端与第二电机51的转轴固定连接,第二电机51转动带动螺纹轴52进行同步转动,螺纹轴52的另一端贯穿置物架4设置,并且,螺纹轴52与置物架4之间螺纹配合,导向槽54开设在于相对的两个支撑杆12的相对侧,导向杆53的数量为两个,且分别设置于螺纹轴52的两侧,导向杆53的一端设置于导向槽54内,另一端与置物架4固定连接,导向杆53能够沿导向槽54的设置方向进行滑移,第二电机51驱动螺纹轴52进行正反转时,通过置物架4与螺纹轴52之间螺纹配合,并配合导向杆53与导向槽54之间的导向作用,促使置物架4沿导向槽54的设置方向进行滑移,即,使置物架4沿其高度方向进行上升或下降,从而实现对货物从理货梯的底部运输至其顶部,避免人为去搬运货物,省时省力。
31.本实施例中,基座11的底部固定设置有滚动体6,滚动体6的数量为4个,且分别固定设置于基座11的四个顶角处,使基座11在行进过程中更加稳定,本实施例中滚动体6采用万向轮,使整个理货梯在移动时更加灵活,并且,还可以采用具有自锁结构的万向轮,能够使万向轮抱死,避免万向轮滚动,影响理货梯的正常使用。
32.为了更进一步的提高理货梯稳定性,因此,基座11的底部固定设置有锁定件7,通过锁定件7一方面使滚动体6与地面分离或抵触、另一方面用于支撑整个理货梯,使整个理货梯更稳定,其中,锁定件7包括伸缩杆71、支撑盘72,所述伸缩杆71的一端与基座11固定连接,另一端与支撑盘72固定连接,当需要使滚动体6与底面分离或抵触时,通过使伸缩杆71伸长或收缩,结构简单,便于操作,并且,支撑盘72可以很好的对地面之间进行抵触固定。
33.本实施例中,伸缩件的数量为四个,且分别设置于基座11的四条边处,通过同时控制四个伸缩件,以实现同步支撑盘72同步与底面抵触,以提高理货梯的稳定性。
34.本实施例中,支撑杆12远离踏板2的一侧固定设置有扶手8,扶手8的数量为两个,且分别固定设置于两个不同的支撑杆12上,通过扶手8可以很方便的移动理货梯,并且,当需要人为扶理货梯时,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时,可通过双手握持两个扶手8,能够最大程度保证理货梯顶部人员的安全,当然,为了在扶理货梯的同时,不能影响置物架4的正常工作,因此,本实施例中,扶手8凸出于置物架4设置,使置物架4在使用过程中,也能够同时使用扶手8。
35.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实施例均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依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故:凡依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形状、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均应涵盖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