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通海井,尤其涉及一种用于通海井的操作扳手。
背景技术:2.通海井是指安装于船舱底部,深入海内,获取海中的各种数据、者采集各类型资源或观测海内的具体情况,一般安装在科考船上,用于科考船综合数据的获取。
3.目前的通海井存在着以下的问题:由于通海井经常需要测量不同类型的数据,因此通海井底部的测量设备需要进行进行更换,而通海井往往结构非常复杂,更换测量设备后,通海井内的工作室容易与筒体产生相对松动,为了便于从船舱控制通海井底部的工作室,需要一种能够控制转轴旋转的扳手,现有的扳手无法达到这一效果,因而需要进行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4.鉴于目前通海井存在的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通海井的操作扳手,能够通过旋转板手控制转轴旋转,进而控制工作室限位的效果。
5.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6.一种用于通海井的操作扳手,所述通海井包括起重机,所述起重机安装在船舱底部;筒体,所述筒体吊在所述起重机的起重端;围板,套设在筒体顶部;顶盖与底盖,分别设置在筒体的顶部与底部;导轨与转轴机构,所述导轨与转轴机构设置在筒体内;以及工作平台顶板,所述工作平台顶板设置于导轨与转轴机构上,所述工作平台顶板与筒体、底盖围设成工作腔,所述工作腔内用于安装检测设备,所述顶盖与围板通过压紧装置相连,所述导轨和转轴机构包括设置在筒体内壁的导轨、设置在导轨上的限位眼板、设置在限位眼板上的转轴孔、设置在转轴孔内的转轴、设置在工作平台顶板上的止动槽和设置在转轴底部的止动块,所述止动块在转轴转动后可卡入止动槽内,所述通海井还包括用于控制转轴旋转的转轴操作扳手,所述转轴操作扳手包括套管、设置在套管一端的套管头、设置在套管另一端的套筒、设置在套筒内的手柄、设置在手柄两端的限位板和设置在套管上的船用小链,所述船用小链用于限位转轴操作扳手,所述套管头与旋转端头相互配合。
7.依照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压紧装置包括设置在筒体顶部的压紧器支座、设置在压紧器支座上的压紧板、设置在压紧板上的压紧孔和设置顶盖上的压紧块和设置在压紧块上的第二压紧孔,所述压紧块与压紧板通过压紧装置相连。
8.依照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导轨与转轴机构包括三根导轨和三根转轴,均布在筒体内侧,所述转轴通过限位眼板安装在导轨上。
9.依照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起重机采用电动单梁起重机。
10.依照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转轴上还设置有止动舌,所述止动舌的宽度宽于转轴与导轨之间的距离。
11.依照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导轨的顶部铰接在筒体内壁,所述转轴的顶部
设置有旋转端头。
12.依照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顶盖包括风雨盖、设置在风雨盖中部的工作盖安装口和设置在风雨盖中部的工作盖,所述工作盖包括圆形框架、设置在圆形框架顶部的上安装板、设置在圆形框架底部的下安装板、连接上安装板与风雨盖以及下安装板与风雨盖的螺栓、设置在上安装板上的填充孔和设置在圆形框架与工作盖安装口之间的密封填充橡胶。
13.依照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风雨盖上设置有起吊锁具,所述起吊锁具至少设置有三个,所述起吊锁具均布在风雨盖顶部的边沿,所述起吊锁具通过钢丝绳与起重机的起重端相连。
14.本实用新型实施的优点:
15.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通海井的操作扳手,所述通海井包括起重机,所述起重机安装在船舱底部;筒体,所述筒体吊在所述起重机的起重端;围板,套设在筒体顶部;顶盖与底盖,分别设置在筒体的顶部与底部;导轨与转轴机构,所述导轨与转轴机构设置在筒体内;以及工作平台顶板,所述工作平台顶板设置于导轨与转轴机构上,所述工作平台顶板与筒体、底盖围设成工作腔,所述工作腔内用于安装检测设备,所述顶盖与围板通过压紧装置相连,所述导轨和转轴机构包括设置在筒体内壁的导轨、设置在导轨上的限位眼板、设置在限位眼板上的转轴孔、设置在转轴孔内的转轴、设置在工作平台顶板上的止动槽和设置在转轴底部的止动块,所述止动块在转轴转动后可卡入止动槽内,所述通海井还包括用于控制转轴旋转的转轴操作扳手,所述转轴操作扳手包括套管、设置在套管一端的套管头、设置在套管另一端的套筒、设置在套筒内的手柄、设置在手柄两端的限位板和设置在套管上的船用小链,所述船用小链用于限位转轴操作扳手,所述套管头与旋转端头相互配合。能够通过旋转板手控制转轴旋转,进而控制工作室限位的效果。
附图说明
16.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7.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用于通海井的结构示意图;
18.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用于通海井导轨底部的结构示意图;
19.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用于通海井的操作扳手的结构示意图;
20.图4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导轨与转轴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21.图5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导轨的结构示意图;
22.图6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筒体顶部的结构示意图;
23.图7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转轴操作扳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4.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
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5.如图1
‑
7所示,一种用于科考船的通海井,所述用于科考船的通海井包括筒体,起重机1,所述起重机1安装在船舱底部;顶盖2,设置在筒体1的顶部;导轨与转轴机构,所述导轨与转轴机构设置在筒体 1内;以及底座平台7,所述底座平台7设置于导轨与转轴机构上,所述底座平台7与顶盖2均吊设在起重机1的起重端上,所述检测设备安装与底座平台7上,所述顶盖2与筒体顶部3通过压紧装置相连,所述导轨5
‑
1和转轴5
‑
2机构包括设置在筒体4内壁的导轨5
‑
1、设置在导轨5
‑
1上的限位眼板5
‑
3、设置在限位眼板5
‑
3上的转轴5
‑
2孔、设置在转轴5
‑
2孔内的转轴5
‑
2、设置在工作平台顶板6上的止动槽和设置在转轴5
‑
2底部的止动块5
‑
5,所述止动块5
‑
5在转轴5
‑
2转动后可卡入止动槽内,所述通海井还包括用于控制转轴5
‑
2旋转的转轴5
‑
2操作扳手,所述转轴5
‑
2操作扳手包括套管10
‑
3、设置在套管10
‑
3一端的套管头10
‑
2、设置在套管10
‑
3另一端的套筒10
‑
6、设置在套筒10
‑
6 内的手柄10
‑
4、设置在手柄10
‑
4两端的限位板10
‑
5和设置在套管 10
‑
3上的船用小链10
‑
1,所述船用小链10
‑
3用于限位转轴操作扳手,所述套管10
‑
3头与旋转端头相互配合。
26.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压紧装置包括设置在围板3上的压紧器支座 8
‑
3、设置在压紧器支座8
‑
3上的压紧板8
‑
4、设置在压紧板8
‑
4上的压紧孔8
‑
2和设置顶盖2上的压紧块8
‑
1和设置在压紧块8
‑
1上的第二压紧孔,所述压紧块8
‑
1与压紧板8
‑
4通过压紧装置相连。
27.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导轨与转轴机构5包括三根导轨5
‑
1和三根转轴5
‑
2,均布在筒体4内侧,所述转轴5
‑
2通过限位眼板5
‑
3安装在导轨5
‑
1上。
28.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起重机1采用电动单梁起重机1。
29.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转轴5
‑
2上还设置有止动舌5
‑
4,所述止动舌 5
‑
4的宽度宽于转轴5
‑
2与导轨5
‑
1之间的距离。
30.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导轨5
‑
1的顶部铰接在筒体4内壁,所述转轴 5
‑
2的顶部设置有旋转端头。
31.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顶盖2包括风雨盖1
‑
1、设置在风雨盖1
‑
1中部的工作盖1
‑
2安装口和设置在风雨盖1
‑
1中部的工作盖1
‑
2,所述工作盖1
‑
2包括圆形框架1
‑2‑
1、设置在圆形框架1
‑2‑
1顶部的上安装板 1
‑2‑
2、设置在圆形框架1
‑2‑
1底部的下安装板1
‑2‑
3、连接上安装板 1
‑2‑
2与风雨盖1
‑
1以及下安装板1
‑2‑
3与风雨盖1
‑
1的螺栓、设置在上安装板1
‑2‑
2上的填充孔和设置在圆形框架1
‑2‑
1与工作盖1
‑
2安装口之间的密封填充橡胶1
‑2‑
4。
32.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风雨盖1
‑
1上设置有起吊锁具9,所述起吊锁具9至少设置有三个,所述起吊锁具9均布在风雨盖1
‑
1顶部的边沿,所述起吊锁具9通过钢丝绳与起重机1的起重端相连。
33.在实际使用中,安装好工作室内的各种检测设备后,先不封闭顶盖,通过转动转轴,使得转轴底部的止动块卡入止动槽,从而稳定工作腔与筒体的整体连接,达到预定效果。
34.本实用新型实施的优点:
35.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通海井的操作扳手,所述通海井包括起重机,所述起重机安装在船舱底部;筒体,所述筒体吊在所述起重机的起重端;围板,套设在筒体顶部;顶盖与底盖,分别设置在筒体的顶部与底部;导轨与转轴机构,所述导轨与转轴机构设置在筒
体内;以及工作平台顶板,所述工作平台顶板设置于导轨与转轴机构上,所述工作平台顶板与筒体、底盖围设成工作腔,所述工作腔内用于安装检测设备,所述顶盖与围板通过压紧装置相连,所述导轨和转轴机构包括设置在筒体内壁的导轨、设置在导轨上的限位眼板、设置在限位眼板上的转轴孔、设置在转轴孔内的转轴、设置在工作平台顶板上的止动槽和设置在转轴底部的止动块,所述止动块在转轴转动后可卡入止动槽内。能够简化通海井内检测设备的变更,稳定通海井工作腔与筒体的整体连接的效果。
36.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领域技术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公开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