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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改良产床用腿部支撑结构的制作方法

时间:2022-02-02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一种改良产床用腿部支撑结构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产床用腿部支撑设备领域,具体地讲,涉及一种改良产床用腿部支撑结构。


背景技术:

2.妇产科是临床医学四大主要学科之一,主要研究女性生殖器官疾病的病因、病理、诊断及防治,妊娠、分娩的生理和病理变化,高危妊娠及难产的预防和诊治,女性生殖内分分泌,计划生育及妇女保健等,现在一般根据产妇的实际生产情况,顺产的较多,但是这样会对孕妇造成极大的痛苦,所以在生产时,需要借助外部支撑,来帮助产妇进行生产,现有的产床用腿部支撑装置,不方便进行固定,使用时非常不便,而且不能根据产妇的生产需要,进行调节腿部支撑的高度及角度,增加了产妇的痛苦,所以亟于制作一种改良产床用腿部支撑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改良产床用腿部支撑结构,用于调节产妇腿部高度及角度。
4.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实现发明目的:
5.一种改良产床用腿部支撑结构,包括丝杠槽,其特征是:
6.所述丝杠槽内设有两个滑块,两个所述滑块的一侧中部分别固定连接对应的方形套筒的一端,两个所述方形套筒内分别设有对应的方形导杆,所述丝杠槽的内侧两端分别活动连接双向丝杠的一端,所述双向丝杠的两端分别设有两段螺纹方向相反的螺纹,所述双向丝杠分别螺纹连接对应的滑块,所述双向丝杠的一端穿过所述丝杠槽的一端,所述双向丝杠的一端端部固定连接转盘的中心处;
7.两个所述方形导杆的一端分别铰连接对应的弧形套筒的一侧中部,两个所述弧形套筒分别套设在u形框板的中部弧形板上,所述u形框板的两端分别固定连接在所述丝杠槽的一侧两端;
8.两个所述弧形套筒的上侧边缘处分别固定连接对应的斜套筒的下端。
9.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限定,两个所述斜套筒的一侧上端中部分别螺纹连接对应的顶丝。
10.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限定,两个所述斜套筒内分别设有对应的斜导杆。
11.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限定,两个所述斜导杆的一侧分别设有一组均匀排布的导孔。
12.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限定,两个所述斜导杆的上端分别固定连接对应的弧形托板的下侧中部。
13.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限定,所述丝杠槽的上侧两端分别固定连接对称的安装板的下侧一端。
14.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
15.1、本装置可以实现根据产妇的生产需要,进行调节两个弧形托板之间的角度,实现两个弧形托板分别带动产妇的双腿向相互远离的方向移动,使产妇的双腿分开,方便产妇进行生产。
16.2、本装置可以实现两个顶丝顶住对应的斜导杆,防止在产妇生产过程中,两个斜导杆下移,对产妇造成伤害。
17.3、本装置可以实现根据产妇的身形腿长进行调节两个弧形托板的高度,方便产妇放腿。
附图说明
18.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示意图一。
19.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示意图二。
20.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部分零件连接结构示意图一。
21.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部分零件连接结构示意图二。
22.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部分零件连接结构示意图三。
23.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部分零件连接结构示意图四。
24.图7为本实用新型的部分零件连接结构示意图五。
25.图中:1、弧形托板,2、斜导杆,3、斜套筒,4、弧形套筒,5、u形框板,6、安装板,7、滑块,8、丝杠槽,9、双向丝杠,10、转盘,11、方形套筒,12、方形导杆,14、顶丝,15、导孔。
具体实施方式
26.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描述,但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受具体实施方式的限制。
27.在本发明创造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创造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创造的限制。
28.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创造中的具体含义。
29.以下对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参照附图。不同图中相同的参考标号标出相同或相似的元件。以下详细描述并不限制本发明。相反,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限定。为了简单起见,以下实施例关于本系统的术语和结构进行说明,然而接下来将要说明的实施例并不局限于此系统,而是可应用于任何可以应用的其它系统。
30.螺纹自锁性是指在静载荷和工作温度变化不大时,螺纹连接不会自动松脱,自锁条件为螺纹升角小于螺旋副的当量摩擦角,本技术出现的螺纹连接均符合自锁条件。
31.铰接,指用铰链连接。常用在机器、车辆、门窗、器物的两个部分的装置或零件的连
接,如铰接式无轨电车、铰接式货车、铰接式客车。人们常见的门扇和门框是连接在一起的,所以它们是不可以分离的,但它们还是可以具有有条件的相对运动。这主要是连接它们的铰链使它们具有门扇和门框的运动特点的。后来人们就把具有门扇和门框的运动特点的连接叫做铰接。铰接在力学分析中以及实际工程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32.铰连接、被连接的构件在连接处不能相对移动,但可以相对转动,具体有松螺栓、松铆等,如折叠伞伞骨间的连接、门与门框的连接。
33.活动连接、铰接、铰连接包括合页连接,轴承连接,销钉连接等,本文出现的以上名词均是指两个部件在连接处不能相对移动,但可以相对转动,以上解释结合说明书附图可以毫无疑义的确定该结构,以上解释出自机械设计手册和百度百科,以上解释为本技术领域人员熟知的常识。
34.如图1-图7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丝杠槽8,
35.所述丝杠槽8内设有两个滑块7,两个所述滑块7的一侧中部分别固定连接对应的方形套筒11的一端,两个所述方形套筒11内分别设有对应的方形导杆12,所述丝杠槽8的内侧两端分别活动连接双向丝杠9的一端,所述双向丝杠9的两端分别设有两段螺纹方向相反的螺纹,所述双向丝杠9分别螺纹连接对应的滑块7,所述双向丝杠9的一端穿过所述丝杠槽8的一端,所述双向丝杠9的一端端部固定连接转盘10的中心处;
36.两个所述方形导杆12的一端分别铰连接对应的弧形套筒4的一侧中部,两个所述弧形套筒4分别套设在u形框板5的中部弧形板上,所述u形框板5的两端分别固定连接在所述丝杠槽8的一侧两端;
37.两个所述弧形套筒4的上侧边缘处分别固定连接对应的斜套筒3的下端。
38.两个所述斜套筒3的一侧上端中部分别螺纹连接对应的顶丝14。
39.两个所述斜套筒3内分别设有对应的斜导杆2。
40.两个所述斜导杆2的一侧分别设有一组均匀排布的导孔15。
41.两个所述斜导杆2的上端分别固定连接对应的弧形托板1的下侧中部。
42.所述丝杠槽8的上侧两端分别固定连接对称的安装板6的下侧一端。
43.本实用新型的工作流程为:使用本装置时,首先将把两个安装板6安装在产床床尾端的合适位置,根据产妇的身形腿长进行调节两个弧形托板1的高度,方便产妇放腿,医护人员旋拧对应的顶丝14,使两个顶丝14离开对应的导孔15内,向上移动两个弧形托板1,两个弧形托板1分别带动对应的斜导杆2在对应的斜套筒3内向上移动,当调节到合适的高度时,旋拧两个顶丝14,使两个顶丝14分别插入对应的导孔15内,使两个顶丝14顶住对应的斜导杆2,防止在产妇生产过程中,两个斜导杆2下移,对产妇造成伤害,然后把产妇的双腿分别放置在对应的弧形托板1的上侧,根据产妇的生产需要,进行调节两个弧形托板1之间的角度,医护人员转动转盘10,转盘10带动双向丝杠9转动,双向丝杠9带动两个滑块7向相互远离的方向滑动,两个滑块7分别带动对应的方形套筒11向相互远离的方向移动,两个方形套筒11分别带动对应的方形导杆12向相互远离的方向移动,同时两个方形导杆12在对应的方形套筒11内向内移动,两个方形导杆12分别带动对应的弧形套筒4在u形框板5的弧形板上向相互远离的方向移动,两个弧形套筒4分别带动对应的斜套筒3向相互远离的方向移动,两个斜套筒3分别通过对应的斜导杆2带动对应的弧形托板1向相互远离的方向移动,使两个弧形托板1分别带动产妇的双腿向相互远离的方向移动,使产妇的双腿分开,方便产妇
进行生产,当产妇的双腿角度调整好之后,医护人员停止转动转盘10,产妇开始生产即可。
44.整篇说明书中所提到的“一个实施例”或“实施例”意味着结合实施例所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或特性包括在所公开的主题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中。因而,在整篇说明书中各处出现的用语“在一个实施例中”或“在实施例中”不一定指同一实施例。此外,可采取任何合适的方式将具体特征、结构或特性结合在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应当理解的是,本说明书并非意图限制本发明。相反,示例性实施例意图涵盖备选方案、改型方案和等同方案,它们包括在如由所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内。此外,在示例性实施例的详细描述中,阐述了许多具体细节以提供对主张权利的发明的综合理解。然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理解的是,各种实施例也可在不具备这些具体细节的情况下予以实施。
45.虽然以特别的结合在实施例中描述了这些示例性实施例的特征和元件,但各特征和元件均可在不具备实施例的其它特征和元件的情况下单独使用,或与本文所公开的其它特征和元件相结合或不结合地使用。
46.此书面描述使用了包括最佳模式在内的实例来公开本发明,并且还使本领域的任何技术人员能够实施本发明,包括制作和利用任何装置或系统以及执行任何所结合的方法。本发明可取得专利权的范围通过权利要求来限定,并且可包括本领域技术人员所想到的其它实例。如果此类其它实例具有与权利要求的文字语言并无不同的结构元件,或者它们包括与权利要求的文字语言中所记载的结构元件等同的结构元件,则认为此类其它实例包含在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