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给排水工程 专利正文
城市滨河堤防综合利用系统的制作方法

时间:2022-02-18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城市滨河堤防综合利用系统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水利工程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城市滨河堤防综合利用系统。


背景技术:

2.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变化的城市梯度中,工业生产、物流等商业化的人类活动场所日益密集,人地矛盾日益凸显。在城市职能体系日趋复杂的今天,河道负荷增大、岸带空间受到挤压,城市河道渠化日趋严重,城市水体被隔绝孤立,城市河道除单一防、排功能外,其他复合功能逐渐被剥夺。
3.随着城市生活对河流的景观、休憩、旅游、亲水休闲、文化等方面的需求不断提高,单一、呆板的梯形堤防形式,不仅弱化了亲水性,而且越来越难以满足人们多元化的功能需求。城市发展与河道功能产生矛盾,具体来说有如下4 个方面:
4.1.传统城市河道梯形堤防,占用了大量的城市蓝线空间,且不易形成良好的城市亲水、活动空间,加剧了城市建设用地与公共空间的矛盾;
5.2.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突发多发,极端气候“常态化”,随着极端、集中降雨逐渐增多,更多的降雨以雨洪径流的形式排入河流,河道的瞬时流量急剧增大,导致城市过流压力急剧增加,城市堤防过流断面不增大情况下,甚至直接导致内涝;
6.3.伴随城镇化进程加快,对河道防洪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出需要根据堤防等级考虑20年甚至50年乃至千年一遇的洪水标准,高标准下,河道堤防的高度越来越高,但超标洪水发生的频率极低,导致高筑的堤坝对面超标洪水部分浪费了大量城市单元;
7.4.城市河道岸线无层次变化,形态单一,无亲水空间,滨水景观空间、文化休闲空间萎缩,城市滨水空间难以产生吸引力,加剧人与水的紧张关系。
8.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出现了很多如何利用堤防单元的研究和技术;最典型的是名称为“城市堤防使用的堤景合一水务监测站”、申请号为202020423425.4的实用新型申请;该现有技术采用了在堤防上构建廊架的方式利用堤防单元;该现有技术的缺陷如下:
9.1.由于仅利用直立式挡墙墙体上方空间,并利用钢结构造型结合堤顶空间构筑悬挑空间解决城市占地问题,从而在实质上就是在堤防上做了一个构筑物,并没有利用堤身空间,无法将堤防占地与城市用地相结合;
10.2.由于在堤防上构建一个廊架,其目的在于满足堤防单元在汛期由于防洪需要,堤顶需要走重型车辆运送抗洪物质,从而牺牲了堤防的一部分防洪排涝功能;
11.3.由于仅考虑了最基本的通行功能,没有设置更多的便民功能,从而没有能高效发挥原堤身空间的价值,更没有缓解或协调城市人水争地矛盾。


技术实现要素:

12.本实用新型针对上述问题,提供城市滨河堤防综合利用系统,其目的在于有效节约河道侧和城市侧占地空间,有效缓解城市河道蓝线与城市红线矛盾问题;不影响原河道
的堤防单元的防洪排涝性能;进一步缓和城市中的人水争地的矛盾。
13.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
14.城市滨河堤防综合利用系统,设置在城市滨河堤防的顶部,由水平排列的堤防单元、河道单元和城市单元组成;其中:
15.所述河道单元设置在靠近所述城市滨河堤防的迎水侧护坡的一侧;所述城市单元设置在靠近所述城市滨河堤防的背水侧护坡的一侧;所述堤防单元设置在所述河道单元与所述城市单元之间,两侧分别与所述河道单元、所述城市单元固定连接;所述河道单元、所述堤防单元和所述城市单元沿所述城市滨河堤防的长度方向平行设置;
16.所述堤防单元包含厢式建筑;所述厢式建筑沿所述城市滨河堤防的长度方向设置;所述厢式建筑包含堤顶平台、基座和垂直挡墙;其中:所述垂直挡墙与水面垂直,沿所述城市滨河堤防的长度方向设置在靠近所述城市滨河堤防的迎水侧护坡的一侧;所述堤顶平台沿所述城市滨河堤防的长度方向设置;所述堤顶平台的靠近所述城市滨河堤防的迎水侧护坡的一端与所述垂直挡墙的上端封闭连接;所述堤顶平台的顶部外侧设有供行人和车辆通过的堤顶道路;所述基座沿所述城市滨河堤防的长度方向设置;所述基座的靠近所述城市滨河堤防的迎水侧护坡的一端与所述垂直挡墙的下端封闭连接;所述堤顶平台、所述基座和所述垂直挡墙共同包围形成所述厢式建筑的内腔;
17.所述河道单元包含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所述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沿所述城市滨河堤防的长度方向设置在所述厢式建筑的靠近所述城市滨河堤防的迎水侧护坡的外侧;所述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平行于水面,与所述垂直挡墙固定连接;所述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的顶部高程低于所述堤顶平台的顶部高程,不低于所述基座的高程;
18.所述城市单元包含城市道路;所述城市道路沿所述城市滨河堤防的长度方向设置在所述厢式建筑靠近所述城市滨河堤防的背水侧护坡的外侧;所述城市道路平行于水面,与所述基座固定连接;所述城市道路的高程低于所述基座的高程。
19.优选地,所述厢式建筑的内腔中还设有隔墙;所述隔墙垂直于水面,沿所述城市滨河堤防的长度方向设置;所述隔墙的顶端与所述堤顶平台封闭连接,底端与所述基座封闭连接;所述隔墙将内腔的空间分割为用于行人通行的停留空间和用于仓储及办公的独立空间;所述停留空间设置在靠近所述城市滨河堤防的背水侧护坡一侧;所述独立空间设置在靠近所述城市滨河堤防的迎水侧护坡一侧。
20.优选地,所述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还包含平台防浪墙;所述平台防浪墙沿所述城市滨河堤防的长度方向,不间断且凸出设置在所述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的靠近所述城市滨河堤防的迎水侧护坡的一端;所述平台防浪墙的顶部高程高于所述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的顶部高程。
21.优选地,所述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还包含栏杆;所述栏杆沿所述城市滨河堤防的长度方向,不间断设置在平台防浪墙的顶部。
22.优选地,所述堤防单元还包含用于连通所述堤顶平台和所述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以供行人通过的平台踏步;所述平台踏步的一侧与所述垂直挡墙的靠近所述城市滨河堤防的迎水侧护坡的一面固定连接;所述平台踏步的上端与所述堤顶道路连通;所述平台踏步的上端的高程与所述堤顶道路的高程相同;所述平台踏步的下端与所述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连通;所述平台踏步的下端的高程与所述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的高程相
同。
23.优选地,所述城市单元还包含排水系统;所述排水系统包含排水收集点和排水支管;所述排水收集点的上端设有供水流入的进水口,下端设有供水流出的排水口;所述进水口和所述排水口在所述排水收集点的内部连通;所述排水收集点设置在所述城市道路与所述基座固定连接的地方;所述排水支管埋设在所述城市道路的下方;所述排水支管的进水端与排水收集点的排水口固定连接,且水路连通;所述排水支管的排水端与城市管网连通;所述排水支管的进水端的高程高于所述排水支管的排水端的高程。
24.优选地,所述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不超过所述城市滨河堤防的迎水侧护坡的水平宽度的50%。
25.优选地,所述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的高程不低于河道常水位+0.3m。
26.优选地,所述城市单元还包含用于连通所述基座和所述城市道路以供行人通过的三级踏步;所述三级踏步沿所述城市滨河堤防的长度方向,不间断设置在所述城市道路与所述基座固定连接的地方;所述三级踏步的一侧与所述基座的靠近所述城市滨河堤防的背水侧护坡的一面固定连接;所述三级踏步的上端与所述基座连通;所述三级踏步的上端的高程与所述基座的高程相同;所述三级踏步的下端与所述城市道路连通;所述三级踏步的下端的高程与所述城市道路的高程相同。
27.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对比,具有以下优点:
28.1.由于本实用新型构筑了一个城市滨河堤防单元的复合功能综合体,集约利用河道堤防单元,从而能有效节约河道侧和城市侧占地空间,有效缓解了城市河道蓝线与城市红线矛盾问题;
29.2.由于本实用新型采用了空间功能重叠的设计,既没有新增城市土地,也没有提高堤防高度的基础上,更没有增加了河道的行洪断面,从而实现了在利用原堤防单元的基础上,不影响原河道的堤防单元的防洪排涝性能;
30.3.由于本实用新型增加一个在汛期与非汛期都能满足城市居民亲水需求的平台,从而拓展了城市功能空间,也进一步缓和了城市中的人水争地的矛盾;
31.4.由于本实用新型拓展了城市功能的公共空间,从而能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并更好的市民服务,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附图说明
32.图1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的原城市河道的滨河堤防的横截面示意图;
33.图2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的城市滨河堤防综合利用系统的横截面示意图;
34.图3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处于常水位时的应用的横截面示意图;
35.图4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处于洪水位时的应用的横截面示意图。
36.其中,a.河道单元,b.堤防单元,c.城市单元,g.洪水位,f.常水位,10.原城市河道的滨河堤防,11.堤顶道路,12.背水侧护坡,13.迎水侧护坡, 20.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21.平台防浪墙,22.栏杆,30.厢式建筑,31.堤顶防浪墙,32.堤顶平台,33.停留空间,34.独立空间,35.隔墙,40.平台踏步,50.城市道路,51.排水收集点,52.排水支管。
具体实施方式
37.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明本实用新型,应理解这些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在阅读了本实用新型之后,本领域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各种等价形式的修改均落于本技术所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
38.如图1所示,为原城市河道的滨河堤防10的基本断面形态,包含迎水侧护坡13、背水侧护坡12,以及堤顶道路11;其中,以堤顶道路11为界,在临水侧为1:n的迎水侧护坡13,在背水侧则为1:n的背水侧护坡12。
39.很显然,背水侧护坡12一侧占用了城市的土地资源;而另一方面,堤身空间也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此外,无论在洪水位g状态下,还是常水位f状态下,人们的亲水功能空间都是丧失的。
40.于是,需要在堤顶道路11上构建本实用新型的综合利用空间。
41.如图2所示,城市滨河堤防综合利用系统,设置在城市滨河堤防的顶部,由水平排列的地方空间b、河道单元a和城市单元c组成;其中:
42.所述河道单元a设置在靠近所述城市滨河堤防的迎水侧护坡13的一侧;所述城市单元c设置在靠近所述城市滨河堤防的背水侧护坡12的一侧;所述堤防单元b设置在所述河道单元a与所述城市单元c之间,两侧分别与所述河道单元a、所述城市单元c固定连接;所述河道单元a、所述堤防单元b和所述城市单元c沿所述城市滨河堤防的长度方向平行设置;
43.地方空间b包含厢式建筑30;厢式建筑30沿城市滨河堤防的长度方向设置;厢式建筑30包含堤顶平台32、基座和垂直挡墙;其中:垂直挡墙与水面垂直,沿城市滨河堤防的长度方向设置在靠近城市滨河堤防的迎水侧护坡13的一侧。
44.需要说明的是,厢式建筑30在临水侧采用垂直的垂直挡墙代替了一部分城市河道的滨河堤防的迎水侧护坡13,其目的在于从断面上显著增加河道过流断面。
45.本具体实施例中,垂直挡墙的高度不低于2.7m,厚度不低于0.4m。
46.堤顶平台32沿城市滨河堤防的长度方向设置;堤顶平台32的靠近城市滨河堤防的迎水侧护坡13的一端与垂直挡墙的上端封闭连接;堤顶平台32的顶部外侧设有供行人和车辆通过的堤顶道路11;基座沿城市滨河堤防的长度方向设置;基座的靠近城市滨河堤防的迎水侧护坡13的一端与垂直挡墙的下端封闭连接;堤顶平台32、基座和垂直挡墙共同包围形成厢式建筑30的内腔。
47.本具体实施例中,厢式建筑30的横截面整体呈矩形,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其中厢式建筑30迎水侧及底部结构均设置连续防渗墙。
48.本具体实施例中,基座和堤顶平台32的宽度都不低于5m。
49.本具体实施例中,厢式建筑30的内腔中还设有隔墙35;隔墙35垂直于水面,沿城市滨河堤防的长度方向设置;隔墙35的顶端与堤顶平台32封闭连接,底端与基座封闭连接;隔墙35将内腔的空间分割为用于行人通行的停留空间34 和用于仓储及办公的独立空间;停留空间34设置在靠近城市滨河堤防的背水侧护坡12一侧;独立空间设置在靠近城市滨河堤防的迎水侧护坡13一侧。
50.本具体实施例中,隔墙35采用轻质隔墙或砖砌墙制成,厚度不低于0.24m。
51.本具体实施例中,独立空间的地面宽度不低于2.5m,停留空间34的地面宽度不低于2.5m;
52.需要说明的是,独立空间的应用十分灵活,可以结合城市功能需要进行功能划分;而停留空间34是一个设置为有顶部结构且三面围合的开放空间,形成城市的停留空间34,拓展、辅助城市功能需要。
53.需要说明的是,用城市单元c代替一部分原城市河道的滨河堤防10的迎水侧护坡13,其目的在于节省原城市河道的滨河堤防10的背水侧的放坡空间,从而增大城市城市用地面积,可以形成更多的城市功能空间。
54.本具体实施例中,厢式建筑30的顶部的高程与原城市河道的滨河堤防10的高程一致;其目的在于不降低原河湖的汛限水位防御标准
55.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如需增加城市防洪能力,可根据需要增加厢体建筑的顶部高程。
56.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无论那种应用场景下,厢体建筑的顶部高程都不能低于原城市河道的滨河堤防10的高程。
57.本具体实施例中,厢式建筑30的堤顶平台32以及基座的宽度与原城市河道的滨河堤防10的宽度保持一致。保证原城市河道的滨河堤防10汛期通道的畅通,保障原城市河道的滨河堤防10的等级,厢式建筑30顶部空间代替原堤顶道路11,非汛期时兼顾城市连续线性公共空间使用,拓展城市休闲功能,让拥挤的城市单元c,拥有更多活动、健身、休闲、娱乐空间,汛期时可作为防汛通道使用。
58.本具体实施例中,厢式建筑30的堤顶平台32的临河道边缘侧布置有连续的堤顶防浪墙31;其目的有两个:其一是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其二是防止汛期洪水波浪翻越坝顶,进入城市单元c;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9.本具体实施例中,堤顶防浪墙31的高度不低于0.4m。
60.河道单元a包含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20;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20 沿城市滨河堤防的长度方向设置在厢式建筑30的靠近城市滨河堤防的迎水侧护坡13的外侧;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20平行于水面,与垂直挡墙固定连接;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20的顶部高程低于堤顶平台32的顶部高程,不低于基座的高程。
61.本具体实施例中,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20的顶部高程低于堤顶平台32 的顶部高程,即常水位f至洪水位g之间的水位差,不低于2m。
62.需要说明的是,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20的作用在于满足水文、水文监测、监测需要同时可以兼顾周边居民的活动空间,从而拓展城市功能。
63.本具体实施例中,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20还包含平台防浪墙21;平台防浪墙21沿城市滨河堤防的长度方向,不间断且凸出设置在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20的靠近城市滨河堤防的迎水侧护坡13的一端;平台防浪墙21的顶部高程高于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20的顶部高程。
64.本具体实施例中,平台防浪墙21的高度不低于0.4m。
65.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20还包含栏杆22;栏杆22 沿城市滨河堤防的长度方向,不间断设置在平台防浪墙21的顶部。
66.本具体实施例中,栏杆22的高度不低于1.1m
67.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不低于1.1m属于本行业的规范要求。
68.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栏杆22的作用在于进一步巩固亲水性以及安全性。
69.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20不超过城市滨河堤防的迎水侧护坡13的水平宽度的50%。
70.本具体实施例中,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20的水平宽度不小于迎水侧护坡13的水平宽度的50%。
71.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50%这个比例是综合考虑在保证了河道基本行洪功能的安全、发挥了河道的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兼顾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20的宽度能达到的最大限度。
72.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20的高程不低于河道常水位f+0.3m。
73.本具体实施例中,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20的高程为常水位f+0.5m。
74.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20的布置长度根据城市所在地块周边区域辐射人数来确定。
75.本具体实施例中,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20采用钢筋混凝土梁板柱结构支撑。
76.城市单元c包含城市道路50;城市道路50沿城市滨河堤防的长度方向设置在厢式建筑30靠近城市滨河堤防的背水侧护坡12的外侧;城市道路50平行于水面,与基座固定连接;城市道路50的高程低于基座的高程。
77.本具体实施例中,城市单元c还包含排水系统;排水系统包含排水收集点51 和排水支管52;排水收集点51的上端设有供水流入的进水口,下端设有供水流出的排水口;进水口和排水口在排水收集点51的内部连通;排水收集点51设置在城市道路50与基座固定连接的地方;排水支管52埋设在城市道路50的下方;排水支管52的进水端与排水收集点51的排水口固定连接,且水路连通;排水支管52的排水端与城市管网连通;排水支管52的进水端的高程高于排水支管52的排水端的高程。
78.本具体实施例中,每间隔10~15m布设一个排水收集点51;每个排水收集点 51连接一个排水支管52;排水收集点51与排水支管52为一一对应关系。
79.需要说明的是,排水系统的作用在于防止城市雨水径流至厢式建筑30内部。
80.本具体实施例中,城市单元c还包含用于连通基座和城市道路50以供行人通过的三级踏步;三级踏步沿城市滨河堤防的长度方向,不间断设置在城市道路50与基座固定连接的地方;三级踏步的一侧与基座的靠近城市滨河堤防的背水侧护坡12的一面固定连接;三级踏步的上端与基座连通;三级踏步的上端的高程与基座的高程相同;三级踏步的下端与城市道路50连通;三级踏步的下端的高程与城市道路50的高程相同。
81.本具体实施例中,三级踏步包含3级台阶,每个台阶的高度为0.12m~0.18m,踏步踏面宽度不低于0.3m。
82.需要说明的是,设置三级踏步包含两个目的:其一是为了提高内部建筑高程,防止雨水倒灌;其二是和城市单元c有一定区分,明确划定管理空间范围的权限、界限。
83.本具体实施例中,地方空间b还包含用于连通堤顶平台32和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20以供行人通过的平台踏步40;平台踏步40的一侧与垂直挡墙的靠近城市滨河堤防的迎水侧护坡13的一面固定连接;平台踏步40的上端与堤顶道路11连通;平台踏步40的上端的高程与堤顶道路11的高程相同;平台踏步40的下端与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20连通;平台踏步40的下端的高程与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20的高程相同。
84.本具体实施例中,平台踏步40包含18级台阶,每个台阶的高度为0.15m,踏面宽度不低于0.3m。
85.具体来说:堤顶道路11距离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20的垂直高差为2.7m,每级按0.15米计算。
86.需要说明的是,平台踏步40的布置方向为平行于河道水流方向,其目的在于节省更多占地空间。
87.本具体实施例在以下将提供两种本实用新型的使用方法,分别对应河道水位在常水位f状态和洪水位g状态下的应用方法:
88.常水位f状态下本实用新型的应用方法:
89.如图3所示,当城市河道处于在常水位f时,各空间功能正常发挥功能作用;各空间的功能如表1所示:
90.表1.常水位f状态各空间功能对应表
91.名称对应功能堤顶平台32城市绿道停留空间34城市公交站独立空间商业空间/城市管理人员值班室
92.此时,堤顶平台32作为城市的线型空间,成为城市绿道、慢行道。
93.如果市民需要亲水、戏水,则可以通过平台踏步40到达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20;此外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20也可用于城市水务监测、检测、水文信息收集与城市河道近距离接触。
94.在原城市护砌处,成为了拓展的城市道路50的空间,形成了不额外占用城市土地资源的城市公交停留点,结合停留空间34,形成了公交站台,且公交车进站时,不会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是在原道路基础上新增的一块公交停区域。
95.当城市执法管理人员需要使用办公室和设备仓库时,独立空间可以发挥最大的价值,且与停留空间34相互独立。
96.独立空间与停留空间34还可以结合城市公交站,形成临街的城市商业空间,成为一种城市公共设施,也增大了本实用新型的商业价值。
97.当城市降雨时,为了保证城市组织径流,不影响厢式建筑30的基本功能,在厢式建筑30与城市道路50的交界处设置了排水收集点51,用于收集城市道路50径流雨水;然后通过排水支管52进入城市管网,形成有组织径流。避免破坏堤防。
98.洪水位g状态下本实用新型的应用方法:
99.如图4所示,当城市河道处于在洪水位g时,各空间功能正洪发挥功能作用;各空间的功能如表1所示:
100.表2.洪水位g状态各空间功能对应表
101.名称对应功能堤顶平台32防汛通道停留空间34城市公交站/城市避雨点独立空间商业空间/城市管理人员值班室
102.当城市河道水位上涨时,超过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20所在高程,逐渐向洪水
位g靠近时,此时需关闭水文观测兼亲水活动平台20、关闭平台踏步40,给河道腾挪行洪通道,保证城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此时堤顶平台32成为了防汛通道,禁止非必要游玩与通行。
103.原城市护砌处,成为了拓展的城市道路50的空间,形成了不额外占用城市土地资源的城市公交停留点,结合停留空间34,形成了公交站台,且公交车进站时,不会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是在原道路基础上新增的一块公交停区域。
104.当城市执法管理人员需要使用办公室和设备仓库时,独立空间可以发挥最大的价值,且与停留空间34相互独立。
105.当城市降雨时,为了保证城市组织径流,不影响厢式建筑30的基本功能,在厢式建筑30与城市道路50的交界处设置了排水收集点51,用于收集城市道路50的径流雨水。然后通过排水支管52进入城市管网,形成有组织径流。避免破坏堤防。
106.对比目前现有城市河道单元a,在不新增城市用地的情况下,不高筑防洪堤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提高了城市防洪能力,拓宽了行洪空间,且在行洪与非行洪时段,地方空间b内部厢式建筑30的功能不会受到影响。
107.在上述的详细描述中,各种特征一起组合在单个的实施方案中,以简化本公开。不应该将这种公开方法解释为反映了这样的意图,即,所要求保护的主题的实施方案需要比清楚地在每个权利要求中所陈述的特征更多的特征。相反,如所附的权利要求书所反映的那样,本实用新型处于比所公开的单个实施方案的全部特征少的状态。因此,所附的权利要求书特此清楚地被并入详细描述中,其中每项权利要求独自作为本实用新型单独的优选实施方案。
108.为使本领域内的任何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者使用本实用新型,上面对所公开实施例进行了描述。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这些实施例的各种修改方式都是显而易见的,并且本文定义的一般原理也可以在不脱离本公开的精神和保护范围的基础上适用于其它实施例。因此,本公开并不限于本文给出的实施例,而是与本技术公开的原理和新颖性特征的最广范围相一致。
109.上文的描述包括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举例。当然,为了描述上述实施例而描述部件或方法的所有可能的结合是不可能的,但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应该认识到,各个实施例可以做进一步的组合和排列。因此,本文中描述的实施例旨在涵盖落入所附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内的所有这样的改变、修改和变型。此外,就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术语“包含”,该词的涵盖方式类似于术语“包括”,就如同“包括,”在权利要求中用作衔接词所解释的那样。此外,使用在权利要求书的说明书中的任何一个术语“或”是要表示“非排它性的或者”。
110.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111.最后,应当指出,以上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较有代表性的例子。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实施例,还可以有许多变形。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及修饰,均应认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112.在此,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技术方案的描述是示例性的,本说明书可以以不同形式来体现,并且不应被解释为限于本文阐述的技术方案。相反,提供这些说明将使得本实用新型公开将是彻底和完整的,并且将向本领域技术人员充分传达本说明书所公开的范围。此外,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仅由权利要求的范围限定。
113.用于描述本说明书和权利要求的各方面公开的形状、尺寸、比率、角度和数字仅仅是示例,因此,本说明书和权利要求的不限于所示出的细节。在以下描述中,当相关的已知功能或配置的详细描述被确定为不必要地模糊本说明书和权利要求的重点时,将省略详细描述。
114.在使用本说明书中描述的“包括”、“具有”和“包含”的情况下,除非使用否则还可以具有另一部分或其他部分,所用的术语通常可以是单数但也可以表示复数形式。
115.应该指出,尽管在本说明书可能出现并使用术语“第一”、“第二”、“顶部”、“底部”、“一侧”、“另一侧”、“一端”、“另一端”等来描述各种不同的组件,但是这些成分和部分不应受这些术语的限制。这些术语仅用于区分一个成分和部分和另一个成分和部分。例如,在不脱离本说明书的范围的情况下,第一部件可以被称为第二部件,并且类似地,第二部件可以被称为第一部件,顶部和底部的部件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彼此对调或转换;一端和另一端的部件可以彼此性能相同或者不同。
116.此外,在构成部件时,尽管没有其明确的描述,但可以理解必然包括一定的误差区域。
117.在描述位置关系时,例如,当位置顺序被描述为“在......上”、“在......上方”、“在......下方”和“下一个”时,除非使用“恰好”或“直接”这样的词汇或术语,此外则可以包括它们之间不接触或者接触的情形。如果提到第一元件位于第二元件“上”,则并不意味着在图中第一元件必须位于第二元件的上方。所述部件的上部和下部会根据观察的角度和定向的改变而改变。因此,在附图中或在实际构造中,如果涉及了第一元件位于第二元件“上”的情况可以包括第一元件位于第二元件“下方”的情况以及第一元件位于第二元件“上方”的情况。在描述时间关系时,除非使用“恰好”或“直接”,否则在描述“之后”、“后续”、“随后”和“之前”时,可以包括步骤之间并不连续的情况。本实用新型的各种实施方案的特征可以部分地或全部地彼此组合或者拼接,并且可以如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充分理解的以各种不同地构造来执行。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案可以彼此独立地执行,或者可以以相互依赖的关系一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