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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基座底盘、吊管装置和挖掘装置的制作方法

时间:2022-02-05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一种基座底盘、吊管装置和挖掘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工程机械基座底盘技术领域,具体涉及适用于吊管装置或挖掘装置的基座底盘


背景技术:

2.吊管机作为管道施工的重要设备,在施工过程中主要是用于管道的下沟、对口、摆管等作业,在是施工作业过程中需要具备带载行走的能力,因此行走系统要求能够满足高负荷行走。
3.目前国内吊管机均采用以推土机的底盘为基座底盘的技术改装,整体行走操作等以推土机为基础,仅适用于管道施工相关作业,作业工况应用范围较为单一,使用成本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现有技术的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适用于吊管装置或挖掘装置的基座底盘;该适用于吊管装置或挖掘装置的基座底盘在推土机底盘的基础上重新设计,令本装置不仅可以用于吊管机,还能用于挖掘机,扩大适用范围,适应更多的作业工况,降低使用成本。
5.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适用于吊管装置或挖掘装置的基座底盘,包括推土机底盘,所述推土机底盘上设置有动力机构,动力机构连接有转轴,转轴连接有回转支承,回转支承连接有整车上装,整车上装的一端设置有可拆卸连接吊管机本体或者挖掘机本体的连接机构,整车上装的另一端可拆卸连接有配重块。
6.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中,上述动力机构包括液压马达,液压马达的输出端与转轴连接。
7.通过上述设计,本方案可更便于为整车上装提供转动动力,动力机构包括电动机、液压泵和液压马达,电动机为液压泵提供动力,液压泵向液压马达泵入液压油,液压马达将液压泵提供的液体压力能转变为其输出轴的机械能。
8.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中,上述连接机构包括设置在整车上装的支臂连接孔和油缸连接孔。
9.通过上述设计,本方案可更便于安装吊管机本体或者挖掘机本体。
10.一种吊管装置,包括吊管机本体,所述吊管机本体安装所述的基座底盘上,所述吊管机本体包括支臂、吊杆和吊钩;所述支臂上设置有吊管机连接孔、卷扬机构和吊管机举升油缸,吊管机连接孔与支臂连接孔铰接,吊管机举升油缸与油缸连接孔铰接;所述吊杆与推土机底盘铰接。
11.通过上述设计,本方案可更便于安装吊管机本体。
12.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中,上述吊杆的顶部设置有吊杆滑轮和吊钩板,吊钩板与吊钩铰接,所述卷扬机构包括吊杆卷扬机和吊钩卷扬机,吊杆卷扬机的钢丝绳与吊杆滑轮
连接,吊钩卷扬机的钢丝绳与吊钩连接。
13.通过上述设计,本方案可更便于吊杆和吊钩的运动。
14.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中,上述吊杆卷扬机设置在支臂的左端,所述吊钩卷扬机设置在支臂的右端。
15.通过上述设计,本方案可更便于吊杆卷扬机和吊钩卷扬机的安装。
16.一种挖掘装置,包括挖掘机本体,所述挖掘机本体安装所述的基座底盘上,所述挖掘机本体包括挖掘机大臂和挖掘机举升油缸,挖掘机大臂与支臂连接孔铰接,挖掘机举升油缸与油缸连接孔铰接。
17.通过上述设计,本方案可更便于挖掘机本体的安装。
18.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中,上述整车上装的另一端设置有配重箱,配重箱内放置有配重块。
19.通过上述设计,本方案可更便于改变配重。
20.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21.本实用新型在推土机底盘的基础上重新设计,增设回转支承和整车上装部分,令本装置不仅可以用于吊管机,还能用于挖掘机,扩大适用范围,适应更多的作业工况,降低使用成本。
附图说明
22.为更清楚地说明背景技术或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对现有技术或具体实施方式中结合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说明书附图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所能涵盖的范围内。
23.图1是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结构示意图1。
24.图2是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结构示意图2。
25.图中所示:1-推土机底盘;2-液压马达;3-转轴;4-回转支承的内圈;5-回转支承的外圈;6-整车上装;7-配重块;8-支臂;9-吊杆;10-吊杆卷扬机;11-吊杆滑轮;12-吊钩卷扬机;13-吊钩板;14-吊钩;15-吊管机举升油缸;16-挖掘机大臂;17-挖掘机举升油缸。
具体实施方式
26.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的理解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7.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
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28.同时,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部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9.如图1和2所示,一种适用于吊管装置或挖掘装置的基座底盘,包括推土机底盘1,所述推土机底盘1上设置有动力机构,动力机构连接有转轴3,转轴3连接有回转支承,回转支承连接有整车上装6,整车上装6的一端设置有可拆卸连接吊管机本体或者挖掘机本体的连接机构,整车上装6的另一端可拆卸连接有配重块7。
30.所述动力机构包括液压马达2,液压马达2的输出端与转轴3连接;所述连接机构包括设置在整车上装6的支臂连接孔和油缸连接孔。
31.目前国内吊管机均采用以推土机底盘为基座底盘的技术改装,整体行走操作等以推土机为基础,仅适用于管道施工相关作业,作业工况应用范围较为单一,使用成本较高。
32.因此,本方案的设计构思就是在推土机底盘的基础上增设回转支承和整车上装,然后可拆卸连接吊管机本体或挖掘机本体,令其可以用于吊管机或者挖掘机,扩大了适用范围。
33.整车上装包括驾驶室和配重,譬如可以在挖掘机驾驶室上进行改装,具体的,挖掘机驾驶室上增设连接座,然后在连接座上开设支臂连接孔和油缸连接孔。
34.回转支承是新型机械零部件,它有内外圈、滚动体等构成,回转支承是一种能够承受综合载荷的大型轴承,可以同时承受较大的轴向、径向负荷和倾覆力矩。
35.本方案中回转轴承的内圈4内壁与转轴3连接,内圈的上壁、转轴与整车上装6连接,回转轴承的外圈5与推土机底盘1连接,整车上装6转动动力传递方向为,液压马达2
‑‑‑
转轴3
‑‑‑
整车上装6。
36.实施例1
37.如图1所示,一种吊管装置,包括吊管机本体,所述吊管机本体安装在所述的基座底盘上,所述吊管机本体包括支臂8、吊杆9和吊钩14;所述支臂8上设置有吊管机连接孔、卷扬机构和吊管机举升油缸15,吊管机连接孔与支臂连接孔铰接,吊管机举升油缸15与油缸连接孔铰接;所述吊杆9与推土机底盘1铰接。
38.所述吊杆9的顶部设置有吊杆滑轮11和吊钩板13,吊钩板13与吊钩14铰接,所述卷扬机构包括吊杆卷扬机10和吊钩卷扬机12,吊杆卷扬机10的钢丝绳与吊杆滑轮11连接,吊钩卷扬机12的钢丝绳与吊钩14连接。
39.所述吊杆卷扬机10设置在支臂8的左端,所述吊钩卷扬机12设置在支臂8的右端。
40.实施例2
41.如图2所示,一种挖掘装置,包括挖掘机本体,所述挖掘机本体安装在所述的基座底盘上,所述挖掘机本体包括挖掘机大臂16和挖掘机举升油缸17,挖掘机大臂16与支臂连接孔铰接,挖掘机举升油缸17与油缸连接孔铰接。
42.本基座底盘行走系统满足吊管机带载行走性能,同时整车上装部分与行走底盘采用回转支撑连接,在不做吊管机功能时可以将吊臂更换为挖掘机动臂,配重更换为挖掘机配重,满足挖掘机功能,实现一机多用。
43.本方案是在整体采用侧面起重的方式,整机行走系统的四轮一带仍然采用推土机四轮一带形式;推土机底盘与整车上装部分通过回转支撑机构连接;在吊管机工况下:回转支撑机制处于锁死状态,即液压马达关闭,整车上装回转功能关闭,整车上装部分不能回转,确保吊装安全;在挖掘机工况下:回转支撑机制开启,即液压马达启动,整车上装实现回转功能,保证挖掘回转角度。
44.吊管机工况:吊管机本体可借用现有吊管机结构形式;挖掘机工况:在挖掘机工况下,拆掉吊管机本体,将挖掘机本体安装上即可;配重部分:采用可拆卸式配重,在吊管机工况下更换为吊管机配重;在挖掘机工况下,采用挖掘机配重。
45.卷扬机,用卷筒缠绕钢丝绳或链条提升或牵引重物的轻小型起重设备,又称绞车;四轮一带四轮指的是驱动轮,导向轮,支重轮,托轮,一带指的是履带;配重,用来平衡机器某一运动部件的重物。
46.本方案的吊杆可以不安装在推土车底盘上,可以直接铰接在整车上装上,如此在吊管机工况下,本方案的回转机制也可以使用,吊管机就可以增加行动灵活性。
47.尽管通过参考附图并结合优选实施例的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此,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实质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各种等效的修改或替换,而这些修改或替换都应在本实用新型的涵盖范围内/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所述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