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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松材线虫迹地经济树种补植方法与流程

时间:2022-02-15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1.本发明涉及林业病虫害防治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松材线虫迹地经济树种补植方法。


背景技术:

2.当前,松材线虫病对中国丰富的松林资源构成严重威胁,不仅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也破坏了自然景观及生态环境。因此,如何对松材线虫迹地进行林分改造,尽快恢复受损松林并提高其生态功能,是目前迫在眉睫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有鉴于此,特提出本发明。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松材线虫迹地经济树种补植方法,该补植方法可用于对松材线虫病迹地进行林分改造的推广与适用,尽快恢复受损松林并提高其生态功能。
5.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松材线虫迹地经济树种补植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6.(1)、清理病株残体,设立隔离带;
7.(2)、对经济树种苗木进行选取;
8.(3)、在距离病株残体50~80cm处补植苗木;
9.(4)、对苗木进行浇灌、施肥、病虫害防治、防寒处理。
10.优选地,所述步骤(1)中包括在清理病株残体后将杀线剂施于病株残体的土壤中。
11.优选地,选取的经济树种为容器苗,苗木的胸径为3~6cm,高度为1~1.2m。
12.优选地,所述步骤(3)中补植苗木的具体步骤包括:先开挖出规格为50
×
50
×
50cm的补植穴,补植穴保持间距3m
×
3m;有机肥施于穴底,用量500g/穴;然后将容器苗放入补植穴中,分2-3次覆土踩实,再盖一层松土。
13.优选地,补植后立即向苗木浇灌加入生长素的定根水,以后10天内每天浇灌一次,保持土壤湿润。
14.优选地,所述施肥步骤包括:补植2个月后,每颗树苗施加0.2~0.3g营养肥,补植后5年内追所述营养肥,所述营养肥的施加量为前一年的1.5倍。
15.优选地,所述病虫害防治包括每个月用杀虫灭菌剂进行1次杀虫,所述杀虫灭菌剂由以下重量份原料制成:黄连提取物10-30份、艾草提取物15-20份、苦参提取物10-20份、花椒提取物15-20份、大蒜提取物10-15份、除虫菊花提取物20-25份、水50-60份。
16.优选地,所述防寒处理包括将苗木全部涂上防冻涂白剂或用塑料薄膜带缠绕苗木,将苗木全部包住。
17.优选地,所述杀线剂由以下重量百分比原料制成:乙酰氨基阿维菌素0.1%~0.3%、侧孢短芽孢杆菌3%~5%、异硫氰酸烯丙酯15%~20%份、蓖麻碱15%~20%、余量为水。
18.优选地,经济树种选取枫香、黄檀、榉树、枫杨、槭树、杉木、合欢、法桐、毛徕、元宝枫、椟树、侧柏、铅笔柏、青冈类壳斗科、栎类树种中的任意3-4种,且相同树种集中种植。
19.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20.本发明的松材线虫迹地经济树种补植方法可用于对松材线虫病迹地进行林分改造的推广与适用,尽快恢复受损松林并提高其生态功能。
具体实施方式
21.下面将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描述,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将会理解,下列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发明,而不应视为限制本发明的范围。实施例中未注明具体条件者,按照常规条件或制造商建议的条件进行。所用试剂或仪器未注明生产厂商者,均为可以通过市售购买获得的常规产品。
22.实施例1
23.按乙酰氨基阿维菌素0.1%、侧孢短芽孢杆菌3%、异硫氰酸烯丙酯15%、蓖麻碱15%、余量为水的比例混合搅拌得到杀线剂,首先清理病株残体,设立隔离带,将上述制备的杀线剂施于病株残体的土壤中;
24.在距离病株残体50cm处,先开挖出规格为50
×
50
×
50cm的补植穴,补植穴保持间距3m
×
3m;有机肥施于穴底,用量500g/穴;选取枫香、黄檀、榉树三种经济树种的容器苗木,苗木的胸径为3cm,高度为1m,然后将选取的苗木放入补植穴中,分2次覆土踩实,再盖一层松土;
25.补植后立即向苗木浇灌加入生长素的定根水,以后10天内每天浇灌一次,保持土壤湿润;补植2个月后,每颗树苗施加0.2g营养肥,补植后5年内追所述营养肥,所述营养肥的施加量为前一年的1.5倍;每个月用杀虫灭菌剂进行1次杀虫,本实施例的杀虫灭菌剂由以下重量份原料混合搅拌而成:黄连提取物10份、艾草提取物15份、苦参提取物10份、花椒提取物15份、大蒜提取物10份、除虫菊花提取物20份、水50份;等到天寒的时候将苗木全部涂上防冻涂白剂做防寒处理。
26.实施例2
27.按乙酰氨基阿维菌素0.3%、侧孢短芽孢杆菌5%、异硫氰酸烯丙酯20%、蓖麻碱20%、余量为水的比例混合搅拌得到杀线剂,首先清理病株残体,设立隔离带,将上述制备的杀线剂施于病株残体的土壤中;
28.在距离病株残体80cm处,先开挖出规格为50
×
50
×
50cm的补植穴,补植穴保持间距3m
×
3m;有机肥施于穴底,用量500g/穴;选取枫杨、槭树、杉木、合欢四种经济树种的容器苗木,苗木的胸径为6cm,高度为1.2m,然后将选取的苗木放入补植穴中,分3次覆土踩实,再盖一层松土;
29.补植后立即向苗木浇灌加入生长素的定根水,以后10天内每天浇灌一次,保持土壤湿润;补植2个月后,每颗树苗施加0.3g营养肥,补植后5年内追所述营养肥,所述营养肥的施加量为前一年的1.5倍;每个月用杀虫灭菌剂进行1次杀虫,本实施例的杀虫灭菌剂由以下重量份原料混合搅拌而成:黄连提取物30份、艾草提取物20份、苦参提取物20份、花椒提取物20份、大蒜提取物15份、除虫菊花提取物25份、水60份;等到天寒的时候用塑料薄膜带缠绕苗木,将苗木全部包住做防寒处理。
30.实施例3
31.按乙酰氨基阿维菌素0.2%、侧孢短芽孢杆菌4%、异硫氰酸烯丙酯18%、蓖麻碱18%、余量为水的比例混合搅拌得到杀线剂,首先清理病株残体,设立隔离带,将上述制备的杀线剂施于病株残体的土壤中;
32.在距离病株残体60cm处,先开挖出规格为50
×
50
×
50cm的补植穴,补植穴保持间距3m
×
3m;有机肥施于穴底,用量500g/穴;选取枫杨、槭树、杉木、合欢四种经济树种的容器苗木,苗木的胸径为5cm,高度为1.1m,然后将选取的苗木放入补植穴中,分3次覆土踩实,再盖一层松土;
33.补植后立即向苗木浇灌加入生长素的定根水,以后10天内每天浇灌一次,保持土壤湿润;补植2个月后,每颗树苗施加0.25g营养肥,补植后5年内追所述营养肥,所述营养肥的施加量为前一年的1.5倍;每个月用杀虫灭菌剂进行1次杀虫,本实施例的杀虫灭菌剂由以下重量份原料混合搅拌而成:黄连提取物20份、艾草提取物18份、苦参提取物15份、花椒提取物18份、大蒜提取物12份、除虫菊花提取物22份、水55份;等到天寒的时候用塑料薄膜带缠绕苗木,将苗木全部包住做防寒处理。
34.实施例4
35.按乙酰氨基阿维菌素0.1%、侧孢短芽孢杆菌5%、异硫氰酸烯丙酯20%、蓖麻碱15%、余量为水的比例混合搅拌得到杀线剂,首先清理病株残体,设立隔离带,将上述制备的杀线剂施于病株残体的土壤中;
36.在距离病株残体70cm处,先开挖出规格为50
×
50
×
50cm的补植穴,补植穴保持间距3m
×
3m;有机肥施于穴底,用量500g/穴;选取法桐、毛徕、元宝枫、椟树四种经济树种的容器苗木,苗木的胸径为4cm,高度为1.2m,然后将选取的苗木放入补植穴中,分2次覆土踩实,再盖一层松土;
37.补植后立即向苗木浇灌加入生长素的定根水,以后10天内每天浇灌一次,保持土壤湿润;补植2个月后,每颗树苗施加0.2g营养肥,补植后5年内追所述营养肥,所述营养肥的施加量为前一年的1.5倍;每个月用杀虫灭菌剂进行1次杀虫,本实施例的杀虫灭菌剂由以下重量份原料混合搅拌而成:黄连提取物10份、艾草提取物20份、苦参提取物20份、花椒提取物15份、大蒜提取物10份、除虫菊花提取物20份、水55份;等到天寒的时候将苗木全部涂上防冻涂白剂做防寒处理。
38.实施例5
39.按乙酰氨基阿维菌素0.2%、侧孢短芽孢杆菌4%、异硫氰酸烯丙酯18%、蓖麻碱18%、余量为水的比例混合搅拌得到杀线剂,首先清理病株残体,设立隔离带,将上述制备的杀线剂施于病株残体的土壤中;
40.在距离病株残体60cm处,先开挖出规格为50
×
50
×
50cm的补植穴,补植穴保持间距3m
×
3m;有机肥施于穴底,用量500g/穴;选取侧柏、铅笔柏、青冈类壳斗科、栎类四种经济树种的容器苗木,苗木的胸径为5cm,高度为1.1m,然后将选取的苗木放入补植穴中,分3次覆土踩实,再盖一层松土;
41.补植后立即向苗木浇灌加入生长素的定根水,以后10天内每天浇灌一次,保持土壤湿润;补植2个月后,每颗树苗施加0.25g营养肥,补植后5年内追所述营养肥,所述营养肥的施加量为前一年的1.5倍;每个月用杀虫灭菌剂进行1次杀虫,本实施例的杀虫灭菌剂由
以下重量份原料混合搅拌而成:黄连提取物20份、艾草提取物18份、苦参提取物15份、花椒提取物18份、大蒜提取物12份、除虫菊花提取物22份、水55份;等到天寒的时候用塑料薄膜带缠绕苗木,将苗木全部包住做防寒处理。
42.实验例1
43.将实施例1-5的经济树种补植方法对松材线虫迹地进行试验,具体结果如下表1所示:
44.表1
45.项目实施例1实施例2实施例3实施例4实施例5松材线虫减退率92.8%90.1%89.2%88.3%90.8%防治效果90.5%89.9%87.9%88.2%90.3%松树死亡率1.1%2.3%2.0%1.7%2.1%
46.从表1可看出,从实施例1-5可看出,本发明的松材线虫迹地经济树种补植方法的防治效果显著,最高能达到92.8%的防治效果,松树死亡率最低为1.1%,可见,本发明的补植方法可用于对松材线虫病迹地进行林分改造的推广与适用,尽快恢复受损松林并提高其生态功能。
47.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