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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带有防伪结构的酒盒包装的制作方法

时间:2022-02-18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一种带有防伪结构的酒盒包装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酒类防伪包装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带有防伪结构的酒盒包装。


背景技术:

2.酒盒包装现已成为强有力的营销手段,涉及良好的包装盒能够为消费者创造方便价值,为生产者创造促销价值,多种多样的因素会促进包装化为一种营销手段在应用方面的进一步发展。
3.现有用来包装产品的包装盒结构单一,常为简单的翻开或打开盒盖就能打开包装盒,但当打开包装盒取出包装产品后,包装盒很容易被回收用于包装劣质伪造产品,不法商人会将劣质伪造产品再次放进简单的包装盒中进行包装,再封上盒盖便扰乱产品的真伪,很大程度影响正当品牌的质量声誉,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了一种带有防伪结构的酒盒包装。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旨在提供一种带有防伪结构的酒盒包装,用于解决无法起到防伪作用的问题。
5.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6.一种带有防伪结构的酒盒包装,包括盒体和盒盖,所述盒体内部的底壁开设有滑动槽,所述滑动槽内部设有滑动板,所述滑动板下端与滑动槽底壁之间固定连接有若干个弹簧,所述盒体上端固定连接有圆环,所述圆环外侧与盒盖螺纹连接,所述圆环上端开设有第一防伪槽,所述盒盖外侧开设有与第一防伪槽位置相匹配的第二防伪槽,所述盒盖上端开设有贯穿第一防伪槽的卡槽,所述卡槽内部胶接有限位柱,所述第一防伪槽设有伸出第二防伪槽的条形框,所述限位柱位于条形框的内部,所述条形框远离防伪环的内侧壁设有与限位柱相匹配的易断棱,所述条形框前端铰接有防伪环,所述滑动板上端设有酒座。
7.在拆包装时,首先向上拨动防伪环,然后向外拉动防伪环,防伪环向外运动带动条形框向外运动,条形框向外运动时易断棱会与限位柱抵接,当条形框受到限位柱的限制时继续向外拉动防伪环,此时由于限位柱与卡槽稳定连接,所以在向外拉力和限位柱相互作用下会使易断棱断裂,易断棱断裂后就能够通过限位柱、第一防伪槽和第二防伪槽,此时盒盖没有了条形框的限制就可以通过转动来打开盒盖,盒盖在转动的同时会向上运动,由于在完成包装时弹簧呈压缩状态,所以盒盖向上运动的同时会带动弹簧回弹,弹簧的回弹力会带动滑动板和酒座向上运动,进而带动酒瓶向上运动,直至滑动板上端与滑动槽抵接时弹簧停止回弹运动,这样的结构不仅能够对包装盒起到防伪的作用,而且能够方便拿取酒瓶。
8.所述盒盖两侧均固定连接拉绳,这样的结构能够方便使用者提起包装盒,进而方便使用者携带包装盒移动。
9.所述防伪环外侧设有绕盒体一圈的易撕条,这样的结构不仅能够避免防伪环上下晃动,而且能够对包装盒起到双重防伪作用。
10.所述酒座采用橡胶材料制成,橡胶材料能够对酒瓶起到缓冲的作用。进而对酒瓶起到防撞的作用。
11.所述滑动槽底壁与滑动板下端之间设有与弹簧相匹配的伸缩杆,这样的结构能够对弹簧进行限位,使得弹簧只能上下伸缩。
12.所述限位柱的形状为三角形,所述限位柱的最小锐角正对易断棱,三角形能够减小与条形框的接触面,使得条形框与限位柱接触棱的受力增大,这样的结构能够减小条形框的受力面积,进而使条形框更容易断裂。
13.若干个所述弹簧的数量为四个,四个所述弹簧呈矩形分布,这样的结构能够使滑动板下端的受力均匀,增加滑动板的稳定性,进而使得酒瓶在包装盒内不会轻易晃动。
14.本实用新型设有防伪结构,在需要打开时必须破坏防伪结构才能打开包装盒,并且防伪结构无法复原,所以防伪结构对包装盒起到了防伪作用;本实用新型盒体内部的底壁设有弹簧,避免酒瓶直接与盒体内部的底壁产生硬性碰撞;本实用新型酒瓶的底部与酒座抵接的同时酒瓶的顶部与盒盖抵接,这样的结构能够避免移动包装盒时酒瓶在包装盒内部的晃动,进而对酒瓶起到保护作用;本实用新型在打开盒盖时,由于弹簧的回弹力会带动酒瓶向上运动伸出包装盒,这样就可以方便消费者拿取酒瓶。
附图说明
15.本实用新型可以通过附图给出的非限定性实施例进一步说明。
16.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带有防伪结构的酒盒包装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17.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18.图3为图2中a处的结构示意图;
19.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局部剖面结构示意图一;
20.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局部剖面结构示意图二。
21.主要元件符号说明如下:
22.盒体1、盒盖11、滑动槽12、滑动板13、弹簧14、第一防伪槽15、第二防伪槽16、限位柱17、卡槽171、条形框18、防伪环19、酒座2、拉绳21、易撕条22、伸缩杆23、易断棱25、圆环26。
具体实施方式
23.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进一步说明。
24.如图1-5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带有防伪结构的酒盒包装,包括盒体1和盒盖11,盒体1内部的底壁开设有滑动槽12,滑动槽12内部设有滑动板13,滑动板13下端与滑动槽12底壁之间固定连接有若干个弹簧14,盒体1上端固定连接有圆环26,圆环26外侧与盒盖11螺纹连接,圆环26上端开设有第一防伪槽15,盒盖11外侧开设有与第一防伪槽15位置相匹配的第二防伪槽16,盒盖11上端开设有贯穿第一防伪槽15的卡槽171,卡槽171内部胶接有限位柱17,第一防伪槽15设有伸出第二防伪槽16的条形框18,限位柱17位于条形框18的内部,
条形框18远离防伪环19的内侧壁设有与限位柱17相匹配的易断棱25,条形框18前端铰接有防伪环19,滑动板13上端设有酒座2。
25.在包装时,首先将酒瓶放入盒体1,使酒瓶放置在酒座2内部,再将盒盖11的下端面与酒瓶盖抵接,然后向下按动盒盖11,进而带动酒座2和滑动板13向下压缩弹簧14,使弹簧14克服弹力向下运动,当盒盖11与圆环26上端贴合时,转动盒盖11使盒盖11与圆环26完成螺纹连接,此时酒瓶在盒盖11和弹簧14的配合下与盒盖11下端和酒座2上下抵接,这样便能够避免酒瓶在包装盒内部晃动造成酒瓶与盒体1内壁的碰撞,进而对酒瓶起到防护作用,当盒盖11与圆环26完成连接后,将条形框18插入第二防伪槽16和第一防伪槽15,使条形框18远离防伪环19的一侧壁与第一防伪槽15的远离开口处的一侧壁抵接,然后将限位柱17外侧涂满胶水,再将涂满胶水的限位柱17插入卡槽171内部使限位柱17下端与第一防伪槽15下表面抵接,限位柱17完全插入第一防伪槽15后其上表面与盒盖11的上表面重合,最后等待胶水干之后就完成酒盒的包装,这样的结构不仅能够预防酒瓶在包装盒内部的晃动,进而避免酒瓶与盒体1和盒盖11发生硬性碰撞,还能对包装盒起到防伪的作用。
26.由于限位柱17的外侧与卡槽171内部胶接,进而使得限位柱17的侧面与卡槽171内部紧密贴合,所以从盒盖11上端无法取出限位柱17,由于第一防伪槽15和第二防伪槽16内部装配有条形框18,并且第一防伪槽15内部设有限位柱17,在三者的配合下限位柱17对条形框18进行限制,让条形框18无法随意移动,无法随意移动的条形框18对圆环26和盒盖11进行了限制,使得无法转动盒盖11,所以直接转动盒盖11无法打开包装盒;在拆包装时,首先将防伪环19向上拨动,使防伪环19与条形框18平行,然后向外拉动防伪环19,进而带动条形框18向外运动,条形框18向外运动后,条形框18的易断棱25会与限位柱17抵接,当条形框18继续向外运动时,条形框18的易断棱25会在拉力的作用下断裂,进而使得条形框18拉出第二防伪槽16,当条形框18完全退出第二防伪槽16后,因为没有条形框18与限位柱17在第一防伪槽15内部的配合,所以就可以通过转动盒盖11来打开包装盒,此时因为条形框18已断裂,所以无法再装配到盒体1的侧面,在通过转动打开盒盖11的同时,盒盖11通过转动向上运动,进而带动酒瓶在弹簧14的回弹力的作用下伴随盒盖11缓慢向上运动,当盒盖11的下端与盒体1脱离时酒瓶盖与盒盖11脱离,酒瓶盖脱离盒盖11后会继续在弹簧14的回弹力的作用下向上运动,直至滑动板13的上端与滑动槽12的上侧壁抵接,当滑动板13与滑动槽12上侧壁抵接时,酒瓶的上半瓶身就会伸出盒体1,这样就不用将手伸入盒体1内部拿取酒瓶,消费者在购买时能够直接通过观察包装盒外侧的防伪环19是否脱落来判断该包装盒是否使用过,进而对包装盒起到防伪作用,这样的结构不仅能够方便使用者拿取酒,而且还能让任何层次的消费者、管理者无需借助任何仪器、工具或支付额外费用都能亲自简单、准确地识别包装盒的真伪。
27.盒盖11两侧均固定连接拉绳21,这样的结构能够方便使用者提起包装盒,进而方便使用者携带包装盒移动。
28.防伪环19外侧设有绕盒体1一圈的易撕条22,这样的结构不仅能够避免防伪环19随意上下晃动,而且能够对包装盒起到双重防伪作用。
29.酒座2采用橡胶材料制成,橡胶材料能够对酒瓶起到缓冲的作用。进而对酒瓶起到防撞的作用。
30.滑动槽12底壁与滑动板13下端之间设有与弹簧14相匹配的伸缩杆23,这样的结构
能够对弹簧14进行限位,使得弹簧14只能上下伸缩。
31.限位柱17的形状为三角形,限位柱17的最小锐角正对易断棱25,三角形能够减小与条形框18的接触面,使得增大条形框18与限位柱17接触棱的受力,这样的结构能够减小条形框18的受力面积,进而使条形框18更容易断裂。
32.若干个弹簧14的数量为四个,四个弹簧14呈矩形分布,这样的结构能够使滑动板13下端的受力均匀,增加滑动板13的稳定性,进而使得酒瓶在包装盒内不会轻易晃动。
33.上述实施例仅示例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