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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货舱内底板下沉过渡结构的制作方法

时间:2022-01-21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一种货舱内底板下沉过渡结构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船舶设计制造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货舱内底板下沉过渡结构。


背景技术:

2.lng具有运输和储存效率高,生产、运输和使用方便以及安全性好的特点,是一种真正的清洁“绿色”能源。当下,诸如汽油,煤炭等传统能源带来的环境污染对于自然环境的影响越发显现,迫切需要清洁能源逐渐替换传统能源以减少环境污染。由于lng罐式箱其既可以用作运载工具,也可以用作储罐,因此成为lng疏运过程中最为灵活的方式。基于lng具有低温、易燃和易爆的特性,在运输过程中极易产生易燃易爆危险,对作业人员和船舶设备产生潜在安全隐患。
3.现有技术中货舱舱内lng的c型罐下端有向下凸出的集液槽,集液槽用于收集泄漏的lng,同时也避免泄漏的lng损伤货舱底板。为保证lng罐平稳安装,集液槽凸出部分的货舱内底板做局部下沉处理,如图1所示,内底板1与下沉底板2构成集液槽放置处,目前的下沉结构在纵骨处下沉处间断,加强纵骨4和下沉内底纵骨8间断设置,两者之间存在高度错位差,对货舱底部的总纵强度有损失;下沉结构的构件也较多,额外增设加强肘板9来增加底部强度,造成采购成本较高;也因为构件较多,需要将加强肘板9与加强纵骨4和下沉内底纵骨8分别焊接,同时还需要焊接实肘板3,因此造成焊接量较大,人工成本较高等问题。
4.因此需要一种构件少且保证总纵强度的下沉过渡结构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5.因此,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构件多且总纵强度差的缺陷,从而提供一种货舱内底板下沉过渡结构。
6.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
7.一种货舱内底板下沉过渡结构,包括:内底板、下沉底板和实肘板,所述内底板和下沉底板均设在货舱底部,所述内底板设在下沉底板四周且下沉底板的顶部低于内底板顶部,所述实肘板与内底板和下沉底板垂直设置,所述实肘板设置有多个,所述内底板下方设有加强纵骨,所述加强纵骨包括水平段和过渡段。
8.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加强纵骨在纵向上连续且加强纵骨与下沉底板连接的过渡平缓,避免了剖面应变,从而避免出现应力集中,本技术结构简单,省去肘板部件,节约采购成本,同时由于零部件的减少,减轻了装配与焊接强度,降低了人工成本。
9.进一步的,所述加强纵骨为球扁钢,球头方向朝下,端部做削斜处理,所述水平段与过渡段一体设置。
10.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使用球扁钢做加强纵骨且球头方向朝下,从而使得纵骨局部下沉,重心向下,避免应力集中从而提升强度,水平段与过渡段一体设置,减少之前间断的应力突变,提升加强纵骨整体结构强度。
11.进一步的,所述过渡段包括倾斜段和连接段,所述倾斜段纵截面为直角梯形,所述连接段连接倾斜段与下沉底板,所述倾斜段与连接段的连接处为圆弧过渡结构。
12.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使用倾斜段与连接段配合,保证加强纵骨的连续性,同时解决连接段与下沉底板不在同一高度上载荷的传递问题,保证纵向底部的连续性,并且在连接处采用圆弧过渡结构,能够使过渡平缓。
13.进一步的,所述内底板上还开设有容置槽,所述容置槽呈矩形且容置槽面积大于下沉底板上表面积,所述容置槽设在下沉底板四周。
14.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设置容置槽收纳集液槽,避免集液槽表面突出影响c型罐放置效果。
15.进一步的,所述实肘板侧壁还设有共强材,所述共强材与实肘板垂直设置,所述共强材与实肘板焊接设置,所述共强材呈矩形。
16.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使用共强材增强底部强度,共强材为内底板与下沉底板提供支撑。
17.进一步的,还包括若干底纵桁,所述纵底桁与内底板垂直设置,所述底纵桁沿内底板底部设置且两端与内底板侧边齐平,所述底纵桁下方也焊接有多个实肘板。
18.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不需要集液槽处设置底纵桁,保证货舱底部的支撑,从而保证货舱底部结构刚度,并且减少底部构架的重量。
19.进一步的,所述下沉底板底部还设有t型材,所述t型材两端沿自由边做圆弧过渡,所述t型材顶部直角处开设有1/4圆弧孔。
20.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使用t型材便于支撑下沉底板,t型槽上的圆弧孔便于t型材与下沉底板之间的焊接,为焊料留有间隙,从而保证焊接的牢固性。
21.进一步的,所述实肘板对应t型材处开设有卡接口,所述卡接口呈矩形且靠近t型材处为斜面,所述卡接口内宽度与t型材侧面厚度相适应。
22.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设置卡接口与t型材对应,便于实肘板与t型材的初步拼接,卡接口表面为斜面设置便于t型材的卡入,同时卡接与焊接的结合保证了底部结构的稳定。
23.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
24.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货舱内底板下沉过渡结构,加强纵骨在纵向上连续且加强纵骨与下沉底板连接的过渡平缓,避免了剖面应变,从而避免出现应力集中,本技术结构简单,省去肘板部件,节约采购成本,同时由于零部件的减少,减轻了装配与焊接强度,降低了人工成本。
25.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货舱内底板下沉过渡结构,使用球扁钢做加强纵骨且球头方向朝下,从而使得纵骨局部下沉,重心向下,避免应力集中从而提升强度,水平段与过渡段一体设置,减少之前间断的应力突变,提升加强纵骨整体结构强度。
26.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货舱内底板下沉过渡结构,t型槽上的圆弧孔便于t 型材与下沉底板之间的焊接,为焊料留有间隙,从而保证焊接的牢固性;同时通过卡接口与t型材的固定,卡接与焊接的结合保证了底部结构的稳定。
附图说明
27.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8.图1为现有技术中货舱内底板下沉过渡结构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29.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提供的一种货舱内底板下沉过渡结构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30.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方式中提供的加强纵骨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31.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方式中提供的实肘板与t型材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32.附图标记说明:
33.1、内底板;11、容置槽;2、下沉底板;3、实肘板;31、卡接口;4、加强纵骨;41、水平段;42、过渡段;421、倾斜段;422、连接段;5、共强材; 6、底纵桁;7、t型材;71、圆弧孔;8、下沉内底纵骨;9、加强肘板。
具体实施方式
34.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35.一种货舱内底板下沉过渡结构,如图1所示,为现有技术中底板下沉结构,包括内底板1、下沉底板2、加强纵骨4和下沉内底纵骨8,内底板1与下沉底板2构成集液槽放置处,内底板1下方设有加强纵骨4,下沉底板2下方设有下沉内底纵骨8,额外增设有加强肘板9焊接固定加强纵骨4与实肘板3、下沉内底纵骨8与实肘板3。
36.如图2和图3所示,包括内底板1、下沉底板2和实肘板3,内底板1下方设有加强纵骨4,加强纵骨4为球扁钢,球头方向朝下,端部做削斜处理,加强纵骨4包括水平段41和过渡段42,水平段41与过渡段42一体设置,使用球扁钢做加强纵骨4且球头方向朝下,从而使得纵骨局部下沉,重心向下,避免应力集中从而提升强度,水平段41与过渡段42一体设置,减少之前间断的应力突变,提升加强纵骨4整体结构强度。过渡段42包括倾斜段421和连接段 422,倾斜段421纵截面为直角梯形,连接段422连接倾斜段421与下沉底板2,倾斜段421与连接段422的连接处为圆弧过渡结构,使用倾斜段421与连接段 422配合,保证加强纵骨4的连续性,同时解决连接段422与下沉底板2不在同一高度上载荷的传递问题,保证纵向底部的连续性,并且在连接处采用圆弧过渡结构,能够使过渡平缓。
37.如图2所示,内底板1上还开设有容置槽11,容置槽11与放置在c型罐下方的集液槽外形一致,容置槽11呈矩形且表面积略大于下沉底板2上表面积,容置槽11设在下沉底板2四周,设置容置槽11收纳集液槽,同时也避免防止集液槽后表面突出影响c型罐放置效果。
38.如图2所示,内底板1底部还焊接有若干底纵桁6,纵底桁与内底板1垂直设置,底纵桁6沿内底板1底部宽度方向设置,底纵桁6左右两端与内底板 1左右两端齐平,底纵桁6下方也焊接有多个实肘板3,在不需要集液槽处设置底纵桁6,保证货舱底部的支撑,从而保证货舱底部结构刚度,并且减少底部构架的重量。
39.如图3和图4所示,下沉底板2底部焊接设有t型材7,t型材7左右两端沿自由边做圆
弧过渡,t型材7顶部直角处均开设有1/4圆弧孔71,使用t型材7 便于支撑下沉底板2,t型槽上的圆弧孔71便于t型材7与下沉底板2之间的焊接,为焊料留有间隙,从而保证焊接的牢固性。实肘板3对应t型材7处开设有卡接口31,卡接口31呈矩形且靠近t型材7处为斜面,卡接口31内宽度与t型材7侧面厚度相适应,设置卡接口31与t型材7对应,便于实肘板3 与t型材7的初步拼接,卡接口31表面为斜面设置便于t型材7的卡入,同时卡接与焊接的结合保证了底部结构的稳定。
40.本货舱内底板下沉过渡结构的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使用时,选定带有水平段41与过渡段42的加强纵骨4,加强纵骨4与共强材5焊接固定后t型槽对准卡接口31再焊接固定,t型材7带圆弧孔71面在上,之后依次焊接下沉底板2与内底板1。
41.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如前所述,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实用新型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