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饰品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首饰及其托架。
背景技术:2.现有技术中的路路通,是在镶嵌有主石的金属托上设置一个通孔,绳子穿过通孔即可进行佩戴。为了方便适配各种粗细的绳子,金属托上的孔径通常会设计的比较大,这样细绳子能穿过,粗一些的绳子也能穿过。但是,这样就存在一个问题:偏细的绳子穿过后,路路通容易滑动和翻转。
3.究其原因,为了降低镶嵌开支、控制镶嵌成本,金属托通常是做成空心结构或者仅有一圈底足,而主石这一侧则较厚、较重,整个成品的重心偏向主石这一侧。
4.这样的路路通成品,做吊坠进行佩戴的时候,主石这一面也容易在重力等作用下自动翻转至朝向佩戴者身体;作为珠串或链类饰品使用时,也因为重心偏向一侧而容易翻转,这些均难以达到预期的装饰效果,给佩戴者带来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5.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旨在解决上面描述的问题。具体地,本实用新型提供能够便于佩戴、并避免偏转的首饰及其托架。
6.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一方面,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托架,所述托架包括托体和盖体,所述托体与所述盖体可拆卸连接;所述托体的第一面与所述盖体之间设置有至少一条贯通的凹槽;所述托体的第二面设置有镶嵌部。
7.其中,所述托体的第一端与所述盖体的第一端铰接,所述托体的第二端与所述盖体的第二端卡接。
8.其中,所述托体的第二端有卡头,所述盖体的第二端设置有卡槽或卡环;或者,所述盖体的第二端设置有卡头,所述托体的第二端设置有卡槽或卡环;所述卡头与所述卡槽或卡环卡接。
9.其中,所述托体的边缘与所述盖体的边缘卡接。
10.其中,所述托体和/或所述盖体为实心的。
11.其中,托体和/或所述盖体,至少其中之一呈杯状或碗装结构。
12.其中,所述托体包括托底和托壁,所述托底与所述托壁围合形成所述杯状或碗装结构,所述托壁上设置有第一凹槽。
13.其中,所述盖体包括盖顶和盖壁,所述盖顶和所述盖壁围合成碗装结构,所述盖壁上设置有第二凹槽。
14.其中,所述盖顶为镂空结构。
15.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首饰,所述首饰包括如上所述的托架,还包括嵌在所述镶嵌部的主石。
16.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托架通过采用分体式结构,可以以扣合的方式穿到珠串或者吊
链等之上,方便了首饰的佩戴。用户不需要重新穿珠串或者吊链,直接打开托体和盖体,然后将托架或者首饰扣到珠串的串绳或者吊链的链子等之上就可以了,非常的方便快捷,大幅度降低了使用难度。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通过在托架或首饰的凹槽内放置填充物,可以有效固定串绳或吊链等与首饰之间的相对位置,避免首饰在串绳或吊链上随意滑动,首饰的重心也不会过于偏向主石一侧,避免了首饰在重力等作用下发生偏转,进一步保证了佩戴效果。
17.参照附图来阅读对于示例性实施例的以下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他特性特征和优点将变得清晰。
附图说明
18.并入到说明书中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的附图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且与描述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这些附图中,类似的附图标记用于表示类似的要素。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9.图1示例性地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托架的结构示意图;
20.图2示例性地示出了托体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21.图3示例性地示出了盖体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2.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技术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任意组合。
23.本方案是将镶嵌主石的托架设计为分体式结构,通过在可拆卸连接的托体与盖体之间设置贯通的凹槽来夹在串绳或吊链等之上,非常高效地方便了首饰的佩戴。进一步的,为防止首饰在重力等作用下随意滑动,通过可拆卸的连接结构在串绳或吊链等放入该凹槽时,在凹槽内放置填充物,来增加串绳或吊链等与首饰托架之间的摩擦力,保证了串绳或吊链等与首饰之间的相对位置不会随意变动。也使得首饰的重心相比先有技术,更加靠近串绳或吊链,避免因首饰的重心过于偏向主石一侧而发生首饰容易转动的情况,保证佩戴后的装饰效果。
24.下面结合附图,对根据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首饰及其托架进行详细描述。
25.图1示出了本方案的托架的一种具体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参照图1所示,该托架1包括托体11和盖体12,其中,托体11与盖体12可拆卸连接;托体11的第一面与盖体12之间设置有至少一条贯通的凹槽13;托体11的第二面设置有镶嵌部14,用以镶嵌主石2。
26.利用托体11与盖体12之间的可拆卸连接,可以顺利地将佩戴首饰的串绳或吊链穿过该凹槽13,或者,可以直接将托架或者首饰直接扣在珠串的串绳或者吊链的链子上,非常简单、高效地方便了首饰的穿串和搭配。在一些实施例中,只在托体11的第一面或者盖体12
朝向托体11的一面设置凹槽。在另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在托体11的第一面和盖体12朝向托体11的一面上分别设置一个凹槽13,当托体11与盖体12合并后,两个凹槽13合并为一贯通的通孔。其中,凹槽13的数量和形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设置。
27.示例性地,托体11与盖体12之间的可拆卸连接结构可以是卡接、旋转连接(例如螺纹连接)、铰接与卡件的组合连接结构、平行转动连接与卡接相结合等任一可实现的可拆卸连接结构。
28.在一些实施例中,托体11的第一端与盖体12的第一端铰接,托体11的第二端与盖体12的第二端卡接。
29.在可选的实施例中,托体11的第二端有卡头,盖体12的第二端设置有卡槽(图中未示出)或卡环(图中未示出)。或者,盖体12的第二端设置有卡头15,托体11的第二端设置有卡槽或卡环。利用卡头15与卡槽或卡环卡接,以完成托体11与盖体12之间的卡接。
30.在图1所示的实施例中,盖体12的第一端与托体11的第一端铰接设置,在盖体12的第二端设置有凸出的卡头15,在托体11的第二端、对应于卡头15的位置设置有卡槽(图中未示出)。
31.在实际应用中,将卡头15与卡槽相脱离,即可将托体11与盖体12之间进行“打开”操作,然后将串绳或吊链穿过凹槽13或者放入该凹槽13中后,将托体11与盖体12绕其相互铰接的第一端转动、合并,将卡头15与卡槽卡接,完成穿绳或链的动作。
32.现有技术中,串绳只能从路路通等首饰的孔中穿过,因此在穿珠串,或者穿吊链时,只能是将穿珠串的串绳,或者吊链的链子,穿过珠串散珠、吊链配件、以及首饰的孔,这样才能将路路通等首饰,跟珠串散珠或者吊链配件等搭配在一起。对于之前已经穿好的珠串,或者已经搭配好的吊链等,只能将珠串的串绳剪断,或者吊链拆散,才能将首饰穿到珠串或者吊链中,不仅效率低下,还需要用户具备一定的串绳搭配等能力,具有一定的应用难度。
33.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对于之前已经穿好的珠串,不需要重新剪断或者拆开,直接将打开的托体和盖体扣合在珠串的绳子上即可,非常的简单方便。对于吊链等,也是一样的,不需要拆开之前已经穿搭好的吊链等成品,只需要将打开的托体和盖体扣合在珠串的绳子上即可,非常的简单方便,大幅度降低了用户的使用难度。
34.对于两头有直径较大的环等的链子,现有技术中路路通等首饰上孔的直径,小于链子两头的环的直径,或者链子头上的部件无法穿过路路通等的孔时,路路通等首饰就无法穿到链子上。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因为不需要将链子的头从凹槽中穿过,而是直接将托架或者首饰扣合在链子上,也使得首饰或者托架能够搭配在这种链子上,扩大了路路通等首饰的应用范围,克服了现有技术中链子头上有直径较大的环,或者有尺寸较大的部件而无法穿入首饰上的孔的不足。
35.在一些实施例中,托体11与盖体12之间也可以不设置铰接结构,例如,托体11的边缘与盖体12的边缘卡接。示例性地,可以在盖体12的周向设置至少两个卡头,对应的,在托体11的周向、对应卡头的位置设置对应数量的卡环或卡槽或卡扣等结构,或者,在托体11的周向设置一环形卡槽,从而实现托体11与盖体12的卡接。
36.在利用串绳等佩戴本实用新型的首饰时,凹槽13内设置填充物,用以限制串绳或吊链在凹槽13内的位置,进而限制托架1及其上的主石在串绳或吊链上的位置,从而保证首
饰佩戴后的位置相对稳定,避免首饰在串绳或吊链上滑动,也避免了首饰在串绳或吊链上旋转而影响佩戴效果。
37.在一些实施例中,托体11和/或盖体12,至少其中之一呈杯状或碗装结构。如图2及图3所示的实施例,是托体11呈杯状,盖体12呈碗装,在使用时,二者各自的开口部分朝向对方。托体11和盖体12扣在一起时,二者围合形成有空腔。如此,在用串绳或吊链穿过本实用新型的首饰时,托体11和盖体12形成的空腔内设置填充物,将串绳或吊链紧紧地压住,通过增加串绳或吊链等与托架之间的摩擦力,保证了串绳或吊链等与托架之间的相对位置不会随意变动,进而避免了首饰沿着串绳或吊链随意滑动。
38.进一步地,托架,或者托架以及其中的填充物这个整体的密度,接近托架上所镶嵌的主石的密度,或者大于主石的密度,这样一来,相比现有技术,在托架上镶嵌主石之后,整个首饰的重心会从现有技术中过于偏向主石这一侧,而移动到靠近托架这一侧,或者整个首饰的重心就位于托架这一部分,避免因为重心过于偏向主石而容易翻转的不足。
39.在另一些实施例中,托体11和/或盖体12是实心的。通常,在首饰镶嵌时,一般会选用金、银或者铂金这样的贵金属。这些贵金属的密度大于宝石或者玉石的密度,因此,在托架上镶嵌主石之后,整个首饰的重心会较大幅度地移动到靠近托架这一侧,或者就位于托架这一部分,避免因为重心过于偏向主石而容易翻转的不足。
40.图2示出了本方案的托体11的一种具体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参照图2所示,在本实施例中,托体11包括托底111和托壁112,托底111与托壁112围合形成杯状结构,托壁112上设置有第一凹槽131。
41.图3则示出了盖体12的一种具体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在本实施例中,盖体12包括盖顶121和盖壁122,盖顶121和盖壁122围合成碗装结构,盖壁122上设置有第二凹槽132。
42.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可以将图2所示的托体11与图3所示的盖体12进行组合,形成托架。当此托体11与盖体12合体后,第一凹槽131与第二凹槽132形成可供串绳或吊链等穿过的孔。
43.在一些的实施例中,可以根据用户的使用需求,将盖顶121设置为镂空结构。例如,可以是镂空花纹、镂空图形、镂空的汉字、数字或字母等。一方面可以提高托架及首饰的美感,增加了首饰的个性化,另一方面,还能降低镶嵌材料的成本。
44.在一些实施例中,托体11与盖体12均为金属材质,例如,可以选用贵金属材质,也可以根据用户群的不同或者用户的需求而选用其它非金属材质。
45.相适应于上述首饰支架1,本方案还提供了一种首饰,如图1所示,该首饰包括以上内容所述的托架1,还包括嵌设在托体11的镶嵌部14内的主石2。
46.上面描述的内容可以单独地或者以各种方式组合起来实施,而这些变型方式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47.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物品或者设
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48.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仅仅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