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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能刷圆底烧瓶的软毛刷子的制作方法

时间:2022-02-18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一种能刷圆底烧瓶的软毛刷子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实验室清洗器具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能刷圆底烧瓶的软毛刷子。


背景技术:

2.圆底烧瓶是一种颈部细、底部呈球状的透明玻璃烧瓶,它是化学实验中常用的加热与反应容器。由于圆底烧瓶本身结构限制,颈部细长而狭窄,底部较大,使得底部内壁的清洁十分费力。现有的清洗刷一般都是条形结构,不容易实现全方位的清洗。


技术实现要素:

3.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种能刷圆底烧瓶的软毛刷子,能够实现全方位清洗,清洗效率高,清洗效果好。
4.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5.一种能刷圆底烧瓶的软毛刷子,包括导向套、拉杆、固定机构、刷毛、支撑杆、上连杆、弧形弹性杆、第二弹簧、第二顶环;
6.所述拉杆贯穿插设在导向套内,且拉杆的长度大于导向套的长度,插设在导向套内的拉杆上套设有第二弹簧,第二弹簧下方的拉杆上固定设有用于托住第二弹簧的第二顶环,第二弹簧为拉杆提供回复力;所述导向套上设有用于固定拉杆的固定机构;
7.所述上连杆为偶数个且均匀铰接在导向套的下端,所述支撑杆一端铰接在拉杆的下端,另一端与上连杆铰接;所述弧形弹性杆的两端分别与2个上连杆铰接,所述导向套的外侧壁上、上连杆、弧形弹性杆均设有刷毛。
8.进一步,所述固定机构包括固定杆和第一弹簧;所述导向套的侧壁上设有插孔,固定杆插设在插孔内,且插设在导向套内的固定杆上套设有第一弹簧,第一弹簧用于为固定杆提供回复力;所述拉杆的侧壁上设有用于插设固定杆的固定孔。
9.进一步,插设在导向套内的固定杆上还固定设有第一顶环,第一弹簧的端部抵在第一顶环上。
10.进一步,所述插孔的外部罩设有外壳,第一弹簧的一端抵在第一顶环上,另一端抵在外壳上;所述固定杆的端部穿出外壳。
11.进一步,所述弧形弹性杆与上连杆之间还铰接有中连杆,中连杆上也设有刷毛。
12.进一步,所述拉杆的下部设有凹槽,所述支撑杆铰接在凹槽内。
13.进一步,所述上连杆为4个,所述弧形弹性杆为2个,且2个弧形弹性杆相互交叉呈十字型。
14.进一步,所述导向套的内侧壁设有用于容纳第二弹簧的容纳槽。
15.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能刷圆底烧瓶的软毛刷子具有以下优势:
16.(1)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能刷圆底烧瓶的软毛刷子的上连杆铰接在导向套的下端,支撑杆一端铰接在拉杆的下端,另一端与上连杆铰接,弧形弹性杆的两端分别与2个上连杆
铰接。当向下推拉杆,支撑杆会将与其相铰接的上连杆支起,与上连杆连接的是具有弹性的弧形弹性杆,随着上连杆被支起,弧形弹性杆会被撑开,得到曲率小的弧形,此时被撑开的弧形弹性杆上刷毛会与圆底烧瓶的内壁相贴合,更适合对圆底烧瓶进行洗刷。当向上拉拉杆,支撑杆会收起,同时带动上连杆被收回,进而使得弧形弹性杆的两端相对压缩,得到曲率大的弧形,即上连杆和弧形弹性杆被收回,以便于将该软毛刷子取出。插设在导向套内的拉杆上套设有第二弹簧,第二弹簧能够为提拉拉杆上升提供弹力,使得拉杆能够自动回收,当拉杆被推下时,可以通过固定机构对其进行固定。
17.(2)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固定机构包括固定杆和第一弹簧,拉杆的侧壁上设有用于插设固定杆的固定孔,当拉杆下推至所需位置,将固定杆插在相应的固定孔内即可,第一弹簧则可以保持固定杆插设在固定孔内而不脱出。
18.(3)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弧形弹性杆与上连杆之间还铰接有中连杆,弧形弹性杆与上连杆的铰接点处可能会造成洗刷盲点,在其铰接处额外连接一个中连杆,可以有效避免这一缺陷。
附图说明
19.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20.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能刷圆底烧瓶的软毛刷子的结构示意图;
21.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a处局部放大图;
22.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能刷圆底烧瓶的软毛刷子的截面图;
23.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b处局部放大图;
24.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上连杆、中连杆、弧形弹性杆的连接结构图;
25.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固定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26.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能刷圆底烧瓶的软毛刷子的展开状态图。
27.附图标记说明:
[0028]1‑
导向套;2

拉杆;3

固定机构;4

刷毛;5

支撑杆;6

上连杆;7

中连杆;8

弧形弹性杆;9

固定杆;10

第一顶环;11

第一弹簧;12

固定孔;13

容纳槽;14

第二弹簧;15

第二顶环;16

凹槽;17

外壳。
具体实施方式
[0029]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0030]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
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0031]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32]
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0033]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能刷圆底烧瓶的软毛刷子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a处局部放大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能刷圆底烧瓶的软毛刷子的截面图;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b处局部放大图;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上连杆、中连杆、弧形弹性杆的连接结构图。
[0034]
如图1

5所示,一种能刷圆底烧瓶的软毛刷子,包括导向套1、拉杆2、固定机构3、刷毛4、支撑杆5、上连杆6、弧形弹性杆8、第二弹簧14、第二顶环15;
[0035]
所述拉杆2贯穿插设在导向套1内,且拉杆2的长度大于导向套1的长度,插设在导向套1内的拉杆2上套设有第二弹簧14,第二弹簧14下方的拉杆2上固定设有用于托住第二弹簧14的第二顶环15,第二弹簧14为拉杆2提供回复力;所述导向套1上设有用于固定拉杆2的固定机构3;
[0036]
所述上连杆6为偶数个且均匀铰接在导向套1的下端,所述支撑杆5一端铰接在拉杆2的下端,另一端与上连杆6铰接;所述弧形弹性杆8的两端分别与2个上连杆6铰接,所述导向套1的外侧壁上、上连杆6、弧形弹性杆8均设有刷毛4。
[0037]
本实施例所述的能刷圆底烧瓶的软毛刷子的上连杆6铰接在导向套1的下端,支撑杆5一端铰接在拉杆2的下端,另一端与上连杆6铰接,弧形弹性杆8的两端分别与2个上连杆6铰接。当向下推拉杆2,支撑杆5会将与其相铰接的上连杆6支起,与上连杆6连接的是具有弹性可弯曲的弧形弹性杆8,随着上连杆6被支起,弧形弹性杆8会被撑开,得到曲率小的弧形,此时被撑开的弧形弹性杆上刷毛会与圆底烧瓶的内壁相贴合,更适合对圆底烧瓶进行洗刷,其展开状态如图7所示。当向上拉拉杆2,支撑杆5会收起,同时带动上连杆6被收回,进而使得弧形弹性杆8的两端相对压缩,得到曲率大的弧形,即上连杆6和弧形弹性杆8被收回,以便于将该软毛刷子取出。插设在导向套1内的拉杆2上套设有第二弹簧14,第二弹簧14能够为提拉拉杆2上升提供弹力,使得拉杆能够自动回收,当拉杆2被推下时,可以通过固定机构对其进行固定,其收回状态如图1所示。
[0038]
示例性的,如图6所示,所述固定机构3包括固定杆9和第一弹簧11;所述导向套1的侧壁上设有插孔,固定杆9插设在插孔内,且插设在导向套1内的固定杆9上套设有第一弹簧11,第一弹簧11用于为固定杆9提供回复力;所述拉杆2的侧壁上设有用于插设固定杆9的固定孔12。
[0039]
具体的,插设在导向套1内的固定杆9上还固定设有第一顶环10,第一弹簧11的端部抵在第一顶环10上。
[0040]
具体的,所述插孔的外部罩设有外壳17,第一弹簧11的一端抵在第一顶环10上,另一端抵在外壳17上;所述固定杆9的端部穿出外壳17。
[0041]
固定机构3包括固定杆9和第一弹簧11,拉杆2的侧壁上设有用于插设固定杆9的固定孔12,当拉杆2下推至所需位置,将固定杆9插在相应的固定孔12内即可,第一弹簧11则可以保持固定杆插设在固定孔内而不脱出。
[0042]
示例性的,所述弧形弹性杆8与上连杆6之间还铰接有中连杆7,中连杆7上也设有刷毛4。弧形弹性杆8与上连杆6的铰接点处可能会造成洗刷盲点,在其铰接处额外连接一个中连杆7,可以有效避免这一缺陷。
[0043]
示例性的,所述拉杆2的下部设有凹槽16,所述支撑杆5铰接在凹槽16内。
[0044]
示例性的,所述上连杆6为4个,所述弧形弹性杆8为2个,且2个弧形弹性杆8相互交叉呈十字型。
[0045]
示例性的,所述导向套1的内侧壁设有用于容纳第二弹簧14的容纳槽13。
[0046]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