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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船舶进坞落墩定位装置的制作方法

时间:2022-02-06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一种船舶进坞落墩定位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船舶进坞落墩定位装置,属于船舶制造维修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2.船舶在起浮后因维修、保养需要重新进坞时,为了保证船舶落在正确的坞墩上,需要对船舶在船坞内的纵向、横向位置进行定位。目前在船坞内对船舶定位时,通常在船坞两侧采用四根钢丝绳通过卷扬机对船舶进行拖拉调整,在调整过程中难以对船艏或船艉进行的横向或纵向位置进行限制,很容易出现某个方向的调整幅度过大或过小的问题,导致船舶位置调整速度慢,操作麻烦。而且,在矫正船舶位置的过程中船舶容易向坞墙碰撞,导致船舶外板损伤。
3.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内容属于发明人的技术认知范畴,并不必然构成现有技术。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种船舶进坞落墩定位装置,可将船舶在船坞内的位置快速调整好,操作简单,提高了船舶进坞落墩定位的效率。
5.本实用新型通过采取以下技术方案实现上述目的:
6.一种船舶进坞落墩定位装置,包括:
7.牵引设备,所述牵引设备设置在艏坞墙一侧的地面上,所述牵引设备位于船坞的中轴线上;
8.活接缆绳,所述活接缆绳的两端用于与船舶的前端两侧连接,所述活接缆绳上套装有拉环,所述拉环与所述牵引设备连接,所述牵引设备牵引所述拉环沿船坞的中轴线移动;
9.两根定位带缆,两根定位带缆的第一端分别用于与船舶的后端两侧连接,两根定位带缆的长度相同;
10.两个小车,两个小车分别沿着两条导轨移动,两条导轨分别设置在两个侧坞墙的顶部并沿船坞的轴线方向延伸,两个小车分别与两根定位带缆的第二端连接;
11.两个限位机构,两个限位机构分别设置在所述导轨上,用于限制两个小车的移动行程。
12.可选的,所述导轨包括:
13.滑槽,所述滑槽由底壁、顶壁以及两个侧壁围成,所述顶壁上开设有滑道,所述小车滑动设置在所述滑槽内;
14.底座,所述底座固定在所述滑槽的底部,所述底座的宽度大于所述滑槽的宽度。
15.可选的,所述小车包括两个车轮,所述两个车轮共用一根轮轴,所述轮轴的顶部设置有连接耳,所述连接耳穿出所述滑道并与定位带缆的第二端连接。
16.可选的,所述限位机构包括插杆,所述滑槽的两个侧壁上相对开设有插孔,所述插杆穿过所述插孔。
17.可选的,所述牵引设备包括:
18.座架,所述座架上设置有导向轴,所述导向轴垂直于船坞的中轴线;
19.绞车,所述绞车上缠绕有动力缆绳,所述动力缆绳绕过导向轴后与活接缆绳上的拉环可拆卸连接。
20.可选的,所述船舶进坞落墩定位装置还包括设置在两个侧坞墙墙壁上的防撞机构,所述防撞机构包括沿船坞的轴线方向间隔设置的滚轮,所述滚轮的轮轴竖直设置。
21.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包括但不限于:
2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船舶进坞落墩定位装置,在牵引船舶进坞过程中,活接缆绳的两端受船舶前端两侧牵拉,两侧受力在拉环处合成形成受力三角形,以便于被牵引设备牵拉。船舶的前端两侧同时被活接缆绳牵拉,使船舶两侧受力一致,防止在牵引过程船舶出现较大偏斜,能够避免船舶与两个侧坞墙摩擦。船舶的后端受定位带缆的限制不能再向前移动后,船舶的前端在活接缆绳的牵引下逐渐摆正,将船舶在船坞内的位置快速调整好,操作简单,提高了船舶进坞落墩定位的效率。
附图说明
23.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技术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本技术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技术,并不构成对本技术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24.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船舶进坞落墩定位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25.图2为牵引设备及活接缆绳的结构示意图;
26.图3为导轨及小车的结构示意图;
27.图4为导轨及插杆的结构示意图;
28.图中,1、艏坞墙;2、侧坞墙;3、船舶;100、牵引设备;110、座架;120、绞车;121、动力缆绳;130、导向轴;200、活接缆绳;210、拉环;300、定位带缆;410、小车;411、车轮;412、轮轴;413、连接耳;420、导轨;421、滑槽;422、底座;500、插杆;600、滚轮。
具体实施方式
29.为能清楚说明本方案的技术特点,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并结合其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阐述。
30.需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其他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他方式来实施。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31.如图1及图2中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船舶进坞落墩定位装置,包括牵引设备100、活接缆绳200、定位带缆300、小车410等结构。为了方便描述,现定义船坞与陆地连接的一侧为艏侧,与海洋连通的一侧为艉侧,船坞包括艏坞墙1和两个侧坞墙2。
32.具体的,牵引设备100设置在艏坞墙1一侧的地面上,牵引设备100位于船坞的中轴线上。活接缆绳200上套装有拉环210,拉环210与牵引设备100连接,牵引设备100牵引拉环210沿船坞的中轴线移动。
33.在两个侧坞墙2的顶部分别设置一条导轨420,导轨420沿船坞的轴线方向延伸,两个小车410分别沿着两条导轨420移动。
34.船舶进坞时,将活接缆绳200的两端分别与船舶3的前端两侧连接,将两根定位带缆300的第一端分别与船舶3的后端两侧连接,两根定位带缆300的第二端分别与两个小车410连接。牵引设备100拽动拉环210将牵引船舶3向艏坞墙1方向移动,而船舶3的后端两侧分别通过定位带缆300与两个侧坞墙2上的小车410连接。在牵引船舶3移动过程中,活接缆绳200的两端受船舶前端两侧牵拉,两侧受力在拉环210处合成形成受力三角形,以便于被牵引设备100牵拉。船舶的前端两侧同时被活接缆绳200牵拉,使船舶两侧受力一致,防止在牵引过程船舶出现较大偏斜,避免船舶与两个侧坞墙2摩擦。
35.在两个导轨420上分别设置有限位机构,用于限制两个小车410的移动行程。当小车410移动到限位机构位置时,受限位机构的阻挡小车410将不能继续前进,而船舶在牵引设备100的牵引下将继续向前移动,使定位带缆300逐渐拉紧。船舶的后端受定位带缆300的限制不能再向前移动,船舶的前端在活接缆绳200的牵引下逐渐摆正,将船舶的位置快速调整好。在船舶前端逐渐摆正的过程中,拉环210也逐渐向活接缆绳200的中部移动,最终处于活接缆绳200的中间位置,
36.实际操作时,根据船舶的尺寸计算好活接缆绳200、定位带缆300的长度,两根定位带缆300的长度相同,当两根定位带缆300被拉紧时船舶移动到指定位置,船舶位于与船坞的中轴线上,然后停止牵引设备100即可。
37.定位带缆300在拉紧过程中,小车410受力过大,为了防止小车410从导轨420上脱出以及防止导轨420变形,如图3及图4中所示,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导轨420包括滑槽421和底座422。滑槽421由底壁、顶壁以及两个侧壁围成,顶壁上开设有滑道,小车410滑动设置在滑槽421内。底座422固定在滑槽421的底部,底座422的宽度大于滑槽421的宽度。施工时,可将底座422通过螺栓固定在侧坞墙2顶部,也可将底座422及滑槽421的下半部分浇注在混凝土中,保证导轨420的强度。
38.当定位带缆300随着船舶被逐渐拉紧时,小车410将沿着导轨420移动。因此,在其中一具体实施方式中,小车410包括两个车轮411,两个车轮411共用一根轮轴412,轮轴412的顶部设置有连接耳413,连接耳413穿出滑道并与定位带缆300的第二端连接。定位带缆300在拉紧过程中将向上提拉轮轴412,使两个车轮411与滑槽421的顶壁滚动接触,减少移动阻力。
39.在其中一具体实施方式中,限位机构包括插杆500,滑槽421的两个侧壁上相对开设有插孔,将插杆500穿过插孔时可将小车410限止在插杆500的后侧,将插杆500拔出后小车410可继续移动。实际应用时,根据定位带缆300拉紧时的位置计算小车410的停止位置,进而计算插孔在滑槽421上的位置。
40.在其中一具体实施方式中,牵引设备100包括座架110和绞车120,座架110上设置有导向轴130,导向轴130垂直于船坞的中轴线。绞车120上缠绕有动力缆绳121,动力缆绳121绕过导向轴130后与活接缆绳200上的拉环210可拆卸连接,绞车120牵引动力缆绳121的过程中将带动船舶移动。
41.在船舶行进过程中偶尔会向两个侧坞墙2撞击,为了避免船舶外板因撞击产生刮擦损伤,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在两个侧坞墙2墙壁上还设置有防撞机构,防撞机构包括沿船坞的轴线方向间隔设置的滚轮600,滚轮600的轮轴竖直设置。船舶撞击到滚轮600上时与滚轮600形成滚动接触,减小对船舶的损伤。
42.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43.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还可以是通信;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44.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不能作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所做出的任何替代改进或变换均落在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45.本实用新型未详述之处,均为本技术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