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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砂轮转运车的制作方法

时间:2022-01-26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一种砂轮转运车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转运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砂轮转运车。


背景技术:

2.砂轮又称固结磨具,砂轮是由结合剂将普通磨料固结成一定形状(多数为圆形,中央有通孔),并具有一定强度的固结磨具。其一般由磨料、结合剂和气孔构成,这三部分常称为固结磨具的三要素。按照结合剂的不同分类,常见的有陶瓷(结合剂)砂轮、树脂(结合剂)砂轮、橡胶(结合剂)砂轮。砂轮是磨具中用量最大、使用面最广的一种,使用时高速旋转,可对金属或非金属工件的外圆、内圆、平面和各种型面等进行粗磨、半精磨和精磨以及开槽和切断等。
3.砂轮生产转运过程中需要将不同型号的砂轮进行转运,因为砂轮多为圆形,转运过程中多成叠堆放,现有的砂轮生产过程中没有专门的砂轮转运车进行砂轮的专用运输,而工人多采用简单的拉运方式将砂轮移位,工人在搬运或取用时往往人工一摞一摞搬运,效率低,也容易造成砂轮的碰撞损坏,还容易砸伤工人。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根据现有砂轮转运不便的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5.一种砂轮转运车,包括车体和与所述车体配合的置物架,所述车体包括水平布置的框架、转动安装在所述框架底部的若干万向轮、置于框架上部一侧的支撑板以及设置在框架与支撑板之间的转动抬升机构,所述转动抬升机构包括转动设置在框架远离支撑板的边框上部的驱动部、转动设置在框架内的传动部以及固定安装在框架相向两边框上部的两限位部,所述传动部与驱动部转动相连,所述支撑板位于传动部的转动轨迹上,两所述限位部位于与驱动部所在边框相邻的两边框上且位于传动部转动轨迹上,所述置物架下部设有用于穿入框架、支撑板以及万向轮的空间;
6.装配时,支撑板穿入置物架并与之相抵,操作驱动部带动传动部转动,使支撑板转动抬升以将置物架撑起。
7.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使用时,先将砂轮放置在置物架上,推动驱动部使得框架、支撑板以及万向轮穿入置物架下部的空间内,使得支撑板与置物架相抵,随后操作驱动部转动,带动传动部转动,从而带动支撑板转动抬升,将置物架撑起,同时通过限位部限制传动部的转动角度,保证置物架脱离地面,随后拉动驱动部带动置物架及其上的砂轮进行转运,转运到指定位置后,反向操作驱动部转动,带动传动部反向转动,使得支撑板转动下降,从而将置物架重新放置在地面上,随后拉动驱动部使得框架、支撑板以及万向轮与置物架脱离;操作简单方便,转运砂轮便捷,降低了人工搬运的不便,而且置物架可以脱离车体单独使用,使得车体不被占用,能够继续进行转运工作,提高了转运效率。
8.优选地,所述传动部包括两传动件,两所述传动件平行转动设置在所述框架内,两
传动件与所述驱动部所在的框架边框平行,两传动件均与支撑板底部转动相连,其中靠近驱动部的传动件通过第一连接杆与驱动部转动相连。
9.优选地,每一传动件均包括沿水平方向平行布置的两转动杆,两所述转动杆的两端之间均通过第二连接杆转动相连,两转动杆与所述框架内壁转动相连,远离驱动部的转动杆的两端均通过连接块与所述支撑板的底部转动相连,与支撑板底部转动相连的两转动杆中靠近驱动部的一个与所述第一连接杆的一端转动相连,两所述限位部一一对应位于靠近驱动部的传动件中两第二连接杆的转动轨迹上。
10.优选地,所述驱动部包括t型拉杆,所述t型拉杆的竖直段的自由端与所述框架远离支撑板的边框上部转动相连,所述第一连接杆远离转动杆的一端与t型拉杆的竖直段转动相连。
11.优选地,所述限位部包括固定安装在框架相向两边框上部的两挡杆,两所述挡杆一一对应位于靠近驱动部的传动件中两第二连接杆的转动轨迹上。
12.优选地,所述置物架包括水平布置的置物板以及固定安装在所述置物板底部的若干支腿,置物板的水平截面为矩形,所述支腿有四个且一一对应设置在置物板四角处,且相邻两支腿之间的距离大于所述框架的宽度。
13.优选地,所述置物板上部沿竖直方向均布有若干限位柱,若干所述限位柱用于将所述砂轮套在其上。
14.本实用新型的其它优点、目标和特征将部分通过下面的说明体现,部分还将通过对本实用新型的研究和实践而为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理解。
附图说明
15.图1为本实用新型未使用状态下的正视图。
16.图2为图1使用状态下的正视图。
17.图3为图1中车体的俯视图。
18.图4为图3中a-a方向的剖视图。
19.图中标号依次为:1、框架;11、挡杆;2、t型拉杆;3、第一连接杆;4、第二连接杆;41、转动杆;5、支撑板;51、连接块;6、万向轮;7、置物板;8、支腿;9、限位柱。
具体实施方式
20.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作用更加清楚及易于了解,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阐述:
21.如图1-4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砂轮转运车,包括车体和与所述车体配合的置物架,所述车体包括水平布置的框架1、转动安装在所述框架1底部的若干万向轮6、置于框架1上部一侧的支撑板5以及设置在框架1与支撑板5之间的转动抬升机构,所述转动抬升机构包括转动设置在框架1远离支撑板5的边框上部的驱动部、转动设置在框架1内的传动部以及固定安装在框架1相向两边框上部的两限位部,所述传动部与驱动部转动相连,所述支撑板5位于传动部的转动轨迹上,两所述限位部位于与驱动部所在边框相邻的两边框上且位于传动部转动轨迹上,所述置物架下部设有用于穿入框架1、支撑板5以及万向轮6的空间;装配时,支撑板5穿入置物架并与之相抵,操作驱动部带动传动部转动,使支
撑板5转动抬升以将置物架撑起。
22.使用时,先将砂轮放置在置物架上,推动驱动部使得框架1、支撑板5以及万向轮6穿入置物架下部的空间内,使得支撑板5与置物架相抵,随后操作驱动部转动,带动传动部转动,从而带动支撑板5转动抬升,将置物架撑起,同时通过限位部限制传动部的转动角度,保证置物架脱离地面,随后拉动驱动部带动置物架及其上的砂轮进行转运,转运到指定位置后,反向操作驱动部转动,带动传动部反向转动,使得支撑板5转动下降,从而将置物架重新放置在地面上,随后拉动驱动部使得框架1、支撑板5以及万向轮6与置物架脱离;操作简单方便,转运砂轮便捷,降低了人工搬运的不便,而且置物架可以脱离车体单独使用,使得车体不被占用,能够继续进行转运工作,提高了转运效率。
23.如图3-4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实施例,所述一种砂轮转运车,对其包括的传动部以及驱动部进一步优化,所述传动部包括两传动件,两所述传动件平行转动设置在所述框架1内,两传动件与所述驱动部所在的框架1边框平行,两传动件均与支撑板5底部转动相连,其中靠近驱动部的传动件通过第一连接杆3与驱动部转动相连;每一传动件均包括沿水平方向平行布置的两转动杆41,两所述转动杆41的两端之间均通过第二连接杆4转动相连,两转动杆41与所述框架1内壁转动相连,远离驱动部的转动杆41的两端均通过连接块51与所述支撑板5的底部转动相连,与支撑板5底部转动相连的两转动杆41中靠近驱动部的一个与所述第一连接杆3的一端转动相连,两所述限位部一一对应位于靠近驱动部的传动件中两第二连接杆4的转动轨迹上;所述驱动部包括t型拉杆2,所述t型拉杆2的竖直段的自由端与所述框架1远离支撑板5的边框上部转动相连,所述第一连接杆3远离转动杆41的一端与t型拉杆2的竖直段转动相连。
24.需要转运砂轮时,推动t型拉杆2将框架1、支撑板5以及万向轮6穿入置物架下部的空间内,随后操作t型拉杆2转动,通过第一连接杆3带动转动杆41转动,从而将支撑板5转动抬升,将置物架撑起,并通过限位部限制第二连接杆4的转动范围,保证转运时置物架始终与地面脱离,然后拉动t型杆带动万向轮6运动进行转移;转运到指定位置后,反向转动t型拉杆2,使得第一连接杆3带动转动杆41反向转动,将支撑板5转动降下,将置物架置于地面上,随后拉动t型拉杆2将支撑板5拉出置物架即可。
25.如图2-3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实施例,所述一种砂轮转运车,对其包括的限位部进一步优化,所述限位部包括固定安装在框架1相向两边框上部的两挡杆11,两所述挡杆11一一对应位于靠近驱动部的传动件中两第二连接杆4的转动轨迹上;通过挡杆11来限制第二连接杆4的转动范围,保证置物架在转运过程中始终与地面脱离。
26.如图1-3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实施例,所述一种砂轮转运车,所述置物架包括水平布置的置物板7以及固定安装在所述置物板7底部的若干支腿8,置物板7的水平截面为矩形,所述支腿8有四个且一一对应设置在置物板7四角处,且相邻两支腿8之间的距离大于所述框架1的宽度;并且优选地,所述置物板7上部沿竖直方向均布有若干限位柱9,若干所述限位柱9用于将所述砂轮套在其上;在转运时,将支撑板5穿入两支腿8之间,并与置物板7底部相抵,然后进行转动抬升;将砂轮套在限位柱9上,可以防止在转运过程中从置物架上掉下,砸到工作人员,而且限位柱9还可以设置成不同的直径,便于对不同型号的砂轮进行转运。
27.本实用新型的使用原理为: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先将待转运的砂轮套在若干限位
柱9上,然后推动t型拉杆2将支撑板5送入两支腿8之间,并与置物板7底部相抵,随后操作t型拉杆2转动,通过第一连接杆3带动转动杆41转动,从而将支撑板5转动抬升,将置物板7撑起,并通过挡杆11来限制第二连接杆4的转动范围,保证置物架在转运过程中始终与地面脱离,然后拉动t型杆带动万向轮6运动进行转移;转运到位后,反向转动t型拉杆2,使得第一连接杆3带动转动杆41反向转动,将支撑板5转动降下,将支腿8重新置于地面上,随后拉动t型拉杆2将支撑板5拉出置物架即可。
28.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