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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高支高密罗纹机用三角的制作方法

时间:2022-02-02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一种高支高密罗纹机用三角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纺织机械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高支高密罗纹机用三角。


背景技术:

2.高支高密针织面料因触感滑爽、亲肤柔软、布纹精致细腻的特点,成为高端针织面料的代表,特别是高支高密的罗纹面料,更是备受欢迎,罗纹面料是由多路纱线依次在正面和反面形成线圈纵行的针织物,具有单向防脱散性、不卷边性和高延伸性等优点,同时还具有较大的弹性回复性,因此广受消费者欢迎。现有的罗纹面料,是通过罗纹机进行编织,罗纹机属于双面大圆机的一种,设有供纱机构、编织机构、牵拉卷取机构等,其中,所述编织机构包括针筒、三角、织针及三角座,通过三角和织针的相互排列组合以及纱线排列,来实现罗纹面料的编织。但是现有的罗纹机最高只能编织24支的罗纹面料,在编织28支罗纹面料时,由于织针过厚和针钩过大,难以脱圈,无法实现高支罗纹织物的编织。也有人将织针厚度及针钩尺寸变小,但是由于三角轨制没有改变,织针难以脱圈。为了脱圈,有人将三角中脱圈的轨道下移,但这样一来,又使上针与下针距离增大,进而使纱长较长,使得现有的24支罗纹面料的纱长高达24mm/50g,蓬松感差,亲肤感下降。
3.可见,现有技术还有待改进和提高。


技术实现要素:

4.鉴于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高支高密罗纹机用三角,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现有三角无法编织高支高密罗纹织物的技术缺陷。
5.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了以下技术方案:
6.一种高支高密罗纹机用三角,其中,所述三角包括本体以及设置在本体上的轨道,所述轨道从右至左依次包括轨道入口、第一轨道、第二轨道、第三轨道、第四轨道及轨道出口,所述第二轨道与第三轨道之间设有过渡轨道,所述第三轨道与第四轨道之间设有压针轨道。
7.所述高支高密罗纹机用三角中,所述压针轨道的高度低于第四轨道的高度。
8.所述高支高密罗纹机用三角中,所述压针轨道与第四轨道的高度差大于等于1.50mm。
9.所述高支高密罗纹机用三角中,所述第一轨道倾斜向上,并与本体的左侧边成45
°
角。
10.所述高支高密罗纹机用三角中,所述第二轨道、第三轨道倾斜向下,并与本体的右侧边成45
°
角。
11.所述高支高密罗纹机用三角中,所述第四轨道与本体的底边平行。
12.所述高支高密罗纹机用三角中,所述轨道出口开口小于轨道入口,且轨道出口上边的位置高度低于轨道入口上边的位置高度。
13.有益效果:
14.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高支高密罗纹机用三角,所述三角通过设置第一轨道、第二轨道、过渡轨道、第三轨道、压针轨道、第四轨道,能使新纱线顺利完成套圈,使旧纱线顺利完成脱圈,同时,使第四轨道的位置上移,缩短上针与下针的距离,进而在保证旧纱线脱圈的同时,使纱长变短,达到高支高密的要求,本技术所述三角能使罗纹织物的能达到28g要求,且纱长达到18.2mm/50g,实现罗纹织物高支高密的要求。
附图说明
15.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高支高密罗纹机用三角的结构示意图。
16.附图中标注:1-本体,2-轨道入口,3-第一轨道,4-第二轨道,5-第三轨道,6-第四轨道,7-轨道出口,8-过渡轨道,9-压针轨道。
具体实施方式
17.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高支高密罗纹机用三角,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效果更加清楚、明确,以下参照附图并举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18.在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内”、“外”、“上”“下”、“左”、“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发明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19.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高支高密罗纹机用三角,所述三角包括本体1以及设置在本体1上的轨道,所述轨道用于引导织针在前进的过程中上下运动,完成编织任务。所述轨道从右至左依次包括轨道入口2、第一轨道3、第二轨道4、第三轨道5、第四轨道6及轨道出口7,所述第二轨道4与第三轨道5之间设有过渡轨道8,所述第三轨道5与第四轨道6之间设有压针轨道9。工作时,织针的针脚沿着轨道的槽轨运动,在运动的过程中完成钩拉新纱线,套圈,旧纱线脱圈等罗纹编织任务。
20.具体的,所述轨道入口2用于将织针的针脚引入轨道中,所述轨道出口7用于将织针引入下一个三角的轨道入口2中,所述轨道入口2开口大于轨道出口7的宽度,并且轨道入口2上边的位置高度略高于轨道出口7 上边的位置高度,从而使织针由上一个三角的轨道出口7进入下一个三角时,能顺利的进入轨道入口2,当织针进入轨道入口2时,织针的针钩内钩有一根纱线,为前一个三角钩住的新纱线,当进入轨道入口2时,成为后一个三角的旧纱线。
21.具体的,所述第一轨道3由本体1的右下向左上倾斜设置于本体1上,并且倾斜的角度相对于本体1的左侧边成45
°
,用于推动织针倾斜向上运动,通过第一轨道3,可将织针推向最高的位置。织针在沿着第一轨道3向上运动时,织针的针舌受喂纱嘴的作用会向下打开,同时针钩内的旧纱线因受牵拉作用,会相对织针向下滑动,滑动至针舌的下方,当织针处于第一轨道3的最左端时,此时织针处于最高位置,针舌完全打开,针钩内无纱线,前针的旧纱线位于针舌的下方,并且,针钩的位置高度高于新纱线的位置高度,从而确保在织针进
入第二轨道4时能钩拉住新纱线。设置第一轨道3呈45
°
倾斜,能使织针的针舌顺利打开,旧纱线顺利的由针钩滑出。
22.具体的,所述第二轨道4连通第一轨道3,并且由右向左下角倾斜设置于本体1上,其倾斜的角度相对于本体1的左侧边成45
°
角,以便于织针顺利的向下前行。所述第二轨道4主要用于推动针钩钩拉新纱线,当织针沿着第二轨道4前进,织针由最高点逐渐向下前移,移动的过程中,针钩钩拉住新纱线,完成新纱线的钩拉。
23.具体的,所述第二轨道4与第三轨道5之间,还设有过渡轨道8,所述过渡轨道8主要沿第二轨道4的底端向前推进织针,以确保针钩能完全钩拉住新纱线。
24.具体的,所述过渡轨道8后设有第三轨道5,第三轨道5相对本体1左侧边倾斜,且倾斜的角度与第二轨道4相同,以使织针由右向左倾斜向下移动。第三轨道5的位置高度低于第二轨道4的位置,从而使织针向下移动,并在移动的过程中,织针针舌受针筒作用向上闭合,使新纱线处于闭合的针钩内,而旧纱线在织针向下移动的过程中,受牵拉作用相对织针向上运动,并且由于针舌将针钩闭合了,使旧纱线不会进入到针钩内,当织针运动至第三轨道5最低端时,旧纱线会从织针中脱圈,套在新纱线上。
25.具体的,所述第三轨道5的末端设有压针轨道9,所述压针轨道9的位置高度低于第一轨道3、第二轨道4、第三轨道5及第四轨道6的位置高度,处于最低位置,当织针经过压针轨道9时,织针处于最低位置,从而确保旧纱线能从织针中脱圈。设置的压针轨道9,在织针厚度和针钩变小的情况,压针轨道9能保证旧纱线从织针中脱出,实现高支的罗纹织物编织。
26.具体的,所述第四轨道6为平行与本体1底边的轨道,并且,第四轨道6的位置高度高于压针轨道9,使脱圈后的织针向上回移,从而使得织针经过第四轨道6后,织针一方面能将旧纱线完全脱圈,完成一个过程的编织,另一方面,设置第四轨道6的位置高度高于压针轨道9,缩短上针与下针的距离,从而实现纱长变短,得到高支高密的罗纹布料。
27.优选的,由于所述第四轨道6的位置高度会影响上针与下针的距离,进而影响罗纹布的密度,当上针与下针的距离越小时,罗纹织物的密度越高,因此,在织针厚度及织针针钩大小满足高针高密罗纹织物编织需求的情况下,尽量缩短上针与下针的距离,以得到更高支高密的罗纹织物。但是现有的三角,通常设置压针轨道9与第四轨道6处于同一位置高度,为了保证脱圈,使第四轨道6也处于较低位置,从而使得上针与下针的距离增大,进而使织物的纱长较大,无法达到高支高密的要求。本方案使所述第四轨道6的上壁高于压针轨道9的位置高度,并且使两者的高度差大于等于1.5mm,从而既能保证旧纱线能完全脱圈,而脱圈后又使织针向上回位,缩短上针与下针的距离,使纱长变短。当第四轨道6的上壁与压针轨道9的位置高度差为1.50mm,罗纹织物的纱长可达到18.2mm/50g,得到高支高密的罗纹织物。
28.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29.所述织针由上一个三角的轨道出口7移出并由轨道入口2进入,进轨道入口2时,织针的针钩上钩拉有一根旧纱线,且针舌处于闭合的状态,然后沿第一轨道3向上运动,运动的过程中,针舌打开,旧纱线向下滑动至针舌的下方,当织针脚运动至第一轨道3与第二轨道4连接的部位时,此时,织针的针钩位于最高的位置,针舌打开,针钩位置高于新纱线,旧纱线位于针舌的下方,然后织针继续沿着第二轨道4运动,织针向下运动,针钩钩拉新纱线,
而针舌在第二轨道4运动过程中闭合,使新纱线处于闭合的针钩内,然后进入第二轨道4与第三轨道5之间的过渡轨道8,通过过渡轨道8,确保针舌完全闭合,使新纱线能完全处于针钩内,然后继续沿着第三轨道5运动,织针继续向下运动,而旧纱线会相对织针向上运动,当经过压针轨道9时,旧纱线会从织针中脱圈,离开织针,套在新纱线外,然后过了压针轨道9后,织针进入第四轨道6,第四轨道6使旧纱线完全脱圈,并使织针向上回,使上针与下针的距离缩小,从而使纱长变短,达到高针高密的作用。
30.可以理解的是,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而所有这些改变或替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